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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723研究所高工诉江被劫持两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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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2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殷洪沛七月十日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后,七月十五日被扬州公安局广陵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绑架,并以“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名”逮捕,至今非法关押在扬州看守所,已经有两个多月。

殷洪沛曾经北京上访后,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迫害,后三次被送洗脑班,精神受到折磨,家人受到很大伤害。殷洪沛是个工作踏实,对单位科研项目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所里有目共睹的。

殷洪沛在控告状中说,“本人因坚守信仰、坚持锻炼身体、履行公民合法进京上访的权利、传播事实真相、揭露谎言,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至精神病院并被施用酷刑和药物毒害、被非法抄家并被绑架至洗脑班、被迫离开一线工作岗位、被剥夺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资格。”

“法轮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滥用手中的权力,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其中仅经明慧网核实过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就有三千八百多例。”

四十五岁的殷洪沛,家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一九九二年七月毕业于华东工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二零零一年四月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工程系并获硕士学位。殷洪沛一九九七年十月受单位委托在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读研,期间在校旁书店偶遇《转法轮》一书,经反复研读,觉得很好、很科学,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了。他按照法轮功对炼功人的心性要求修炼法轮功后,变得更加善良、真诚、宽容。同时师父还无偿的为他净化了身体、拔除了病根,使他的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看到国内媒体对法轮功的歪曲、污蔑,为了向中央反映法轮功修炼的真实情况并希望其改变错误的做法,殷洪沛依法到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西城区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零年六月,扬州市广陵区610为了逼迫殷洪沛放弃修炼法轮功,以他有“精神病”为名,操控南门派出所马某会同单位,将他非法拘禁至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由医生朱某负责所谓“检查治疗”,值班护士指使并和精神病人一起,强行对他的太阳穴用电针施加高压电击,并逼迫他每日服用损害神经的药物。该医院还非法关押了多名其他法轮功人员。

二零一一年二月,殷洪沛因为坚持法轮功并向世人传播法轮功的真相信息、揭露中共媒体的谎言,扬州市广陵区610王某操控辖区派出所对他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会同单位党委把殷洪沛非法关进洗脑班,洗脑班上威胁:“如果不转化,法院就判刑”。在单位,殷洪沛也因此被调离国防科研一线工作岗位,并被剥夺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资格。

二零一二年二月,因为殷洪沛在自家门上张贴了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漂亮年画,扬州市广陵区610第二次对殷洪沛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非法对他实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殷洪沛曾质问司法执法人员丁某、朱某:“种种事实证据表明,法轮功并不符合‘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刑法三百条邪教组织的五大特征;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文件说法轮功是X教,公安部认定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那为什么在司法判定上还要把法轮功按X教处理?其法律依据何在?”他们声称“党委内部有文件通知精神”。

两次非法抄家,共抢走了殷洪沛八本法轮功书籍资料、几十张光盘、三台电脑、二台打印机、六个移动存储设备、一台切纸刀以及若干耗材。

殷洪沛在控告状中表示,“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使中华民族免于沦陷在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在上述事实中提及的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被利用工具,不少人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为了饭碗和自保,昧着良心违法犯罪,暂不起诉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醒悟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


电话区号:0514

广陵区公安局
局长:郭长明 87361411(办)85103511(宅)13801452112
政委:张力前 87931915(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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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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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乔忠仪 87935128(办)87628899(宅)13773579308

广陵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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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723研究所(全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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