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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离失所 辽宁王大武等在内蒙古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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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四月十四日中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国保大队长李国财等一伙警察,闯进贝子府水泥厂办公室,绑架了在那里工作的辽宁省凌源法轮功学员王大武、司树权和刘淑华三人,并抢走了大量私人物品,现在三人都被非法关押在敖汉旗看守所。

王大武、司树权、刘淑华都是善良的百姓,只因信仰真善忍,身陷囹圄,现在家人非常担心他们的安危,整日生活在痛苦之中。

王大武,原向东化工厂工人,忠厚、善良,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家庭和睦温馨。可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时,他怀着一颗对政府信任的心进京上访,要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结果屡遭迫害:罚款、拘留、遭毒打、电棍电击,遭受种种折磨。

二零一二年八月,又被迫辞去工作,流离失所,只能靠打工维持生活,从此有家难回,不能过正常的生活。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两名家属去敖汉公安局国保大队了解情况,见到了国保大队长李国财。家属要求了解情况,说明抓人原因,拿出证据。李国财口气强硬,气势嚣张,蛮横无理的说:你们没必要知道,你们就签字,看通知就明白了。家属拿到通知一看,上面就简单的写着一句话:“利用某教扰乱法律程序(实施)”。家属再次要求了解情况时,李国财不屑的重复:你们没必要知道这些,我们也没必要告诉你们,然后多次敲着桌子强迫家属签字。家属拒签。李国财就说:不签就走,不签也没用。家属说我们有知情权。可他根本就不好好说话,不讲理,还扬言要明白到法庭上去。最后,李国财看家属不签字,就派三个警察将家属连拽带拖赶出公安大楼,拒之门外,再也不让进了。

谁在犯罪?这些“执法者”——警察应该是最明白的。这些“执法者”们不折不扣的在犯罪,执行着不是法的法,打压着一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善良民众;无端的剥夺他们的人权、自由。是谁在犯法呢?是这些警察在执法犯法。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多年来,法轮大法却在世界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书籍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发行,并可免费在互联网上下载。中共的迫害行为受到各国民众谴责。

其实,法轮功学员这些年讲真相的一切努力,一切方式,就是要唤醒不明真相的人(包括执法者)的良知善念,别再被谎言蒙蔽,别再助纣为虐,给自己留一条退路,给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善恶有报是天理,现在你说是上边让干的,真正到了追究责任的时候,“上边”可没有人替你承担。历史的教训很多,现在也有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等恶人的恶报。清醒吧,别让恶报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停止迫害,匡扶正义,才是明智的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邮编:024300 区号:0476
敖汉旗公安局电话:0476--4321982
李文勇 局长:4321951 3521399 13304769222、15804760001
董德刚 政委:4321952  13904769600
祝耀华 副政委:
王显峰副局长:13804760550
陶国辉副局长:13804760300
刘瑞志 副局长:
国保大队:
队长 李国才 13948469266
办公电话 4321976
敖汉旗看守所:
所长 艾志林: 13804760378,
教导员 王 立: 13947623142,
贝子府派出所电话:0476--47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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