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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年来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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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我叫马维山,今年74岁,家住河北三河市普查大队23号楼2层东门。象中国千千万万的普通老人一样,本想在操劳了一生后在晚年享受一下幸福生活,可十几年来我却无端遭到了数次残酷迫害,能活到今天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可这一切的发生仅仅因为我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想要在这个道德极度下滑的社会里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

现在我把我多年来的亲身经历讲出来,只想让您不再受中共的谎言欺骗,了解法轮功的真相,给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

1、生活中处处要求自己做好人

法轮功要求人重德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修炼后我改掉了原来的火爆脾气, 儿子们有什么不对时,再也不象过去一样发脾气或大声指责了。在家里对老伴关心、尊重,什么活我都抢着干,陪她聊天、领她散步。

我在北巷口住的时候一次路过百合花园(现紫竹园),当时路两边新栽的小树有的被大风刮歪了、折了,我都把它们扶直用土培好、被吹折了的小树用布条捆上。老乡晒麦子后留在路上的石头、砖头我都捡起来放在路边,为的是车辆、行人方便。有些小孩在草坪上打闹把草坪踏坏了,我就哄着把他们抱出草坪。我有一辆三轮车,不论走到哪里,看见拿重物的或等车的人,我都主动叫他们上车,不要钱送他们一程。买菜时从不挑不拣,有一次买肉,回家一看多给了一包,我赶紧送了回去。

2012年的一天,我不小心把一辆轿车划了个痕迹,当时车主不在,我如果走掉了车主并不知道是谁划的,但作为法轮功的修炼者我不能那样做。我写了一个条给车主说:对不起,我划了您的车,我住二层东门,马维山。让车主来找我。后来车主找到我,我说陪他去修车,一切费用我负责。车主坚决不肯,我催他九次,他就是不肯,实在没办法,我给他五百块钱,到现在我们关系一直很好。

2013年过年的前夕,我骑车出门,被一辆载重物大卡车撞倒了,电动车撞碎了,我浑身剧痛,但头脑很清醒。司机吓坏了,因他是违章行驶。我说:“你不要害怕,我是学法轮功的,没事的,不叫你负责任,更不会讹你,我休息一会,你就走。”司机给老板打了电话,老板来了,要拉我去医院,负责给我治疗,给我买电动车。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司机不是有意的,你把我送回家就行了。车老板把我送回家要给我钱,我坚决不要。我说你记住“真善忍好”就行了。车老板说:“我今天遇上贵人了,这回我真信法轮功了,共产党说啥我也不信了,我的车队每辆车上都贴上‘真善忍好’,我不怕他们(指共产党)!”他还做了三退。车祸中我的腿部受伤,回家坚持炼功,没几天就好了。

2、张磊的神奇经历

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是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以后身体所有的病都好了,自修炼至今,一粒药都没吃过。

我还亲身见证了一个年轻人的神奇经历。2012年,燕郊首钢职工大院有一个30岁左右叫张磊的年轻人,因为家境窘迫等原因,心中烦闷喝了三瓶啤酒和一大瓶敌敌畏,疼得他翻江倒海,天昏地暗,吐得满屋满地,从五楼跳下。张磊1米8的大个,体重200来斤,摔得实在够重的,脊椎摔断三截,送到燕郊人民医院抢救,光押金就29万,治疗得几十万,还不能保证效果怎么样!

首钢是个较穷的单位,他母亲是个吊车工,工资不高,即使卖了房钱也不够,母亲对儿子说:“儿啊,咋办啊,妈实在没能力治疗。”张磊说:“我学法轮功吧。”母亲说:“也只能求救法轮功师父了。”

张磊母亲找到我,叫我帮她把张磊接回家,我开车把张磊从医院接回家,当时医院不让出院,说随时都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张磊回家后,我和老伴每天都去和张磊一块学法,读《转法轮》。仅仅半个月张磊能下地了,一个多月就开出租车了。这个在张磊身上发生的奇迹引起周围人极大的反响,都说法轮功太神了!现在张磊结婚了,给一个公司开车哪。

数次被残酷迫害

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后,我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抓捕、劳教两年。在高阳劳教所,每天都是十个小时以上繁重的劳动,吃的干馒头,喝的是每碗只有两三片白菜帮、带泥沙的菜汤。和我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丁建华绝食抗议迫害,被电得死去活来,我也被铐在水池的铁管上冻着。

2001年,高阳劳教所搞强制洗脑“转化”迫害,将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五大队,院内地上栽一溜铁环,将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双手分铐在铁环上,每天24小时铐着,狱警扬言不“转化”不松铐。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铐一天或几天,甚至更长时间,随时被带走审讯,遭受毒打、电击等酷刑折磨。高阳劳教所还用所谓手摇电话机折磨法轮功学员,就是把过去的老式手摇电话机两极接在法轮功学员的脚腕上,然后手摇电话机通电,令受害者心脏颤抖,难以忍受。加上多根电棍电,能把人皮肤电糊、电焦,一个张家口的法轮功学员被电得脸都变形了,变成了绿色的,站都站不住。我因拒绝“转化”,后来被劫持到安新铅厂做苦役。

2003年3月,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去家中探望我们老俩口,被燕郊分局警察李连弟发现,把我们三人绑架到三河看守所。第二天燕郊分局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的电视机、录音机、VCD、音响、西门子手机,还有他们不认识的用来装修用的价值三千多元的植绒机也抢劫走了。燕郊分局一个负责人在看守所让我签字,我不签被毒打,我绝食抗议七天,身体虚弱,儿子把我接回家。

回家后,燕郊分局李连弟和多名警察吃住在我家日夜监视。七天后,燕郊镇政法委书记孟卫东和综治办一个姓赵的来我家说三河公安局康政委找我。我被骗到三河洗脑班。我绝食抗议这种迫害。因血压高,晚上儿子又把我接回来,回来后警察和村委会派人日夜监视。我老伴因恐惧,连日着急害怕一病不起,一连就是几年。后来我几次打电话给燕郊分局和李连弟要东西,至今无音信。

2006年2月25日,燕郊分局警察又绑架了我,抢走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各种私人物品,价值十多万元,后将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关押在冀东监狱迫害。直到二零零八年才出狱回家。

2014年4月22日,国保大队李伟、东城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踹门闯进我家,将我、我老伴和女保姆文杰绑架,抢走了我的私人大法书籍、学习资料等用品,拿走两万八千元现金、电脑、电视机两台、6个小音响,连家里的三把菜刀都拿走了。我老伴从派出所放回后又到派出所去要,才把菜刀拿回来。老伴回家看到衣物满地都是,一片狼藉,三轮电动车也被抄走了。

第二天,我和文杰被送到看守所迫害。5月13日又将我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洗脑班就是把你非法拘禁、强制给你灌输歪理邪说,叫你放弃对“真善忍”信仰。造成了我精神压力极大,全身疼痛、胃肠疼痛、右下腹部肿胀、剧痛,被送到市中医院治疗。

7月13日国保贾志学和我儿子将我接回家,贾志学说没啥事了,办个手续就行了。

7月14日到9月1日一直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家楼下,有四个便衣24小时监视我,无论买菜、散步、上儿子家都寸步不离跟着。我和我大儿媳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他们说是政府部门,哪个政府部门不说。直至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哪个单位的。由于长期监视,大院里的人都用奇特的眼光看我,以为我干了什么不好的事。给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坏影响。

在这期间国保贾志学多次找我录像录口供。我在洗脑班被迫害时,老伴为我请了北京正义律师,贾志学骗我说:没事了,律师退了吧!我想案子完了还要律师干什么,就给贾志学写了辞退证明,贾志学还说把文杰的律师也退了,我说那我管不了。

9月11日国保曹爱博和检察院芮爽来。曹爱博说案子都到检察院了,国保为了你给检察院写了一个免于起诉建议,免不免起诉那还得检察院说了算。我一听才知道原来国保以前说没事了全是假话,现在把我送到检察院继续迫害我。

9月24日案卷已经返回检察院。在残酷的事实面前,我终于明白了共产党就是骗,都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迫害法轮功是完全违法的

虽然法轮功被中共迫害了这么多年,您可能不知道的一个惊天事实是: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理由如下:

1、《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传播法轮功真相完全合法。

3、刑法总则中,明确指出构成犯罪要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我的言行不构成犯罪的四个条件。犯罪要有四个要素:

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 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 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我没有任何损害他人或社会的故意或过失。 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我们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中共公检法人员,至今无法指明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也就是说,中共公检法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的陷害和诬判中,不存在犯罪客体,自然就构不成犯罪。

中共的党、团组织,其自身的章程也规定了“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团员有退团的自由”,以及自动退出的情况。中共党团队成员退出党团队组织的问题,只能属于社会团体规则调整的范围,并不会涉及到法律调整的问题。 所以法轮功学员劝人三退根本就不违法。

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受宪法保护的,把法轮功学员送到洗脑班,强制改变信仰,是违反宪法的,是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

中共最高的法律是《宪法》。翻遍中共《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法轮功违法。

按照中共现行法律体系,翻遍中国的“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也没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中共“两高”的两个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

就2014年三河市公安局对我迫害就有如下违法行径:

1,没有搜查证等任何合法手续,私闯民宅,踹坏了我家防盗门。
2,闯入民宅无任何合法手续,就绑架我老伴和保姆。
3,闯入民宅抄走物品,非法抄走现金2万8千元。
4,把我非法拘禁看守所和洗脑班、监视居住,长达两个多月。
5,说假话诱供,让我辞退律师。
6,长期非法关押造成我的财产损失,两辆电动车损坏。
7,长期对我非法监视、跟踪,周围的人都用奇特的眼光看我,说长论短,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三河国保的行径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绑架罪、毁坏他人财物罪,诱供罪等,我一定会运用法律逐级控告,让责任人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及申请国家赔偿款。

天意昭然 劝君选择美好未来

自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首恶薄熙来落马后,迫害法轮功的610头子李东生、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与活摘器官有直接责任的江泽民“军中最爱”徐才厚都纷纷落马。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也纷纷遭报,仅中共十八大后的三个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多达453人,其中公安系统392人、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系统5人、非公检法系统10人,还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连发动迫害的恶首江泽民现在都自身难保。

这次我和同修被绑架后,三河就有300多名父老乡亲签名呼吁释放,充分说明了迫害是多么的不得人心!

自古道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中共对法轮功学员15年的残酷迫害已经令人神共愤,现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纷纷遭报正是上天对世人的警示,如不悔改所有参与迫害的都会得到应有的下场。历史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二战时所有参与对犹太人迫害的战犯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之所以讲出我的经历,是想让所有知道的人都能明白法轮功的真相,不要再被中共利用迫害好人,在无知中给中共当了替罪羊。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在国内国际的形势都已充分说明中共这条破船已摇摇欲坠,所以真心希望大家能认清形势赶快三退,不要随着中共一起沉没。同时也希望您能记住“法轮大法好”,会给您带来幸福和美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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