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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中院庭审上诉案 审判长被要求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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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对唐清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审理。因为唐清英要求审判长邵洪超回避,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唐开菊因为要求旁听法轮功学员陈开玉上诉案,被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局警察绑架。鹤城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九月三十日对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非法判刑四年,对唐开菊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四位法轮功学员遂向怀化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怀化中级法院对唐清英四人的上诉案开庭审理。当日一大早,唐清英等四人的亲友就来到怀化中院门口,有近二十位亲友进入了法庭旁听,还有一部分没能进法庭的亲友等在大门口。

上午十点多,唐清英等四人被带进法庭。十个月不见,在场亲友禁不住要流泪:除尹秋阳外,其余三人均白发苍苍,尤其唐开菊才五十出头,她被绑架前头发乌黑,神清气爽,如今不听声音几乎认不出她了。

审判长是邵洪超,一陪审员是胡四海,另一陪审员姓名待查。除五位辩护律师外,还有唐清英的丈夫当任唐清英的第二辩护人。

审判长邵洪超宣布如果质疑在场人员判案的公正性,可申请回避。审判长逐一询问了四人。这时唐清英再次询问邵洪超姓名后问:“陈开玉的案子就是你审的吗?”得到了肯定回复后,唐清英对邵洪超说:“那你回避,你已经判了一个错的了。”鉴于此,邵洪超宣布休庭。十多分钟后,再度开庭,邵洪超宣布,由于审判长回避需中院院长批准,而院长在开会,择日再开庭。

现得知,此上诉案将于三月九日再开庭。请国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制止对唐清英、肖桂英、尹秋阳、唐开菊四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让她们回家。

怀化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邵洪超13974550984
审判员胡世海13574577207宅0745-2719917

在法庭外对亲友们进行骚扰、摄像的人员:
中方县“610”成员雷建华13874577611
鹤城区“610”成员:杨帆(负责拍摄)、杨华、张志群(女)、“610”副主任丁胜武
鹤城区国保大队: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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