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潍坊市寒亭区教育系统恶人恶行和恶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践踏宪法和法律,发动了对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这股邪恶之气也在教育界肆虐,一些披着“优秀教育工作者”外衣的“痞子”,趁机跳出来,干着泯灭良知、伤天害理的勾当。

一九九九年冬,潍坊市寒亭区法轮功学员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劫持在拘留所经历了十五天的非人待遇后都被释放回家了。但是,寒亭教育系统上访的教师却又被关进了寒亭教育局私设的监狱里!正值三九寒天、滴水成冰,上有年近七旬的老教师,下有十六岁的花季女学生,他们被分别单独关押,不给任何取暖设备!

下面曝光山东潍坊市寒亭区教育系统中共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些中共人员在唯钱是举的冲击下,不辨善恶,贪污腐败、抢劫敛财,呈现给人们的是一群活脱脱的凶恶流氓相。

1、王维军,男,当时任寒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积极配合寒亭区政法委、六一零不法人员,责令教育系统各乡镇教委、区直各中、小学校,参与迫害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和学生,配合政法委的命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关押、掠夺工资、强行骗至洗脑班“转化”、非法劳教等。

同时,王维军对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进行克扣工资、停职、下岗等威胁恫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在教育局私设的监狱里,王维军亲自坐镇指挥,私设公堂,非法审讯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王维军作恶多端,已遭恶报,牙齿早已掉光,患脑血栓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靠家人照顾,活于苟延残喘之中。

2、朱绪刚 ,男(7252096),原寒亭区教育局局长,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一直充当中共恶人的帮凶,协助政法委、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象以前对待“五类分子”一样对待法轮功学员,私设小监狱,关押、劳教上访的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操纵各学校校长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给他们施压,破坏家庭。

朱绪刚老婆孙同惠,女(7252096),原寒亭区第六中学教师,多次到小监狱羞辱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破坏法轮功学员的家庭,挑拨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孤立、仇恨法轮功学员。

原寒亭区教育局政工科长王寿龙 ,男(13355360579),多次到小监狱挑动值班人员仇视法轮功学员,提议不给法轮功学员饭吃,几次想殴打法轮功学员被人劝住。自愿监视法轮功学员,经常讨好上级领导汇报法轮功学员的动向。

3、李保华,男,原寒亭区教育局招办主任,为人不善,仇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主动参与殴打法轮功学员。

4、李宝恩,男,原寒亭区实验中学校长,曾提议教育系统自己设小监狱统一关押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主动组织本校法轮功学员的黑材料,要求劳教本校一年轻优秀女教师。李自己也有两个女儿,却对别人家的女儿做出了这样恶毒的龌龊勾当。李现在已遭恶报,得了癌症,痛不欲生。其恶行还殃及自己的妻子癌症死亡。

5、孙建修,男,原寒亭区实验中学副校长。多次配合政法委、六一零、派出所,干扰迫害法轮功学员,威逼法轮功学员写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孙建修遭恶报猝死,死时仅四十岁出头。

6、李希成,男,原寒亭区第六中学校长 (13906365019),现寒亭区技工学校校长。在任期间劣迹斑斑,把一个省级文明学校搞成一个烂摊子,经常在教职工大会上诽谤法轮功,辱骂年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连骂几个小时;私自多次到小监狱毒打上访的十六岁的女学生。李自己也有这样大的女儿,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别人的孩子却下了如此狠手!掠夺上访教师的工资,破坏法轮功学员的家庭。李希成遭恶报得了严重的糖尿病和多种疾病。

7、王松云,男,原寒亭区第六中学副校长,曾用伪善的谎言把一老年法轮功学员骗到洗脑班,协助区政法委、六一零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致使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血压升到260mmHg,昏倒在地,被120拉到医院急救。恶行殃及其妻得了脑瘤。

8、张宝廷,男,原寒亭区二中校长,为保官职,颠倒是非,出卖良知,助纣为虐,参与诽谤大法、绑架、劳教本学校修炼法轮大法的优秀女教师。恶行殃及其妻,在车祸中失去一条腿。

9、王延增,男,(13863609018),寒亭区第六中学政教主任,是参与迫害大法、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为升官发财不遗余力的参与监视、绑架法轮功学员,私自到法轮功学员家中砸门,吓的人家一岁多的小孙女搂着大人的脖子直哆嗦。

10、冯廷海,男,(13953658587)原寒亭区第六中学副校长,积极参与监视、绑架法轮功学员。他曾伙同王延曾勾结国保大队绑架本校法轮功学员,私分因参与绑架而勒索来的法轮功学员的钱财。为讨好上级,把本校多名教师上报给国保大队。冯廷海因此而升官发财。

恶徒冯廷海、王延增在工作期间经常殴打学生,和学生家长打架。王延增有一次给人家打掉两颗门牙,冯廷海曾使一名学生自杀身亡。两次就赔给人家几十万。

11、张仁德 ,男,(2270188),原寒亭一中校长,一九九九年恶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时,他曾将本校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上报,使这些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和恐吓。学校也受到政法委、六一零的频繁骚扰,使学校不能正常教学工作,只好派人对政法委、六一零说:我们学校已经没有炼功的了。张遭恶报,其妻得了乳腺癌。

12、王瑞芹 ,女,寒亭镇前仉庄小学校长,在任期间,劣迹斑斑,为了讨好上级领导,积极参与迫害本校的法轮功学员,克扣法轮功学员一年的工资,任其挥霍。

古语有云:“祸福无门, 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以上这些中共人员,泯灭良知,做了伤天害理的勾当,有的已经遭了恶报,有的自己疾病缠身,有的殃及家人遭恶报。善恶有报是天理,还没有遭报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做了恶事的人天谴难逃!

即使按照中共的法律,他们也违法。《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但这些中共官员肆意践踏法律,私设监狱,私设公堂,非法审讯上访的教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古往今来,迫害正信的哪有一个落得好下场?我们为这些参与迫害的生命的悲剧而叹息!奉劝以上做恶者找回良知 ,赎罪悔过,抓住所剩不多的时间尽可能弥补自己的罪错。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