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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老夫妇被绑架 家人及律师欲辩护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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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夫妻)于七月三十一日被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绑架到市看守所后。女儿小田聘请了维权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父母做无罪辩护。

八月十九日下午,张科科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张桂霞。第二天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负责接待的人说:“凡是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任何人接见,包括律师”。

九月十日,张科科律师第二次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张桂霞,接待人员让张律师到市司法局开证明,到司法局后,律师管理科陆科长和齐科长说:上面有文件(吉林省内部颁发的)规定某教的案子需要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湖北)开具介绍信。张律师看完后说:这个文件是违法的。

下午,张律师和家属到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控告科,控告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副局长金振宇,控告金振宇犯有如下三条罪行:一、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暴力执法。二、非法扣押财物不给出示清单。三、没有第三方在场非法搜查、绑架张桂霞、田宜富(多日后家属索要清单和财物,他们谎称有小区物业的人在场,小田问物业负责接待的人当时两位老人什么情况,物业的人说不知道这个事,是事后泰安分局的人打来电话算打个招呼)。

这次金振宇称此案移交给一个叫赵良宇的科员。

十日上午,赵良宇让下午来取与案子无关的财物。下午上班家属就到泰安分局后,见不到人给他打电话,赵良宇说不在单位,又让等到三点钟,小田说等不了要回走,赵良宇马上就出现了,告诉小田明天来取。

十一日上午,赵良宇让小田签写收到财物的清单,小田要求一式两份,自己得留一份,赵良宇又找借口让小田回四川开具证明其身份的证明,小田说:我的身份证就是四川的,就是证明我身份的证件还要开什么证明,赵良宇说你太磨叽了,不给你了,小田只好回家了。

九月十一日,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接待人员又说:外地律师得到市司法局开具介绍信才可以接见。

针对辽源市看守所提出的这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求,都是辽源市政法委、610在背后操控、指使,律师和家属分别到辽源市检察院和吉林省检察院反映情况,辽源市检察院接待室的人员经过请示上级部门答复说:本市政法委有规定:法轮功案子需要辽源市司法局开具介绍信才让接见。小田问:同样是法轮功的事,前天法轮功学员田宜凤(小田的二姑妈)的律师咋让接见了呢?接待的人说: 我只能和你们说到这了,别让我为难,然后就下逐客令了,家属无奈只好下午去吉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申诉。

在此正告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的责任人金振宇等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退还抢劫的所有私人财物,否则你们的总后台周永康、李东生等恶徒的下场就是你们的前车之鉴!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这也是所有大法弟子利用各种形式讲真相的目的),请抓住这稍纵即逝机缘,神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同时呼吁本地同修尽快收集辽源地区公检法人员及家属的详细信息,共同救度这些被恶党毒害的众生。

相关信息如下:
辽源市政法委:
书记刘伟18904478001办0437-3315187宅0437-3320599(兼公安局长)
610主任皮富国13351560686、0437-3317610
科长齐锐13943445919
辽源市泰安分局: 区号:0437 邮编 136200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路2号
电话:0437-4376149110
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
局长吴涛:15104378023
副局长王德立:15104378876
副局长付*涛:13904376288
副局长李宏:13604370141
副局长金振宇(直接参与责任人)13504379000警号402186
接管此案赵良宇:15948980990
孙福刚:13604377227
辽源市人大:李延安(特邀监督员)
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张波( 科长负责此案) 窦红
司法局:0437-3278922 陆科长 齐科长
辽源市看守所:
所长隋荣生
政委李泰13504373965
副所长王少倩13943791177
副所长宋为民15104378599
女狱警:潘丽芹15104378758
王莉15304370717
孙玉华刘伟
男狱警:王玉辉0437-2996990
武铁军15104378871
蔡明旭13843706178
孙利13943746895
叶本廷13843752033
刘贺三13604375835
王彦均13904374226
陶贵东13179298522
杜福东13843706922
杨维民13504375767
胡清仁13689766250
杜恒武13766087099
王永刚13614371680
宋大立13904377711
王仲辙15104378910
白岩15604376666
郑玉奎13904374290
崔高山13694373317
戴吉珞13843786110
张乐群13694080333
王德东13351560368
刘彦武13943445918
王庆国13904378063
范玉宝15104378026
办公室、后勤人员:张刚13843706908
刘建征13943705380
王辉15944799228
杨长龙13514379499
杜立新15104378901
范建设13694379437
张云麒13943784866
丁彦利15104378706
郭景林13732815915
董志清0437-2978008
于福利13766085003
张洪波13634472359
秦亚杰15013708899
赵金辉13843706765
姜封东15104378677
郎立志15104378532
驻所检察室主任:王广东13843788045
检察员董继武13208667097
医生:王秋实15944788731
孙琪18904377991
计算机:李天然15844778264

参与迫害吉林辽源市大法学员蒋刚、李艳红的责任单位:
辽源市东吉公安分局 邮编:136200
局长:徐雪峰
直接责任人:高雨森(带队)
刘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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