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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洗脑班折磨 杂志编辑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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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湖北省板桥洗脑班,“那是个活摘人的灵魂的屠宰场,很多法轮功学员在那里被逼死、逼疯、致残,我违心妥协从洗脑班回家后,约两年都不能正常生活,头昏脑胀、无力、恐惧,需要人照顾陪伴才敢外出,家人也受到刺激,惊恐不安。”——这是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任明女士叙述自己遭洗脑班迫害后的情况。

任明女士是《高电压技术》杂志的编辑,她三次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遭到中共警察的绑架、关押,并被非法劳教,被关洗脑班,遭药物迫害。鉴于江泽民是发动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元凶,任明女士日前已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

以下是任明女士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经历,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修炼前曾患有甲亢、子宫肌瘤、神经衰弱、颈椎病、腰椎病、肾炎、卵巢巧克力囊肿、严重鼻炎等多种疑难杂症,整天被疾病折磨的浑身无力,头昏眼花,根本上不了班,只好办理了病休,在家病休了三年,跑遍所有大医院也未能治好我的病。1999年3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顿觉身心受益,所有疾病全消失了,我又恢复了青春活力,家庭和睦,其乐融融。修炼半年后,我就精神抖擞的回到了工作岗位,并处处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同事都说我变了一个人,又健康,又和气,也不争名夺利。

万万没想到,我刚刚炼了四个月法轮功,江泽民就在1999年7月,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无数学员在精神上受到摧残,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巨大。这场迫害的范围之广,手段之恶毒,令人发指。

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及公安机关对我的残酷迫害简述如下:

1、1999年12月,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申冤请愿,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后移交给湖北省驻京办关押,驻京办让我们交伙食费、住宿费,大冬天十几人睡地铺,两天后单位把我接回武汉,被保卫处关在单位小区不许回家,洗脑迫害一周,后因我儿子突然发高烧,才放我回家,那一年我儿子才11岁,上小学5年级,丈夫经常出差在外,我不在家,儿子连饭也吃不上。

2、2000年5月,我再次去天安门递交为法轮功申冤请愿的上访信,又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湖北省驻京办关押期间,被武汉市公安局驻京办警察无理搜身,抢走随身携带的现金1700元,没有给任何收据,至今也未归还,几天后由武汉市关山派出所两名警察将我接回武汉,警察及其家属在京的费用、来回车费全部让我丈夫出钱结算,并威胁如不出钱就扣我的工资,我则被单位和派出所在单位小区监视居住三个月,每月只发给300元工资,还要打扫卫生扫楼道,每天派人监视跟踪,受尽歧视、谩骂,因为我去京上访,中共大搞株连迫害,停发单位所有职工当年奖金,以挑起不明真相的同事对法轮功的不满。

3、2000年11月11日,我又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法轮大法好”,遭到天安门派出所警察和武警的绑架,被武汉市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将我们三个人铐在一起接回武汉,当天警察就非法直接将我送进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一进去就脱光我衣服搜身,衣服拉链全部剪掉,光着脚不许穿鞋,受尽屈辱,高墙内终日见不到阳光,大冬天洗澡、洗头都是凉水,一条通铺睡十几个人,大小便都在屋里,把我和吸毒的犯人关在一起。

4、2000年12月,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将我从武汉市看守所接出,直接送进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洗脑班,因我拒绝“转化”,2001年1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何湾劳教所八大队,我每日被迫做奴工,从早上7点做奴工到晚上9点,劳教所一天只许上两次厕所,上午、下午各一次,即使口渴也不敢喝水,每餐吃的是水煮白菜、萝卜和发霉的土豆,晚上9点下班后,还要被值班警察无理罚站到半夜12点才能休息,警察因我不转化,不许家人接见和送钱购买日用品,每天连牙膏、卫生纸都得借别人的,劳教期间单位扣发了我全部工资、取消晋级。

5、2001年8月,因我拒绝继续做奴工并要求家人接见,被劳教所狱警关黑屋小号,吃喝拉撒都有2个犯人包夹,期间又被大队长陈萍、陈莉萍等警察强行将我双臂背铐,吊在铁窗上整整一天,不许上厕所,疼痛难忍,放下来后又被背铐在地上三天三夜,头、腰、背趴在地上不能直起,大夏天汗流浃背,浑身疼痛难忍,三天后手铐放下来双手发黑,肿的象面包,毫无知觉,连穿衣服都很困难,双臂无力,抬不起来,双手只能抬到腰部,劳教所警察陈丽萍怕我出来告他们,又擅自给我加期三个月,出来后去陆军总院骨科拍片检查,医院诊断为:双肩袖骨永久性损伤,骨头已发黑,医生说因受伤时间太久,已无法治愈,我坚持炼功一年后才恢复正常。

6、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到期后,因我没有“转化”,劳教所不放人,2002年3月,卓刀泉派出所警察直接将我从劳教所接出,送到武汉市洪山区九峰洗脑班继续迫害,洗脑班负责人张杏枝5天5夜不许我们睡觉,不许家人探视,80岁的老母亲和我丈夫找到洗脑班,被警察挡在外面不让进,张杏枝说要交两万元才放人,我坚决不许交。

7.2002年6月,又将我从九峰区洗脑班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每月交六千元伙食费,所有洗脑班费用都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洗脑班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被犹大谩骂,动手动脚,后因没达到转化目的,单位不再出钱,省洗脑班只好将我放回,上班后单位每月只发给我400元工资,丈夫单位2002年倒闭,失业在家,儿子上初中,一家人全靠母亲退休工资生活,湖北省“610”人员还经常去单位骚扰,要求单位领导开除我,领导要文件依据,他们说没有,这才作罢。

8、2012年4月19日下午,我独自一人在家照顾90岁高龄的母亲,下午骑车外出时,突然被一辆小轿车挡住去路,车上跳下来四个男人将我围住,他们分别是卓刀泉街办事处维稳办主任叶某,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张某,另两名是洪山分局国保的警察,他们说已经跟踪监视我十几年了,说是奉了洪山区“610”主任岳朝霞的命令,在18大前要抓我去洗脑班,然后不由分说将我直接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两个包夹死死监控我,不许出房间一步,不许和别人说话。一进洗脑班,我的饭菜就被下毒,吃后头昏脑胀,血压升高至150,上吐下泻,洗脑班医生万军还给我打不知名的黄色针剂,我拒绝打针,警察邓群就威胁我说:绑着你也得打进去。我被洗脑班强行关了两个月,天天强迫看诽谤大法的恐怖录像,通宵开着大灯和电视,不让睡觉,白天抱几十斤的书罚站,不许上厕所,司法警察江黎丽打我耳光,威胁不“转化”就用电棍电击、灌食等。我身心备受折磨蹂躏,人的尊严被践踏,已达到人身生理承受极限,感觉人都要崩溃了。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即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每天都有法轮功弟子被毒打、灌食、谩骂、电击、毒打等,惨叫不绝,那是个活摘人的灵魂的屠宰场,很多法轮功学员在那里被逼死、逼疯、致残。我违心妥协从洗脑班回家后,约两年都不能正常生活,头昏脑胀、无力、恐惧,需要人照顾陪伴才敢外出,家人也受到刺激,惊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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