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一家遭迫害 山东冠县张广才医生控告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张广才医生,今年五十四岁,家住河北省沙河市,原籍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满才村,他的父亲张可臣是山东省冠县一位有名的牙医。法轮大法传到冠县后,张可臣老医生和他的几个儿女和儿媳都修炼大法,在大法中受益。

可中共和江氏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一家人遭到残酷的迫害,张广才多次被非法关押,肋骨被踢断,张可臣老医生也在巨大的压力下,被迫放弃修炼,在儿女遭受非法劳教、酷刑、非法关押的忧心中不幸离世。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张广才医生向最高检察院投书,控告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剥夺百姓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

邮寄控告EMS回执单据
邮寄控告EMS回执单据

张广才医生列举的一家人遭受江泽民集团迫害的主要事实如下:

遭非法劳教 肋骨被警察踢断

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五年间,我因身体不好,在医院治疗多次,没有效果,到一九九五年八月无法正常在诊所工作,我弟弟来帮我工作,他让我学炼法轮功。几天的时间,我的身体奇迹般的恢复正常。沙河的亲戚朋友看到我的变化,很多人都想学炼法轮功,我就用我的电视机给他们播放师父的讲法、教功录像,很多人从大法中受益。

一九九七年初,沙河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贾起芳、胡现林到我家,看到我从外地书店给别人捎来的大法书,拿走了几本,几天后,又把我弟弟叫走,说让交一万块钱,我跟他说:“法轮功学员教别人炼功,不收费,捎来的书也是按原价给别人,这是法轮功的原则,我这是在做好事。”没给他钱,他们就拿走我的电视机、放像机、大法书等一车个人物品,至今未归还。后来我向市领导反映这一情况,领导说:“肯定是上面让他们查的,要不他怎么能拿你的东西。”这也是我后来去上访的原因之一。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我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进京上访和与人讲中央电视台对大法师父讲法内容断章取义,误导民众的真相,被送邯郸劳教所劳教两年,在那里受尽苦难。

二零零二年初(腊月二十九上午),廊坊法轮功学员石金树身体不好,没起床吃饭,我叫老石起来喝点水,被教导员(二大队)王旭升(音)看到,进屋说:“不知道吗?你们炼法轮功之间不能说话。”我说:“老石身体不好,没起床吃饭,我想叫他起来喝点水,大过年的,都快六十岁的人啦,这样做有错吗?”王旭升说:“好事不用你做。”我说:“我没做错事,在一个屋住着,不能说话,谁定的?”王旭升两眼一瞪:“江泽民定的。”我说:“江泽民定的也是错的。”他叫两个劳教人员把我带到队部开始打我,打着打着,王旭升朝我的左下肋猛踢一脚(穿皮鞋),当时我坐在地上就上不来气。就这样,把我带回屋,我痛苦的躺在床上。

为此老石绝食抗议。正是过中国年的日子,为了不麻烦别人,我一直忍受着,几天后,身体状况更加恶化。同室的反映到大队长赵如春那儿,他带我到劳教所的卫生所看了看没说啥。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上午,本队杨科长、高飞(音)等几人带我到邯郸一家医院拍片,杨科长拿着结果对我说:“没事,不信你看看。”当时我相信他,就没看。后来才知道,我有两根肋骨被王旭升踢断。警察们竟不顾我受到的严重伤害而对我进行欺骗。

但是由于情况严重,他们怕承担责任,当天下午就给我办了解教手续。劳教所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到期解教也不让回家,通知当地公安局接回,送当地的六一零办的转化班继续关押,继续洗脑迫害。但当地公安局不去接,我家人去了,也不让接回家,劳教所就把我送回沙河公安局,政保科长贾起芳看我的身体状况严重不敢接受。这时劳教所的人把我从车上扶下来,放在公安局大门外溜走了。

父亲张可臣被迫害离世

我父亲叫张可臣,是冠县的一名老牙医,在一九九二年时得了脑血栓,之后,日常生活必须由家人照顾。一九九四年初有幸开始学炼法轮功,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身体就奇迹般恢复正常,又能象得病前一样,给人修牙了,这件事在当地都传开了,都知道我父亲是因为炼法轮功把身体炼好了。从炼功开始一直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五年多的时间里,我父亲没有吃过一片药,身体非常健康,后来我们全家人基本上都炼起了法轮功,受益颇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泽民的一手策划下,全国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我父亲也被关押到冠县办的“转化”班,这是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地方。几天后,当地官员来给我父亲做“转化”,说:“你炼法轮功脑血栓好了,这我们都知道,可是上面不让炼了,我们没办法,上级领导来咱县检查转化情况,你支持一下我们的工作,照我们的要求说一说,你和你的几个孩子都可以放回家。”

因为炼功,当时我们兄妹几人也都被关押起来,在这样的压力下,我父亲在冠县清泉宾馆县市领导面前违心的说:“我炼法轮功脑血栓是好了,可是听领导讲为取缔法轮功光这些天,国家花的经费超出了一场越南战争的钱,给国家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我不炼了,不给领导添麻烦了……”县市领导在他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录了像,并把他说的话删掉一部份后在冠县电视台播出。这件事给他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从此少言寡语,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弟弟、妹妹为讲清法轮功真相上访同时被非法劳教,有三个孩子没人照看,都留给了我父母照顾,更加深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同时精神也受到了很大的痛苦,等我从劳教所回来时,看到我父亲生活自理都成了问题,为了方便照顾他们,我就把父母接到沙河住。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我父亲因脑血栓复发正在沙河市医院治疗,我去医院伺候的路上,被沙河市国保大队便衣警察绑架到看守所,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他们只说“你在这想想吧。”国保警察侯守红手里拿着两张纸,也没让我看,问都没问我,直接和那几人说:“给他写上拒签!”就把我关进号里。我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五、六天,也没人问我一句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把我关起来。

这时,侯守红到看守所拿着劳教书对我说“你被劳教了!”我拿过来一看,上面说我“给了别人法轮功材料,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只是修炼了法轮功,没参加过任何组织,按照国家法律讲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是合法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江泽民的个人意愿,不是法律,同时绑架了这些参与迫害者,使他们都做了违法的事,为了制止他们继续迫害,我家人依法请了律师,向法院起诉他们,要求依法立即无条件释放我回家,可法院就是不受理。不敢受理,就足以证明对我的关押是非法的,就这样我在劳教所里被关押了整整一年零九个月。

而我父亲在思念、担心儿子的思想压力下,不幸去世了,去世时,劳教所也没让我见父亲最后一面,这给我思想上造成了终生的痛苦。在这期间,沙河警察无故到我家搜查、骚扰,把我儿子的笔记本电脑拿走,至今没归还。

二零零四年遭绑架 被迫害皮包骨

二零零四年六月六日,沙河市公安局刘同林、禹书平等到我的诊所又要实施绑架,我问他们:“我做了什么违法的事?”禹书平说:“你炼法轮功我们就抓。”又带人到住宅楼抄家,家里没人,门锁着,我儿子从学校放学回来,他们就搜身、抢钥匙,因他们没出示任何证件、穿着便衣,孩子认为是土匪,坚决抵制,他们恼羞成怒,就以妨碍公务为名将几天后就要参加高考的儿子一起绑架。那天,他们就把我家住宅楼的防盗门撬坏,到屋里到处乱翻。没翻出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

这次在门诊拿走了五百元现金。他们把我劫持到公安局后铐在铁椅子上八天八夜。之后,他们把我劫持到邢台市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强迫我放弃修炼。经常把我绑在铁椅子上,不分白天黑夜的折磨。有时他们一个劲的摇晃我的头,不让我睡觉,而且还限制我去厕所的次数。

这样经受了三个月的痛苦煎熬,身强力壮的我瘦的成了皮包骨。

当时我妻子张兴芳在门诊不让他们把我带走,说:“我们很忙,有啥事就在这问吧。”他们就以妨碍公务为由,非法把她关押沙河看守所三个月。期间,警察向孩子和亲戚索要几千元,说交钱就能放回。孩子和亲戚不助长他们这种行为,没给他们钱,三个月后才把我俩一块放回。

二零零四年再遭绑架 铐在铁椅子上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沙河市公安局便衣警察到我的诊所,又将我夫妻二人绑架。当时我正穿着白大褂,连衣服也不让换,直接把我劫持到邢台“法制教育中心”,铐在铁椅子上。邢台警察宋家锡等在手铐里夹上书给我上“背铐”,并使用电警棍刑讯逼供。这样使我的手腕上留下了伤痕,宋家锡在折磨我近一小时说:“你恨不恨我?”我说:“我不恨你,但你这样做,对你不好。”这时他们才停止折磨,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

第二天晚上又把我铐在铁椅子上。我因此绝食抗议迫害,又遭到那里副“校长”邱有林的暴力灌食。短短几天时间,我被折磨的呼吸困难、咳嗽不止、全身疼痛、夜间时常憋醒。到医院拍片显示肺部有严重损伤。我的身体越来越差,警察怕承担责任把我退回沙河,沙河市公安局警察又把我劫持到邯郸市劳教所,劳教所查出我被折磨得肺部有问题,没敢接收,我才得以回家。而我妻张兴芳则被劫持到石家庄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我回家后,因身体不适,无法在门诊工作,回冠县和父母、弟弟一块过年。

二零零五年大年前 与弟弟一起遭绑架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将要过年了,沙河市公安局侯守红等和冠县警察陈月芝一同来到冠县父母家来绑架我,把我绑架回沙河,啥也没问我,我也不知道为啥,就被关进了看守所。我弟弟也被关进冠县看守所。

大过年的,家里就剩下年迈的父母和几个孩子,我担心父母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为了尽快回家照顾他们,我采取了绝食、绝水的方式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期间两个月隔三差五的对我进行灌食,造成我身体非常虚弱。一天下午,他们发现我意识不清,看守所路医生给我量血压,说血压四十了,急忙叫来救护车把我拉到市医院抢救,两天后通知家人把我接回。两个多月的时间,我的体重从一百三十斤降到一百零二斤。

妻子张兴芳以纯善之心向国家领导反映情况却遭关押

我妻子张兴芳在媒体上看到当时的前总理在视察信访局时讲,有重大问题可以往上反映情况。她本着对政府的信任,于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法轮大法要求学员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要求给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没想到信访局叫来沙河驻京办把她带回沙河,沙河公安局把她关进看守所四十多天,期间强制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又让我向公安局政保科交五千块钱,又向看守所交了五百六十元后才放回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