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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法院再次诬判孙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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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苏州吴中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对四十五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孙美华非法庭审后,日前偷偷对她判决三年。这是吴中区法院第二次对孙美华下毒手,该法院曾于二零零七年对孙美华非法判刑五年半。

此次判决,吴中区法院是偷偷进行的,故意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直到九月六日,孙美华的老母亲找到法院才得知早已判决,此时离上诉期限只剩下几天。孙美华的母亲立即委托律师上诉到苏州中级法院。之后家人、律师联系三次去苏州中院,才见到经办法官,法官说阅卷后等通知。一个月后,也没开庭,直接通知律师维持原判。

孙美华被非法关押在黄逮第四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多。以下是孙美华历次遭迫害经历简述:

孙美华,女,苏州光福镇人,家境贫寒,法轮功被中共江泽民团伙非法打压迫害后,孙美华坚守自己内心的道德良知善念,坚守“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因此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孙美华对人讲自己遭迫害的经过时,被吴中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吴中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在南通女子监狱遭到种种人身侮辱,受尽折磨,几年来由于在狱中遭到监狱狱警残酷迫害,被残害得身心俱损,回家时已经奄奄一息。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孙美华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一月后,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被吴中区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六个月。孙美华在狱中遭受各种迫害,直至二零一三年出狱回家。

孙美华的丈夫是残疾人,平时生活起居都是由她照料。在中共对法轮功的经济迫害下,她只能骑着三轮车在村里沿街卖酱,以此糊口,一天辛苦下来只能赚到几十元钱。当她把这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去为残疾的丈夫购买生活用品时,却发现大额的钱是假币,她为了不让假币再流通去伤害他人,销毁了300元假币。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孙美华在给民众诉说自己被迫害、法轮功蒙冤的真相事实时,被光福派出所警察绑架。光福派出所警察开始捏造事实、伪造证人,将孙美华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吴中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对孙美华开庭,法官竟对孙美华说:“你学法轮功被判过刑、劳教过,有前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孙美华的律师一起到了吴中区法院,母亲却被拦了下来不让进,只有律师一人进去见法官华益峰。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吴中区法院对孙美华进行非法庭审。在律师的交涉下未能开庭。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苏州吴中区法院又欲再次开庭。律师说:“你们对孙美华秘密开庭,连当事人的律师都不知道,这是违反最基本的法律程序。”再次阻拦非法开庭。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下午,苏州吴中区法院第三次对孙美华非法开庭。律师指出,公安局、检察院的起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栽赃,要求无罪当庭释放孙美华。然而法官华益峰偷偷对孙美华非法判刑三年,并故意不告诉律师和家属。导致家人得知消息后,上诉期限已经只剩下几天了。

孙美华的老母亲上诉到苏州中级法院院。二零一五年八月底九月初,北京律师李仲伟连续三次到苏州中级法院,才见到法官范晓荣,得以阅卷,范晓荣说不可能开庭。半个月后,苏州中级法院院电话告知律师说,维持原判。


相关迫害责任人:
“610”主任仇全官
“610”副主任张震华13806131353、0512-65259280转52284
“610”副主任李秋才
吴中区国保大队长副队长包建方0512-65259280

吴中区检察院:
公诉科电话:652552000、67077925、65616775、65626280

吴中区法院:
审判长华益峰6568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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