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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刘剑诉江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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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2015年9月24日早,甘肃省天水长城开关有限公司职工刘剑和往日一样去单位上班。9时许,本单位保卫科干事赵亚东叫刘剑到保卫科去一趟。

到厂保卫科,天水市秦州区国保大队的吴灵伟和另一男性警察在场,吴灵伟(30岁左右)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架子,表情凶横的宣布对刘剑的处理决定。吴灵伟宣布完毕后说:你若不服,铐子给你准备好着呢,边说便从提包里取出手铐在空中晃动,并说要戴上铐子在厂区游转一圈(游行示众)。

2015年8月12日下午16时许,刘剑正在本公司社棠产业园上班,被本单位保卫科干事赵亚东、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国保大队的吴灵伟和另一男性警察叫到本单位单身职工宿舍调查、核实诉江之事,并问:控告状是谁写的,谁打印的,在什么地方写的,在什么地方发送的,这一次表现得特伪善。

吴灵伟询问大约40分钟,作了记录,临走前撂下一句:回去商量一下看缴罚款还是拘留,刘剑说:“那是你的选择。”

9月20日晚8时许,长城开关有限公司保卫科长陈宝军带着七里墩社区主任、两个工作人员,一行四人敲开了刘剑家的门,和刘剑就诉江问题谈话,让刘剑写个承诺,哪怕只有一句话也行,他们好给上边有个交代。刘剑说考虑一下再答复。

9月23日下午,保卫科长陈宝军询问承诺之事,刘说不写,该咋样咋样,给上面如实汇报。9月24日早9时许,就发生了上面的故事。

刘剑边收拾东西,边锁柜子,连工作服都没换,穿着满身油污的工作衣裤往出走。在厂大门口,吴灵伟抓着刘剑的脖子塞进了外边停放的车中,然后扬长而去。

车行中途,刘给妻子王淑琴打电话,说现在正被带走,已在车上。

10时许,到天水市407医院进行体检,做心电图,量血压,做胸透,一切正常。所有费用共40元。完毕后刘剑说没带钱,吴灵伟说他先垫上,叫刘剑以后还他,然后送到天水市秦州区吕二沟拘留所非法拘留。

拘留所其他人期满都走了,唯有法轮功学员不让走,要办案单位接。

9月29日上午吴灵伟来到秦州区拘留所,收集刘剑本人信息,建档立案,要求刘剑写简历,家庭成员姓名,服务处所等项目,并十指、两手掌、左右手采集指纹,左手食指采血作DNA,给拘留所交“伙食费”130元,后带到天水市石马坪建设银行取款交“罚款”1000元,其中500元是代妻子王淑琴交的。

至“十一”放假前夕,吴灵伟对1000元罚款并未给发票或填有收款人姓名的收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明确规定,让被处罚人到农行秦州支行缴纳罚款,但此罚款却被吴灵伟私人要去现金,并未开具任何收费证明。

在其家属9月28日去天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时,刘妻王淑琴说,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吴灵伟恶狠狠地说那你们去告,去法院告、去检察院告、想去哪告就去哪告。

附:吴灵伟手机:1389385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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