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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法院偷偷开庭 张艳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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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艳梅女士于五月二十二日被二道区法院偷偷庭审,并被非法判刑三年。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于五月二十二日早六点五十分,对法轮功学员张艳梅偷偷非法开庭审判,不允许其家属聘请的律师进行辩护,也不通知家属。

家属在得知非法开庭的消息后,闯入二道区法院法庭门口,看到法庭旁听人员皆是法院、610办公室和二道公安分局等相关内部人员,张艳梅现场身穿病号服。审判长赵俊峰,公诉人蒋帅。

家属当场指出其偷偷开庭,不公开审理,不允许律师辩护和家属旁听是违法行为!当时二道区公安分局等五六个人将家属挟持到法院内的会见室,庭审仓促进行,草草收场,只进行了不到半个小时的庭审。

法庭对张艳梅提出被刑讯逼供一事不闻不问,不调查。仅以家中有书、有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为由构陷张艳梅。

自被非法开庭后,张艳梅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病情加重,目前仍被关押在新康监狱,己花去近两万元医药费。

其母亲因张艳梅被非法审讯,心理无法承受,导致心衰加重,呼吸困难,于5月26日第四次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其父亲也因身患脑血栓家中无人照顾,曾走失一次(有110报警),6月11日再次因血栓到中日联谊医院住院治疗。其妹妹因照顾家中两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又要养家糊口,并承担父母多次入院治疗的高额医药费,精神与身体方面的承受非常的大。

期间家属曾多次找到二道区法院赵俊峰庭长和610办公室,告知家中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张艳梅身患肺结核、心脏病不宜羁押的实际情况,提出为张艳梅办理取保候审,相关负责人均相互推诿,躲避,拒不为张艳梅办理取保候审。

现得知张艳梅已被二道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道区法院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判决书送达张艳梅本人,期间封锁消息。

二道区法院赵俊峰庭长不接听电话,不通知家属。家人于六月二十日才得知张艳梅已被非法宣判。

张艳梅本人和家属都不认可这样的判决结果,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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