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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张少龙等制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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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政法委、610等机构人员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顺庆区法院有大量人员也成了迫害法轮功的打手,大约从二零零三年起担任顺庆区法院副院长的张少龙就是其中最为卖力的一个。

从二零零一起至今,在顺庆区几乎年年都有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中共对信息的封锁,这里的统计是不完全的),顺庆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量刑定罪的有21人次,其中何素珍、高志君两人被两次冤判。

这些冤判的结果直接导致其中李建侯、林凤后来被监狱迫害致死;李蓉出狱后不到一年就含冤离世;多名家属因法轮功学员被冤判而含冤离世,导致多个家庭破裂的人间惨剧。

一、 张少龙们制造冤案而欠下的命债(至少4条人命)

案例1:李建侯、张清芬夫妇一家的遭遇,2条人命、一个家庭被毁

他们都是60多岁的退休老人,李建侯在部队时多次立功受奖,曾任团职干部;转业到南充市农资总公司任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市政协委员。妻子张清芬,原是南充市顺庆区内燃机厂医生。二零零二年,67岁高龄的李建侯被冤判3年,之后被送入德阳监狱二监区,老人被送去监狱仅88天就被德阳监狱二监区的恶警残害致死。

因丈夫被非法庭审,张清芬在庭外抗议,遭到当局绑架,之后被冤判4年。他们的大儿子迫于压力不敢发声,被迫远走他乡。他们的二儿子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回家后,猛然见到父亲遗像(活着时很难见一次面,不知父亲已被迫害致死),又得知母亲也被非法关押,他承受不了这一切,就自杀在家里。几天过后,尸体开始腐烂,邻居闻到气味报警,单位的人这才知情况。一个家庭就因为中共的法院制造的冤狱而丢掉两条人命被毁了。

案例2:36岁的林凤被迫害致死,留下九岁的儿子还受中共的官员欺负

林凤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冤判三年,在川西女子监狱被酷刑折磨迫害了20个月,遭受各种酷刑折磨,致使其双肾坏死,直到林凤无药能治、生命极度垂危时,为推卸责任,监狱恶警才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将林凤送到南充,在南充川北医学院医院住了半个月,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农历六月二十一日)凌晨五时含冤离世,年仅36岁。林凤住院期间的任何费用都是她的丈夫找他们的亲人借的,中共当局不但不出钱,还派610、国保特务等恶人24小时监控,甚至最后的安葬费都是她的亲人们凑的钱。林凤死后,恶党怕罪恶曝光不但监视其家人,还不让其年仅9岁的儿子雷雨继续上学,拒绝雷雨的低保申请。

案例3:李蓉,女,四川省南充市医药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冤判四年徒刑。不久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龙泉驿洪安镇)。在狱中李蓉被恶警李小红等用各种方式残酷折磨,包括药物迫害,造成痴呆,后来全身浮肿、疼痛难忍。二零零六年底释放后,已无家可归,被迫流浪。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又毫无生活来源的多重迫害中,李蓉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二、五分钟完成的冤判――赵德琼被冤判三年

赵德琼,女,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女)、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的卧床不起的赵德琼的床前,宣布说:“赵德琼,你被指控犯了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的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答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这太荒唐了!

三、因购买合法到香港演出的神韵晚会门票而获罪的荒唐冤案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左右,四川南充顺庆区“610”、公安分局指派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一帮特务,分别闯入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红梅讲师和文学院陈平老师的家,对两位教师非法抄家,随后把她们非法关进了南充市(华风)看守所。据悉,只因为两位老师购买1月27日将在香港上演“神韵晚会”票而被抓。“神韵晚会”是纯善纯美的艺术性演出,以恢复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为宗旨,在全世界巡回演出,被誉为世界第一秀,广受各国政要、艺术界、学术界和商界等主流社会高度评价和赞誉。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顺庆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也因同样的原因被抓,之后也被非法关进南充市(华凤)看守所。

之后顺庆区检察院对陈平、王红梅、张林悦因购买晚会门票提起公诉。对于这一指控,律师们惊叹:顺庆区检方制造“观看演出罪”。

关于张林悦等因购买在香港的神韵演出票而被指控一项,律师感叹:看到这项指控后,我以为我国刑法上有“观看演出罪”。后来查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刑法》,才知道没有“观看演出罪”。律师质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知公、检将观看演出作为犯罪的依据是什么?解释权限源于何处?……在中国的领土上观看合法艺术团公开的表演,何罪之有?……演出者、组织演出者、批准演出者、给演出者提供场地者均合法,反倒是观看演出者涉嫌犯罪,这不是很荒唐吗?”

并且,顺庆区法院已在二零一一年对非法关押一年多的陈平、王红梅两位善良的老师完成了非法庭审。由于张林悦女士不愿让法院的法官们继续犯罪选择了离家出走,过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几年后由于向中央巡视组递交此案的申诉材料再次被抓。近期,顺庆区法院拟对张林悦女士开庭非法开庭。

以上就是这十多年发生在顺庆区法院的一些冤判事实,这些案件中副院长张少龙一直都卖力参与。

四、十多年来被非法判刑一览:

2001年,非法判刑1人:祝仁芳(三年)
2002年,非法判刑2人:韩光荣(4年)、李建侯(3年)
2003年,非法判刑3人:李蓉(4年)、林凤(3年)、张清芬(4年)
2004年,非法判刑4人:李孝芳(3年)、欧全斌(3年)、
王燕(4年)、刘国琼(4年6个月)
2005年,非法判刑2人:钟国尧(3年)、何素珍(3年)
2006年,非法判刑1人: 赵玉梅(3年)
2007年,非法判刑2人:岳文华(1年,监外执行)、高志君(3年)
2010年,非法判刑2人:徐盛兰(4年)、何素珍(5年)
2011年,非法判刑2人:王红梅、陈平
2012年,非法判刑1人:赵德琼(3年)
2014年,非法判刑1人:高志君

五、南充市恶报案例

张少龙之流虽经法轮功学员反复劝说,却听不进意见,一意孤行。也许,由于中共无神论思想的灌输,你们已经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但请你们看看发生在你们身边的恶报案例:

1. 张春典,南充市南部县领导,曾公开在全县大会上叫嚷要严惩法轮功,导致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游街示众、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张晓洪被送往劳教所后遭酷刑虐杀!逞凶一时的张春典及南部县参与迫害者很快遭报:南部县、局两级官员一百多人涉嫌贪、腐纷纷被撤职,“双规”、坐牢,已异地做官任营山县县委副书记的张春典也被抓回南部县关进了大牢。

2. 王林生,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曾将许多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其恶行给全家招来横祸:其父在二零零二年四月得肺癌而死。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王林生携妻出游在成南高速路上遇车祸,夫妻双亡,终于受到“善恶必报”的天理惩罚。

3. 王立强,任南充市高坪区国安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将许多修炼人迫害的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的被处以高达万元的罚款,有的被劳教数年。一个人干了坏事一定会偿还的。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左右,王立强因与人口角被洗脚房老板的儿子(市公安局的)重伤致死,死时才30岁。

4. 前南充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邓冰,正读大学的独子得血癌而死,其妻严萍因用强硫酸对邓冰及养女严重毁容而获死罪入狱,邓冰遭严重毁容、右眼盲,左眼几近失明,养女遭严重毁容、双眼盲。

5. 四川南充市纪委书记任德俭迫害正信 家中连死四个亲人

任德俭,男,约六十六岁,南部县伏虎镇人。自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连任南充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他紧跟中共的迫害政策,迫害许多辖区内坚持修炼和上访说公道话的法轮功学员。他铁心听命中共,拒绝善劝,结果连续遭天惩。二零零零年的某日,任德俭夫妇在市委大门口被车撞伤。任德俭妻子袁明惠(退休前是南充市劳动局局长)在二零零九年病死。这些年来,任德俭还有好几个亲人非正常死亡:在南部县的亲戚被撞死二个,在南充市河中淹死一个。

6. 烧天书 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希全夫妇遭恶报

何希全,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长。大约在二零零三年,他公开宣布对南充市各地公安局搜缴的一批法轮大法书和资料当众销毁,当时还上了电视新闻。当年三月,南充市二府街副食品批发市场发生特大火灾,把整个市场内的物资、财产烧个精光。随后不久,何希全就得了鼻咽癌,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死亡。二零一零年传闻,何希全的妻子何素(玉)清(原市委宣传部的退休干部)也患了癌症,命悬旦夕。

7.四川南充市城北公安局局长刘德康遭恶报

四川南充市城北公安局局长刘德康(二零零七年以前在任)采用罚款、跟踪、监控、欺骗、编造谎言、强制洗脑等各种手段迫害辖区内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因与副局长争名夺利互相行恶而被投入市看守所和重刑犯关在一起受罪,半年后才被保外就医放出来。

8.蒲其涛,四川省南充市国安局副局长,直接指使市六一零、各区所属县国安大队、六一零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突然暴病,得脑血瘤,住院三天即死亡。

9.南充市国安局副处长李超强(音)遭恶报死亡

李超强(音)男,四十四岁,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任职于四川省南充市国安局二局,职务是副处长,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负责审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劳教等的批文(即劳教决定书等)。由于李超强跟随中共邪党迫害南充地区法轮功学员,正值壮年遭恶报,听闻于二零一一年元月某天醉死家中,死前无任何疾病,抛下妻儿父母。国安局内部封锁其死亡消息,怕被曝光。

10.嘉陵区大通镇恶警所长遭恶报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大通镇派出所某所长,时年约三十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他带了一个警察,逼着嘉陵区大通镇二村五社的法轮功学员一起,挨家挨户搜缴大法书和资料。一九九九年下半年,因在高坪区嫖娼,所长被开除。

11.法院邓义明诬判好人 反害自己进牢房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刑庭审判员邓义明善恶不分,拒听真相,执意听从“上级”命令,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冤判了法轮功学员何素珍老人五年重刑。但未出三个月,即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份,邓义明就因替毒犯开脱罪责(将贩卖毒品的数量改小,因而轻判毒贩罪行),而毒贩很快被释放后,再次贩毒被捕时招供后,才曝光出邓义明等人徇私枉法的罪行。邓义明因此已被逮捕,关押于阆中看守所,等候审判。据说此案还牵涉顺庆区公安局、检察院相关人员参与犯罪。

在此,希望张少龙之流不要认为这些恶报事例是偶然发生的,赶快收手,弃恶从善,不要继续做恶,否则将成为中共的陪葬品、牺牲品,给自己、亲人带来灾难。

在此,也请南充的父老乡亲们擦亮你们的双眼,看清在这场对法轮功已长达十五年的迫害当中,中共究竟是如何迫害法轮功的,是怎样毒害我们老百姓的。愿你们选择良善,唾弃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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