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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是制造冤案的直接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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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熊猫在中国素有“国宝”之称,举世闻名。在中共公安,也有一支被称为“熊猫”的队伍,在破坏法制、迫害人权方面声名狼藉。

中共公安部设有“国内安全保卫总局”,省、市、区各级公安系统设“国保总队”、“国保支队”、“国保大队”。民众把公安“国保”称为“熊猫”。但公安国保这支“熊猫”与代表和平友好的国宝“熊猫”差别巨大,它继承了中共建政初期军管和公安镇压反革命的功能,是专司迫害人权和破坏法律实施的暴力机构。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县法院对河北籍的法轮功学员纪淑君女士非法审判,两位来自北京的律师将要为她进行无罪辩护。当日,法院门前聚集了很多便衣警察,法庭里面坐满了九江县国保大队的警察,气氛紧张。法庭上,律师对法官说:“你们法院都被国保大队给控制住了。”法官说:“是”。

明慧网披露,二零一四年上半年(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中国大陆共发生了不少于312个处于法院审理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138个地级市、250个县区,其中47%、147个迫害案件的家属为法轮功学员聘请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另外,根据不完全统计,在312个处于法院审理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中,75%的案件记录到该案件在公安局阶段都由“国保”直接负责;在147个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82%的案件记录到该案件在公安局阶段由“国保”直接负责:

(注:此处“国保”不含文献资料中记录为“派出所、公安局、610”的案件,虽然实际上这些案件可能也都是“国保”在负责。)
(注:此处“国保”不含文献资料中记录为“派出所、公安局、610”的案件,虽然实际上这些案件可能也都是“国保”在负责。)

在147个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有20%、29个案件曾经在检察院阶段、法院一审或者上诉二审中被检察院或者地方法院、中院以“证据不足”等原因退回或者驳回、甚至撤诉,显示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其实仍有一些检察官和法官在对待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上,良心未泯。在610、国保等犯罪集团破坏中国法制建设、破坏法律实施时,仍有一些检察官和法官试图维护法律公义,纠正它们的犯罪行为。但最后,100%被退回/驳回/撤诉的案件,都因为被国保等犯罪分子再次捏造材料构陷而又重新移送到法院继续非法审判。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610和国保狼狈为奸,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这些被退回/驳回/撤诉的案件主要分布在河北、辽宁、山东、甘肃、广东、吉林、新疆等全国14个省:

被退回/驳回/撤诉的案件中,检察院退回16件(55%)比例最高,检察院撤诉1件(3%),法院一审退回8件(28%),中院二审驳回4件(14%):

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在学员、家属和维权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被检察院退回、或者法院一审退回、或者中院二审驳回,覆盖全国14个省,显示全国各地试图纠正国保、610等犯罪分子破坏法律实施、主持法律尊严的检察官或者法官广为存在。

但是,所有这些曾经被退回、驳回、撤诉案件最终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审理,其中,因为国保继续构陷法轮功学员,编造污蔑材料而导致案件最后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审理的案件15件,占52%排第一,其次因为检察院继续构陷而导致的案件4件(14%),派出所导致的案件3件(10%):

如果考虑到派出所、610、公安局的行为,其实也都是国保在其中具体负责迫害法轮功案件的话,那么实际上因为国保继续构陷而导致原来被退回/驳回/撤诉、最后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审理的案件数量就有22件,占比高达76%。可见,国保是导致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审理的最直接黑手,是制造冤案、破坏法律实施的真凶,即使案件被法院或者检察院退回,他们仍然不择手段,有着非把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不可的险恶用心。

国保的背后都是610和政法委在指使和撑腰,并直接胁迫检察院和法院,使得一些检察官和法官紧跟在国保后面,以法律名义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行着破坏法律实施的事实,性质极其恶劣。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两天,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先后在辽宁省沈阳火车站和夏芳园公园被国保绑架,理由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参加晨炼或有可能晨炼。随后此事被构陷成“F321”跨省大案。沈阳大东区国保警察对其中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占海、赵淑云、李玉萍、付辉、刘金霞、臧玉珍、徐小艳、任秀英、高秀芬、刘亚荣、王洪林、赵宏兴、武秋彦)动用酷刑逼供,罗织罪名,欲非法判刑,导致付辉、李玉萍等多人重伤,赵淑云精神失常:

赵淑云(女,六十多岁),内蒙通辽人,被国保迫害致精神失常
赵淑云(女,六十多岁),内蒙通辽人,被国保迫害致精神失常

曾经年轻漂亮的付辉
曾经年轻漂亮的付辉
被国保迫害后的付辉
被国保迫害后的付辉

付辉(女,四十三岁),哈尔滨人,被国保用电棍电击阴部、腿部,后被迫害成沈阳看守所的“高危病号”,高压二百多,经常被抢救。

由于绑架户外炼功学员没有合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沈阳大东区国保大队两次上报的所谓“案件卷宗”,都被检察院退回。但大东区国保大队坚持作恶到底,第三次递交卷宗,于是大东区检察院遂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大东区法院。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因赵淑云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于开庭前释放。剩下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七人分别聘请了七位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一大早,沈阳大东区法院门口和周围都安排了便衣,如临大敌。四月十五日第二次开庭。法庭上,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并阐明:信仰无罪,在中国信仰法轮功合法,户外晨炼无罪。

七位律师中的四位律师,身后蓝衣者是国保便衣,监视律师
七位律师中的四位律师,身后蓝衣者是国保便衣,监视律师

五月,沈阳市国保窜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动用大量警力,实施跟踪、电话监听等特务手段,将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田金鑫、韩静、刘裕晗三人绑架。原因是这三位学员为晨炼案件中被非法审判的付辉、刘金霞聘请无罪辩护律师,并猜疑他们近期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揭露沈阳国保的罪恶行径。其中,田金鑫、韩静是付辉的好朋友,他们经常照顾、安慰付辉上了年纪的母亲,并抽时间陪同老人和律师去沈阳;刘裕晗是刘金霞的亲妹妹,多次往返沈阳和哈尔滨,并作为第二辩护人为姐姐出庭辩护。

“国保”属公安局内设机构,省一级叫省厅国保总队,市一级的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区一级的叫国保大队,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充当打手和急先锋的角色,起到了极坏的作用。近期,国保恶行凸显了出来,许多绑架事件、判刑冤案都是它们牵头,伙同政法委“610”、派出所、街道、社区联合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国保逢事必到,邪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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