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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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 大陆法院5月1日后施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 提醒同修刑事控告书邮寄特快专递的注意事项

  • 关于登记三退的几项要求

  •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 与云南同修交流

  • 真相资料不能这么发

  • 大陆法院5月1日后施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据大陆媒体报道,中国大陆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4月15日,大陆最高法院发布了中共出台的“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生效的“意见”称: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请欲做起诉的同修们注意这一消息,收集完善,为我们正用。


    提醒同修刑事控告书邮寄特快专递的注意事项

    五月十三日,我到邮局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邮寄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在填写特快专递单时,要求填写北京最高检察院的电话和详细地址,这两项我都不知道,是办邮寄业务的小伙子帮助在网上查到的。请到邮局邮寄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的同修提前抄写好,带到邮局去填写。

    北京最高检察院电话:01065209114,地址:北京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收件人: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起诉江泽民,师父把路都铺垫好了,就看我们用正念去做了。


    关于登记三退的几项要求

    最近得知有同修在给过世的世人三退时并未征得家属同意,没有按照大纪元三退要求去做,沟通后才知道,同修并不知道大纪元的三退要求。上网查看大纪元网站上的三退要求,我们都从来没有仔细阅读过,我本人也很惭愧,也从来没看过,特此提醒同修以后多注意。以下是大纪元网站《关于登记三退的几项要求》:

    《关于登记三退的几项要求》

    在办理退党退团退队(简称三退)的工作中,各地退党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大量的义工都付出了很多努力,为方便广大民众三退想出了许多好办法。为了使三退的登记符合标准,退党服务中心特作出以下说明。请各地工作人员和义工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三退声明人如果要用化名,最好让他们自己起个名字。如果是我们的义工们给起名字,一定要得到他们本人的认可,并请他们记住办理三退的日期,以便将来需要“大纪元”提供证明的时候方便查找和核实。如果上网登记日期与声明三退日期相隔太久,请在退党声明内容一栏注明声明日期。

    2.如果有三退名单丢失,请尽可能追回原来的真实记录。实在追不回来,接受教训,以后做好。请不要自行另起名字报到退党网站,我们不做不真实的事。

    3.退党声明内容一栏主要为民众在登记时发表有感而发的声明而设立,以及一些必要的说明。义工们不要为要求三退的人代写声明,除非他们口述并委托我们记录。也不用提供样本给对方选择。

    4.个人以其它各种方式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的,包括向当地党团委申请退出的,也需要在大纪元网站上做登记。这是神所承认的三退方式。

    5.如果在梦中梦到或打坐时看到彼此认识的已过世的人委托办理三退,可以为他们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清醒状态下想起某个已过世的人,想帮他们办理三退手续,必须征求其亲属的同意后,才可为其登记。已故人亲属可直接帮其登记。(请在声明中注明是哪种情况,以免耽误声明发表。)

    6.在受托登记三退时,要求问清楚是退党、退团、还是退队或是多项。尽可能不使用类似“退出一切组织”等模糊字眼。

    全球退党服务中心
    大纪元退党网站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太原法轮功学员田翠果、张连霞已于五月三日回家

    太原法轮功学员田翠果、张连霞被太原市阳曲镇派出所绑架后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已回家。

    被非法关押期间,阳曲镇派出所所长李文军非常邪恶对待法轮功学员,软硬兼施,逼供。教导员胡美才变态心理,习惯性的出手打法轮功学员,并揪住头发使劲摇晃,66岁的法轮功学员被晃的受不了,揪掉很多头发落在地上,还揪住她的衣领,恶狠狠的说:“要不是看你年纪大了,非打死你不可。”法轮功学员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也不听。610人员从中跑过来跑过去亲自授意迫害

    附:
    阳曲镇“610”头目张秉生 阳曲镇派出所电话:3513940511
    胡美才电话: 13383430061
    镇所属的尖草坪区公安分局电话:3516035442 局长冀宝林电话:3516032181

    ◇黑龙江大兴安岭大杨树刘永新平安回家。

    ◇四川省泸州市法轮功学员舒安清已在2015年5月10日下午3点左右平安,顺利的回家。

    ◇山东泰安刘爱珍、侯庆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已回家

    2015年4月25日上午,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东庄村民刘爱珍和马庄镇双庙村民侯庆芳(二人均已六十岁)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去发真相资料,在双杨店村遇到一个女人,给她真相资料,她不要,说她儿子是当官儿的。刘爱珍两人继续往前走发资料救人,没想到那个女人在后面跟着,不仅盯梢她们,还把发的真相资料敛起来,送到马庄派出所,把她俩诬告了。

    刘爱珍和侯庆芳走到马庄派出所附近时,给那里的一些人讲真相发资料,其中有适于车辆内悬挂的法轮功真相挂件。这时过来一辆车,司机伸手要了一个挂件,说车里的其他人也要,给他们几个吧。说话间,车上下来几个便衣,把刘爱珍和侯庆芳绑架到马庄派出所。她俩看到刚才拒绝真相资料的那个女人也在那里,警察还叫那女人指证是她俩发的那些真相资料。

    警察问她俩姓名、住址、资料来源,她们一概不说,不配合,只是给他们讲真相。警察硬给她俩照像,她们就捂住脸。最后,警察还是查出了她们的住址、姓名,去抄了她们的家,把刘爱珍家的大法书都掠走了。

    当天晚上,马庄派出所警察把她俩送进泰安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5月10 日上午,拘留所就直接把她俩放出来。刘爱珍给儿子打电话,叫他把她俩接回去。儿子见到她们时说:马庄派出所先前给他打电话,说什么交一千元罚款,下午把你妈接回来。没想到她们上午就出来了。

    ◇5月1日,山东单县老时(音)、小霞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现三法轮功学员都已正念回家。

    ◇4月24日被青岛江苏路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邹桂花(原来误写为周桂花)被非法拘留15天,现已回家。

    ◇烟台市法轮功学员辛红兰被绑架 已回家

    烟台市法轮功学员辛红兰,5月9日上午,讲大法真相,被立交桥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并拘留10天。因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当天晚上回家。

    ◇5月7日被绑架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法轮功学员张莉华当天已回家。

    ◇河北省肃宁县杨杏伟被枉判六个月期满,于5月9日回到家中。

    ◇江西南昌的易长莲,于4月20日左右被绑架,关押的南昌市,近日已回家。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吴淑琴现已回家。


    与云南同修交流

    云南同修可不可以学习北方大法弟子向本地民众征签,声援正义律师为被非法关押的云南大法弟子辩护、甚至起诉江泽民呢?

    另外,昨天我去了昆明云南图书馆发翻墙软件,里面4层楼坐满了150个家庭的450多个孩子学习邪党文化,中共现在持续在昆明学校里毒害大量的孩子。


    真相资料不能这么发

    辽宁大法弟子

    5月10日早上七点多钟,我去同修家有点事,在一楼地中央看见折了两折的真相资料,也没有包装,捡起一看是两张近期真相资料,一张是《法网在收》,另一张是《三退与平安》。中间还夹一张“真善忍好”竖版大粘贴。我和同修说此事,同修说,她老看到一楼地下有这样的资料,一直找不到是谁发的。

    还有神韵光盘,我就捡到四次,有的是装在花塑料袋里,有的塑料盒上面还粘着胶带纸。被扔到楼道旮旯里,被扔進垃圾堆里,从中看出,一定不是当面发送的。

    上述这样发送资料和神韵光盘的学员,我建议就暂时别发了,多学学法,多看看明慧网上的交流文章,等认识上来再做,否则,不但浪费了大法资源,更救不了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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