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你改变了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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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我是一名农村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年底,我将家里全部积蓄的二万元钱,借给镇里一个养鸡户,说好每月给一定的利息,有中间人签字担保。没想到,到该还钱的时候,那个养鸡户跑了。中间人听说后急得直哭。我心想: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告诉我们凡事替别人着想。所以我不但没管中间人要钱,还劝她别上火,我不会管她要钱。

二零零九年,我家当时住的房子要出售,说好六万元,但买房的人生活不富裕,一时拿不出钱来就迟迟没买。在此期间,邻居听说了,找到我说他出八万买我的房子。先前的买主得知后急忙找到我,哭着说:如果买不到这房子,他的婚姻可能都不保。他父亲过世多年,母亲残疾,他结婚不长时间,会理发,想利用我的这个街面位置开个理发店,以此为生。

我的亲人听说了这件事,说:少于八万不卖。我想了一夜,想到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最后我决定将房子以六万元的价钱卖给最需要房子的先前买主。

他买了房子后,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谢谢,谢谢……”我说:“我是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做到的,你应该谢谢李洪志大师。”

我搬家的那几天,对门的同学感慨地说:“这十年,你改变了一批人!”听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晚上躺在炕上,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我想到师父这十几年来,把我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一个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谢谢师父!谢谢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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