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宁夏中宁县法院非法庭审丁乾、尤海军

更新: 2017年07月0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宁夏中宁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乾、尤海军非法开庭。辩护律师韩志广从法律层面阐述了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同时,对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勇等人涉嫌伪造丁乾签名一事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并要求对当事人取消戒具。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尤海军、丁乾均不承认中共的恶意构陷。而公诉人谭艳玲歪曲事实,偷换概念,并肆意打断律师发言。

开庭前,中宁法院如临大敌,调来多名警察对律师及旁听人员反复搜身检查,强行拿走律师随身带的矿泉水。

丁乾(丁发栋),大学文化,五十一岁,原是宁夏青铜峡市一所中学的优秀教师,还是宁夏优秀键盘手,他的音乐作品在全国首届中音杯获奖。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后,折磨他二十多年的病痛奇迹般地痊愈了。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迫害后,丁发栋曾四次被中共劳教,遭受过关禁闭、坐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五月初从劳教所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丁发栋在中卫市中宁县朋友尤海军家做客时,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勇带人伙同中卫市公安局的多名警察,将两人绑架并非法抄家,随后两人被关押至中宁县看守所。九月十八日,刘勇等非法传唤丁发栋。王金成、刘勇等为了构陷丁发栋、尤海军,竟然伪造“传唤”笔录、伪造丁发栋签名。十月二十二日中宁县检察院将两人非法批捕;十一月,检察院因该案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十二月初,公安局王金成、刘勇等第二次将该案提交检察院;十二月下旬,检察院再次将该案退回公安局。

尤海军年仅十三岁(上小学)的女儿被多次恶意恐吓进行所谓的“取证”,现孩子已不能上学,成天呆在家中,精神状况很差。

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听到律师的辩护后,更明白了自己的亲人原来是完全无罪的。


公诉人:谭艳玲、黄莹莹
审判长:张民鹏、潘如军、马明谦
书记员:卡××
法院院长:雍振海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