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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公检法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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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石家庄桥西区公检法听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六一零”这个非法组织,先内定判刑,再捏造证据构陷,使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遭到严重伤害。

◇徐新牧被构陷泄密罪,非法判刑四年

徐新牧,男,原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点,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桥西区兴华街派出所(现更名为“维明街派出所”)突然绑架徐新牧。原因是他向外界说了河北省对法轮功实施打压的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石家庄桥西检察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构陷他"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非法判刑四年。徐新牧在二零一三年去世。

酷刑逼供,秘密重判八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由石家庄市长臧盛业亲自率领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和桥西区东里派出所的三、四十名防暴警察,手持冲锋枪,冲進了位于工农路300号开达小区的一居民住宅,劫持了在场的六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恶警進屋就大打出手,左右开弓搧耳光、打脑袋,并抢走四部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套光盘刻录机、一台扫描仪、两辆摩托车及汽车、上万元存折等个人物品。随后东里派出所和宁安路派出所又蹲坑绑架二人,使被非法劫持人数达到八人。这起绑架案被公安及“六一零”称为“河北第一大案”,由公安部常驻石家庄“坐镇”,实施了长达一个月的刑讯逼供。有的遭毒打致昏死;有的被逼坐铁椅子两个月,直至腿部肌肉萎缩,不能正常走路;有的被用电棍电击下身;有的因绝食抗议非人虐待而生命受到威胁。新华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副队长阎胜凯亲自动手并指使手下对牛敏刚多次砸死铐,每次八到十二小时,打耳光无计其数,火烤,烟熏,烟头烫,警棍,皮带打无数,用木制鞋刷等硬物砸头顶无数次,拳打脚踢,用针扎十个手指等其它难以形容的刑具都无所不用其极。这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近两年,不许家人探视,甚至严密封锁消息,期间被桥西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桥西区法院秘密开庭审判,连家属都不知道,均判刑十年以上。赵立山十年、张士军(河北省气象局职工)、牛敏刚十二年、杨晓杰十一年、兰奇志十一年、石岩、张岭江(个体户)、刘润玲十一年。

其中,杨晓杰在河北省第四监狱(也叫石家庄北郊监狱)继续遭到狱警的野蛮迫害,致使身体皮包骨头,连臀部都没有肉,大腿两块骨头全靠皮连着,说话没有力气,胸部积水,呼吸困难,大多数时间都是昏睡,别人帮助翻身或偶尔坐起时,脊柱都会非常疼痛。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杨晓杰只剩一口气时,四监狱才将奄奄一息的杨晓杰推给家人。杨晓杰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被迫害去世。

◇为大法鸣冤,王云曼被判刑十年

王云曼,女,四十六岁左右,原石家庄塑胶厂职工。家境贫寒,修炼法轮大法后,原来的心脏间歇、胸闷、经常失眠等病症神奇般不药而愈。二零零零年十月前曾四次進京为大法鸣冤上访,十一次被派出所、看守所非法骚扰、关押,六次绝食绝水抗议迫害。二零零一年,因向世人讲真相被绑架,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遭桥西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魏天琛,女,四十六岁,河北省装饰总公司职工,二零零一年因讲真相被维明街派出所(原兴华街派出所)绑架,被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起诉,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何兰花,女,六十多岁,二零零二年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吴素秋,女,五十三岁,流离失所期间被留营派出所和振头派出所绑架,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被桥西区法院判刑四年。

◇白玉枝,女,原井陉县政协委员。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石家庄市“六一零”唆使桥西公安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的恶警,在石风路的省四建宿舍将其绑架,遭到红旗大街派出所恶警的严刑毒打,人都被打的变了形,绝食抗议两个多月,后被判刑四年,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二审庭(属于石家庄六一零直接操控,本地所有被非法立案的大法弟子都由这里审理)维持原判。

◇王引科,男,四十多岁;德顺有限公司经理。王引科被绑架后,锁在特别制作的铁椅子上十六天,而且不让眨眼,十二天不让睡觉,致使他精神恍惚,腿、脚至腰严重浮肿。一个月后被送至新乐看守所。王引科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石家庄桥西公安局转捕,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被非法判缓刑。

◇何东,石家庄市财政局职员,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石家庄市“六一零”指使桥西公安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绑架,二零零三年九月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后,投入监狱迫害。

◇刘纪廷,男,五十多岁,原新华区市场管理人员。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身体疾病不翼而飞,身心愉悦。邪党迫害后遭到无端关押、非法劳教和上绳等酷刑。二零零六年因发放法轮功真相遭恶人举报,被桥西区红旗派出所绑架、抄家。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被河北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刘记廷上诉石家庄中级法院,被无理驳回。从判刑到上诉法院,家属都不知道一点消息。

◇冯瑞雪,女,三十八岁,河北医大结合学院教师。邪党迫害后,曾被强制送洗脑班,二零零三年曾因讲“天安门自焚真相”遭举报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因发放真相传单被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因冯瑞雪身体原因被勒索五千元取保候审。红旗派出所依据几张真相资料,将其案件移送到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科武慧玲恶意构陷,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非法开庭,冯瑞雪依据信仰自由、“法无明文不为罪”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开庭十几分钟草草收场。后来,冯瑞雪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案件被退回。

◇时向东、刘新。时向东,女,约三十七岁,石家庄市民族宗教局公务员,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参加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在市一招召开本市民族工作会。会议结束后,时向东向吴表示问候,并善意的提醒他关于会上对法轮功的言论是谬误而有损其名誉。吴得知时向东修炼法轮功后,指使几个便衣当即把时向东按倒在地,强行绑架到看守所。之后警方绑架了前去探视和了解情况的时向东的丈夫刘新,并对其非法抄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石家庄市桥西区邪党法院对时向东、刘新夫妇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及五年。刘新从收到判决之日起绝食绝水抗议非法监禁。家中只剩下刘新七十岁多病的母亲和六岁的女儿,状况非常凄惨。随后,吴显国在二零零八年遭报被撤职。

◇史素改,女,六十岁;贾学峰,女,四十多岁,河北交通学院医务室医生,二零零七年俩人因讲真相被绑架,均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金影,女,三十岁左右,医生。金女士从事医务工作已十多年了,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为人正直、和善,医德高尚,品行端正,深受当地患者的好评。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遭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政委杨子华、国保大队长张朝英,东里派出所徐镇轩、侯志朋等警察抄家,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证,强行抄走了打印机、电子书、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抄走的物品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八月中旬石家庄桥西东里派出所,将金影的档案送交桥西检察院。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对金影非法开庭。没有通知金影的家属,后来得知判了缓刑。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了他,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進行刑讯逼供。他在看守所关押、承受不白之冤期间,还将自己有限的生活费捐给汶川地震受难的同胞。就是这样品德高尚的人,邪党公检法却执意构陷。

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在桥西区法院经三次非法开庭,第三次开庭,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竟伪造出一份所谓的《物品鉴定证明》,辩护律师从“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方面有力驳斥了非法起诉,但审判长苏长印仍违法诬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

宋爱昌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律师和家属针对一审程序中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伪造司法鉴定文书、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破坏二审终审制、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等违法行为,分别发出多份投诉,中级法院只得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再次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在两位北京正义律师的有理有据辩护下,检察院的公诉人理屈词穷,心虚当庭宣布撤掉一审时的主要证据。然而桥西区法院在“六一零”的操控下,之后仍不顾事实维持了原一审的错误判决。

◇11.15公安大抓捕,六人被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受河北省委邪党书记周本顺等操控,石家庄公安部门统一密谋、跟踪,同时抓捕了石家庄及周边县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后,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其中六人在石家庄桥西区法院。

陈田奎,男,六十岁,石家庄桥西区成角街居民,为人忠厚老实善良。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被石家庄公安局警察绑架,以从其家中搜出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人民币和神韵光盘等物品被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赵静,律师为陈田奎从事实方面、证据方面、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充分证明了公诉人对陈田奎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指控,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并为其做了详实的无罪辩护。

杨会州,男,五十多岁,从事电器维修。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家中遭公安绑架,把他家中的维修电器等物品全都拉走。并以刑法三百条对其非法起诉。代理律师认为杨会州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和动机,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并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对杨会州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但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仍不顾事实、法律,听命上级部门,把杨会州的案卷递交到了石家庄桥西区法院,由法官李立新负责。

胡艳霞、王晓峰、阎瑞敏、张英同也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被从家中绑架,案件很快被送到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公诉,胡艳霞、王晓峰现被取保。阎瑞敏、张英同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相关责任单位及电话: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00、83867041、83867092 、83867095、83867020,
院长吉玉刚
副院长张向荣
副院长王跃斌(原民二庭庭长)
副院长啜增益13315991003(主管副院长)
法院副院长刘晓梅
纪检组孟凡瑞13315991027
办公室主任张锁晨18630120008(曾任执行庭庭长)
桥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
法官李立新,电话83867019(杨会州案法官)
刑二庭副庭长赵静83867030
桥西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赵永生
执行庭副庭长杜洪波
桥西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赵杰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11.15大绑架现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邮编050090
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公诉科于科长、副科长杨红(王晓峰案的负责人)
公诉科孙伟(负责胡艳霞案)
公诉科景明月(陈田奎、张英同和杨会州的责任人)
兰志伟检察长、书记13932171019
主管副检察长贾景辉13933011078、13831105811办87899249宅85880825
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建民13315132007、13932191000、13985182549办87016770
侦监科长(批捕科):科长孙云英
未检科科长于恺
反渎职局局长崔新友
预防局局长吴文娟15532182666
政治处主任李素娟
控申科长杜国江13803111133、13932172183办87023459宅87038189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187000
刑二庭(法轮功案子二审都在此庭)
庭长李保亮 13785198069、13933000508、冯增辰
法官:张立新(对法轮功学员贾志江、高素贞进行二审法官)
刑二庭庭长:王峰(85187337)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 87793242、13931888584
法官:裴卫华 85187153
法官刘斌 85187159 13315119295
尹新民 85187012
崔存利院长 87793242
副院长刘士军 85187288、13933000508
副院长张保江 85187012
纪检组长 李耀江 85187378
副院长张瑞明 85187007、13653381818
副院长李增益 85187015
副院长王荣菊 85187003
副院长苏风雷 85187009
执行局长李景涛 85187386、13673236626
民二庭庭长何东华 85187330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11.15专案组主要成员)
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78号,邮编050081
电话:87025830、85188803、85188804、85188805、85188806、85188889、85188836、85188814,
值班室85188888(可查本单位电话)
11.15办案人: 王凤刚、李勇、白雪英、王志辉、姜文斋、李伟峰、明强、吴立军、梁立壮
局长马立新(原灵寿县公安局局长)85188801、1503201999
政委:高文化 85188802
主管副局长田乐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广利13803367357、13703390662
副大队长刘辉13932162083, 王庆辰
分局纪委,电话:85188828;
分局督察室,电话:85188821。

石家庄市政法委及“610办”:
地址:石家庄市普圆街2号,邮编050021
搬迁后新号:87712648
政法委书记刘志鹏(原唐山公安局长-11年):
市维稳办(610)主任黄朝庆13933000999;
副主任金莹13933118177
副主任曹永军13932122709

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邮编050021
市公安局总机查号台:0311-86862114
局长: 郭运兴89663001,15131191999
副局长李新乐(主管迫害法轮功),89660009、13785182188;13503112599
许震侠 常务副局长 89660007、13785187777
魏宗广纪委书记、督察长89660016、13931888801
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王辉。
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主抓11.15案件)
值班电话0311-86863020、86862420、86862450
支队长孙会龙(11.15案件责任人)
政委白文忠、副书记李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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