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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捕孙忠仁 检察院不让律师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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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兴区检察院,将法轮功学员孙忠仁非法批捕后,不许律师阅卷,企图用这种手段将孙忠仁陷害入狱。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孙忠仁、范玉琴夫妇及儿子在家中被纤维派出所警察胡德鹏、贾宏烨、王慧彬三人绑架,家中电脑、五百多元钱的真相币、大法书等东西被抢走。当天下午,范玉琴因血压高达二百一十毫米汞柱而被放回家。儿子被非法关押两天后放回。

十二月上旬,孙忠仁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三十日,孙忠仁的家人为他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去丹东看守所见了孙忠仁,又去了绑架迫害部门——纤维派出所,所长金乔(音)看完律师的《孙忠仁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律师意见书》后,恐慌不安,辩说自己“也是上指下派的”等等。

年后的初五、初六,纤维派出所办案警察王宁,几次给范玉琴的儿子打电话,说叫范玉琴去医院检查身体,准备把她抓进看守所。范玉琴只好离家出走。

因为振兴区检察院拒绝律师查阅孙忠仁的卷宗,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孙忠仁的家属到振兴区检察院询问情况,案卷科人员称:孙忠仁的案卷不在案卷科,在公诉二科科长孙国志那里。家属给孙国志打电话,不料孙国志说:“不在我这儿,我这儿的案卷太多,我给李晓影啦。你找她吧。”并把李晓影的办公电话告诉家属。家属给李晓影打电话。结果李晓影说:“案卷不在我手里,在领导手里,我也看不到。”

家属问孙忠仁的案卷什么时候能到法院。李晓影说最长时间六个半月。家属又问:“到时候你们通知家属吗?”李晓影说:“不通知家属,律师能知道吧。”

这时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对家属说:“你们有什么事就找我,有什么事你们就对我说。”家属问:“你是孙国志吗?”此人说不是。后证实此人是检察官朱小峰,担任公诉人。

家属问他:“我们花了那么多钱请律师,听律师说你们不让阅卷?”朱小峰说:“案卷在领导手里,我们也看不到。”

家属说:“律师说了,炼法轮功不构成犯罪。”朱小峰竟说:“你们找的律师代表个人,我们代表国家。律师说没罪就没有罪吗?你上大街上去问问,看看他们都怎么说。”家属质问:我们请的律师也有国家发的律师证。你们学的不是一个法律吗?大街上的人说犯法了就可以判刑,如果大街上的人说不犯法,是不是就可以放人?


相关责任人电话:

振兴区国保大队指导员丁辉(音)13904156639(参与抄家)

纤维派出所:所长金乔13942506063副所长于洋、办案警察王宁18840515091
其他警察:贾宏烨15041574789、秦树礼13941538977、丁伟13841500246、王慧彬、胡德鹏

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院长王学平13604951999办2027999
公诉科科长张有利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公诉二科科长孙国志15102455660办0415-6176438
公诉人朱晓峰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公诉人李晓影 办617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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