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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8月湖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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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根据明慧网报道,2014年1~8月湖南省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系统,对全省法轮功学员使用了绑架、非法庭审、判刑、强制洗脑、蹲坑监视、抄家抢劫、入室骚扰等手段进行迫害。现将其所犯罪行统计如下:

一、至少有155名湖南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表1、2014年1—8月湖南省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统计

表2 参与绑架单位机构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 (县公安局)绑架人数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姓名
长沙市浏阳市14老左、老吴、张丰丽、张国英、张灵革、章芙蓉及张姓学员、柳春霞、黄勇辉、罗丹、陈金炳、晏冬连、杨淑珍、刘发兰
岳麓区1梁秀珍
长沙县5刘正伟、严红 、管登洋 、李玄刚、张克约
长沙市3周姐、陆丛英、唐敏
宁乡县3张新奇、尧大华、刘某
天心区1蔡新欧
岳阳市君山区9戴作兰、刘国兰、任喜云、季金莲、一不知姓名学员、曾铁梅、戴作兰、梅华英、代春梅
湘阴县6赵玉梅、肖志纯、殷桂秋、王凤吾、赵玉梅、肖运娥
平江县5毛豆华、杨道文、陈兰英、徐旦凤、邹咏兰
华容县2徐春莲、闵新志
岳阳市1王明英
湘潭市雨湖区8康映兰、李林娥、李杏、曹丽娇、颜三艳、邓烨、扶先华、王桂林
湘潭市6104胡东霞、程玉章、唐沛林、王庆生
株洲市攸县2刘又安及妻子
衡阳市珠晖区1王建社
祁东县15匡忠华、肖录云、罗广忠、管玉香、周桂兰、曹翠云、刘美容、桂芬秀、谭姣秀、李宝珍、李迎春、邓顺华、罗少华、黄贵林、贺琼慧
衡阳县4戴百合、凌生兰、祝平记等十多人、王秋芸、谭美云
蒸湘区2二名学员(被绑架去采血)
衡东县1邓昌菊
耒阳市2李福英、郑爱平
郴州市苏仙区4王全连、曾桂连、汤清泗、汤花明、
郴州市2廖晓红、李占鲜
永兴县3邹瑞珠、冯保兰、周金莲
资兴市1黎建平
常德市武陵区2张爱华、熊玉珍
市辖区2陈开利、王丽娟
汉寿县2薛爱群母女
益阳市南县1肖红艳
安化县1陈新初
娄底市新化县4杨启生、杨启生、李佑怡、袁新湘
邵阳市市辖区1唐文英
洞口县4肖红艳、肖剑豪、曾了元、向又海
邵东县2罗安球、王桂连
怀化市 鹤城区7向淑雪、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李世荣、一老年学员
市辖区4钟联聪、曾晓英、黄远桥、陈姨
怀化市61014罗家兵、张春秋、王学洪、杜子爱、王月娥、邹桂莲、王玉英、刘玉娥、郑红霞、杨思爱、杨丽、胖妹、魏桂梅、李三妹
通道县1黄元菊
辰溪县3何小玲(2次)王小毛、毛昌旺
沅陵县1彭国庆
叙浦县5侯规清、张少华、陈德顺、吴礼庚等5人、

二、被非法庭审、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共13人:

刘而礼(非法庭审)、刘访平(判四年)、袁东波(判三年半)、彭春梅(判三年)、刘立炎(判三年半)、鲁孟君(判四年)、肖红艳(判五年)、张新江(判三年)、张华生(判三年)、向碧云(判三年半)、冷雪飞(判三年半)、郭腊梅(判三年半)、赵凤霞(判二年)

三、被非法抄家、抢劫家中财物的法轮功学员至少18人:

谭文英、石娭毑、唐姓学员、姜云球、杨修启、罗丹、宋卓华、代春梅、肖建豪、曾了园、谭美云、章芙蓉、罗少华、李宝珍、邓顺华、刘美容、李迎春、文玲等。大多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也都被抄过家或被抢劫过家中的财物。

四、湖南省1—8月被骚扰、跟踪、窃听、监视的法轮功学员至少30多人:

向淑雪、李树平、刘小玲、刘访平、刘世清、刘素兰、罗红星等十多人、汤个梅、罗莲、魏桂梅、戴作兰一家、李国芳、刘而礼、李树平、刘小玲、石生兰、贺本香、刘圣补、毛晚秀、扬梅、王庆生、张爱华、熊玉珍、罗家宾、曹腊梅、谢碧清、蒋喜莲、徐春莲、段赛华、周志高

五、被非法关押、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共11人

袁东波、唐沛林、唐文英、代丽军、卜爱莲、何小玲、赵湘海(精神病院)、罗少华、李宝珍、邓顺华、李迎春

六、遭迫害流离失所、被逼迫离婚的法轮功学员2人

文玲被迫流离失所。岳阳市华容县幸福乡法轮功学员曹腊梅,自去年被绑架,回到家后,就不断被华容县610、国保、镇政府、镇派出所人员上门骚扰。恶人将其丈夫叫到镇政府,逼迫其丈夫与曹腊梅离婚,急得曹腊梅丈夫在乡政府号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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