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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医疗统计师辛淑华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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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然而在当今的中国,信仰却受到残酷的打压。千千万万名法轮功修炼者,仅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却被抓、被劳教、被判刑等迫害,甚至被折磨致死。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修炼者辛淑华就是其中的一例。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辛淑华,是吉林省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的一名护士。因身患严重的肺结核,体弱无力,从事不了护士工作,改为做医疗统计工作,一九九六年晋升为统计师。修炼法轮功前,因患肺结核,经常发烧、咳血、排菌(痰内有大量结核杆菌)、双肺多处空洞,用抗痨药三个月即耐药。一米六六的身高,体重只有一百零二斤,身体每况愈下,多次想轻生,只因当时孩子小,坚持活了下来。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两个月的时间,肺结核病的症状消失,直至今日再没用过药。从此,我的人生充满了阳光。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受到打压后,我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多次被抓、被劳教。

一、被本单位迫害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被打压,我因进京上访,争取合法的修炼环境,回单位后被领导(当时的书记是闫继武,院长是王华力(已在二零零二年车祸身亡))给警告处分、降职(统计师降为统计员)、降薪,调离工作岗位。当时院长王华力在门诊大厅骂师父、骂大法,并恶狠狠的说:“大辛子得死到监狱里”。

与此同时,单位同事,领导和铁路分局领导经常找我谈话,逼我放弃修炼。并把我调到单位最脏、最累的护理病房(设在医院里的敬老院)工作,每天为卧床病人翻身、喂饭、擦屎、擦尿。在这艰苦的环境中,我始终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耐心为患者服务,受到患者家属的好评。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从劳教所回来后,单位不让我上班,无奈我去护理病房当临时护工,单位只给我开四百元工资。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我被安排去了“发热门诊”设的观察病房,在那里刷厕所、消毒、洗隔离衣等,干着繁重的工作,也只开几百元工资。

二零零四年被安排到了医院的洗衣房工作,只开一千元工资。

二零零五年又回到护理病房工作,工资仍是统计员待遇。当时的院长是孙洪山,我找他恢复职务时,他拍着桌子说:“这是遗留问题”。书记闫继武说:“我给你恢复职务不等于给法轮功平反了吗?”

由于微薄的收入,我和正在上学的女儿过着艰难的生活。冬天我俩吃的蔬菜是土豆,夏天也是买最便宜的菜。

我还有几个月就退休了,现任院长兼书记王亚光让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能给我恢复职务和工资。我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事故,给我降职是违法的,这是实施经济上的打压。

二、被东昌区公安分局绑架迫害经过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我在鸭园镇一同修家被东昌区公安分局、老站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随身带的四千元钱被东昌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梁萍、沈树恒拿走,并未出示任何收据。当时被关进老站派出所的黑屋子里,一只手被铐在墙上,只能站着,一直到次日下午四点多。

我又被送进东昌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铁笼子里二十四小时,在里面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当时我正赶上来月经,警察不允许我上厕所,裤子都湿透了。在被连续关押四十多个小时中,他们没有给我任何食物,只有一位好心的警察给了我一杯水。之后他们把我送进了通化市看守所。

在通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吃的是发了霉的玉米面窝窝头。每天缠牙签(插果盘用的)四、五千支。冬天用冰冷的水洗完澡后,全身冻的发抖,半个多小时才能缓过来。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四个月后,被东昌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沈树恒等人送进了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

三、在劳教所被迫害经过

二零零二年二月,皇历的“小年”,我被送进了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七大队四小队。开始她们派邪悟人员轮番做“转化”,逼我放弃修炼。无果,我被带进车间工作。

当时四小队是负责用电动缝纫机做出口的祭品小人服装。每天在机台上工作十几个小时,我的臀部被磨的黑紫。每个月只给六元钱,只够买一包卫生纸。这是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折磨尤为突出。每周,劳教所警察都进行“翻号”,把我们枕头包(里面装的是衣服)及行李扔的满地,并且每周、每半个月、每月都得写总结,谈体会。在车间干活期间,警察的叫骂声,法轮功学员被折磨的惨叫声,真是叫人毛骨悚然。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我因不跳那种体操,姓侯的大队长恶狠狠的说,“等你回去算帐”。中午我被叫到办公室,侯队长和姓强的警察每人手拿一根高压电棍,她们分别站在我的左右侧,开始对我电击,我的脸上、胸前锁骨等处电击了数次,身上被电起了泡。电后不长时间,我感觉胸闷、气短,然后躺在了地上,她们却视而不见。这就是媒体报道的对劳教人员的“春风化雨”。

我绝食抗议对我的暴力行为,被她们加期十天。

四、其它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当地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争取合法修炼环境,我被叫到院长室,通化铁路分局政法委人员问我进不进京,我说“想去”,就把我关进了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秋,通化市东昌区政府,伙同各个派出所把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分别关在不同的地点办“洗脑班”十五天。当时我和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铁路车辆段的大会议室里,每天晚上只能睡在凳子上,吃饭自己解决。据他们讲,区政府为这次“洗脑班”耗资巨大,而我们并没花他们一分钱。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去干沟发救人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跟踪,被绑架进了通化县国保大队。当夜被送进通化县看守所。零四年三月被送往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在这期间,我绝食反迫害,身体非常虚弱,劳教所拒收,我回到了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我在单位工作时(当时做清扫工作),老站派出所出动多名警察,到单位翻我的更衣柜和临时休息处,从前任清扫员的大衣兜里翻出了几张传单(可能她们清扫时拣到的),为此,他们把我送进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被沈阳铁路局通化分局政法委伙同医院领导人员绑架进了抚顺撒尔浒风景旅游区招待所办的洗脑班(这里之前已经办过多期“洗脑班”),我绝食抗议。他们给我灌食。灌完后那个叫吴伟的警察(据说是马三家劳教所派过来的)问我恨不恨他,我说,“修大法的没有恨”。我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写出此文,对所有折磨过我的人没有怨,更没有恨,只有怜悯。因为善恶必报是天理,伤害别人的同时,实质伤害的是自己,老天爷记着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只是希望他们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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