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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功不到半年 云南小学老师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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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秀溪小学老师高兴东,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被红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还没收国保警察从高兴东家抢劫的各种书籍资料、物品、财物,价值数千元,其中法轮大法书籍四十六本。

高兴东老师炼法轮功还不到半年。他曾患有痛风、手关节变形肿大,以前疼痛时几天下不了床,平时生活都很难自理,微薄工资大都用在医院里。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修炼法轮功以后,以前的疼痛明显好多了,能正常上下班、做做家务活,言行上按“真善忍”来约束自己。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前后,他给学生《九评》光碟和一个破网软件,让学生带回家看,遭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然后研和中心小学、玉溪红塔区教育局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红塔分局国保狼狈为奸,于十月十日早上九点绑架了高兴东,当日中午一点左右到他家抢劫了打印机、大法书籍等。

高兴东于当天晚上九点左右被送往玉溪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十一日,玉溪红塔公安分局的朱家勇等几人到秀溪小学诱迫六三班的学生构陷老师。此后,红塔区教委为了煽动仇恨,大搞株连式迫害,红塔区教师每人扣除一千二百元奖金,说是扣“维稳奖”;又以饭碗威逼教师人人过关,写诬蔑文章,学生也要写,刚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孩也不放过,说不会写字用画图代替。老师家长议论纷纷,都说“共产党疯了”。十一月十二日,高兴东遭非法逮捕。

玉溪市红塔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至十一点十分左右,非法庭审高兴东。律师为高兴东作无罪辩护。庭审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但未予进行,所谓涉案“证据”的书籍,证人证言等文字资料、音频、视频等视听资料,该当庭宣读的未读,该当庭播放的未放等,法庭全部接纳公诉人(周剑华)编造的假证、伪证、反证、无关之证,或以所谓的“犯罪证据”。事实上,这些所谓“证据”一旦真正质证而被公开,能证明的反而是法轮功真正是好的,清白的,是被诬陷、被诽谤中伤的。高兴东不论是个人修炼或是宣传法轮功,都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正当行为,是做好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的,其言行,财物都是合理、合法正当的。

玉溪市红塔区法院的这一走过场的假审判,直接违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诸多条款,例如其中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四条,第五十八及第五十九条,使本来“公开”的审判具有了秘审的特征、性质。

庭审结束时宣布休庭,未作宣判,二月九日非法判高兴东三年,并全部没收高兴东被抢劫的各种私人财物。

实际上,在中国被共产邪党直接统治区,凡是法轮功修炼者被庭审的案子,除不少是秘密审判,大多数所谓的公开审判,都具有“秘密审判”的特征性质,这是中共流氓集团操控利用法律系统实施犯罪,毁坏司法的系统犯罪行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非法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十多年莫不如此。

高兴东妻子李丽,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甸苴小学教师,在丈夫被绑架、非法关押后,红塔区教育局(局长黄云鹏、党工委书记马绍萍)、大营街党委、大营街中心小学和大营街甸苴小学领导人员在中共邪党、“610”办公室、政法委等的操控威逼下,打着“帮教”幌子对李丽进行各种威胁等迫害,他们多次找她“谈话”逼问“要工作还是法轮功”。据悉,上课权利被剥夺。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政法委、“610”办、国安国保均是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核心机构和犯罪工具,他们相互勾结,以公权执法为名,进 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罪行累累。现已知被玉溪市红塔区分局国保绑架后判刑、劳教迫害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已有二十多人,其中沈跃萍(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医 生)、黄涛(玉溪市轴承厂职工)二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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