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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市孙吉梅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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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现年六十三岁的集安法轮功学员孙吉梅,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因坚持讲真话,向民众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几次三番的被中共迫害。以下是她自述过去半年来的经历。

一、因讲清真相遭勒索、绑架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日晚,我和李元美一起去花甸子镇财源乡马蹄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村民许海堵住,诬陷我俩是偷东西的,我们讲明身份并告之真相,许海一听是炼法轮功的,吵闹着要报警。吵闹声引来了不少村民,当时有一村民劝他说放了我们,许海不听劝阻,借一女村民的手机,打电话把财源乡的治安员刘振军叫来。后来又打电话给110,许海问:“我们抓了两个法轮功,你们给不给奖金?”派出所说给,许海挂断电话对村民说:“这回咱们都能得到钱。”回头又敲诈我俩说:“你俩一人要能拿出一万元就放你们。”我们继续给他讲真相,许海不听。

这时花甸派出所警察给财源乡治安员刘振军来了一个电话,刘振军让派出所警察快点来。过了一会,花甸派出所四名警察来了,就在现场非法审讯我俩,几名男警对我们两个老太太进行侮辱性的非法搜身。搜我时被我制止,整个过程都对我们进行录像。

派出所户籍警察打电话通知李元美的亲属,李元美的丈夫迟永刚与其妹夫闻讯赶来,托人说情,花甸派出所才同意让我们二人先回家,明天再到派出所录口供。

由于中共的迫害政策,一些不法之徒的骚扰、恐吓,使李元美的家人这些年也同样备受惊吓与伤害,又怕连累自己,不敢站在亲人一边为亲人说句公道话,这回又相信了所托之人的话,说到派出所录口供花点钱就能回来,就强逼着我们在李元美家等着。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花甸派出所所长李洪伟带三名警察到李元美家将我们绑架到派出所,并把我们隔离非法审讯。逼我们签字时,李元美签的“法轮大法好”,我拒签。

到下午三点左右,我们被绑架到集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被非法照相、摁手印。然后李元美被拉到集安市医院检查身体,之后警察将我们劫持到集安市看守所。看守所值班人员一听是法轮功学员,就说没地方。后来又请示了所长,最后把李元美留下,我被花甸派出所人员带回。

二、经历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皇历八月初一,我和老伴在参园里干农活,花甸村的治安许敬德和柞树村的治安李某来找我。被我老伴严厉质问:“炼法轮功有什么错?她身体有病,她炼法轮功是我让的。那些偷的抢的你们不管。共产党什么样了你们还看不出来吗?”这两个人哑口无言。

他们又找到我,许敬德问了我“发传单”的事,他们又以“县里来人找你”为借口让我跟他们走。遭拒绝后,在山上等到中午十一点半多,才离开。

我下午两点多从山上回家,到家已经快四点了。刚到家不一会儿,花甸镇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和花甸村治安许敬德、司法所女工作人员杜贵敏、书记杜立伟来到我家。两个警察没有穿警服,进屋后,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一个开车的警察扒拉着我的肩头说:走吧。就强行把我带出家门。

镇政府的面包车早已等在街上,镇政府的书记杜立伟开车,和杜贵敏二人在傍晚时分把我绑架到通化市靖宇中学对面的和家小宾馆洗脑班。

洗脑班设在和家小宾馆四楼。后来知道同一天被抓来的共四名法轮功学员:辉南的崔洪军、铁厂镇一个姓闫(闫美君)的不爱说话、一个姓刘(刘树梅)还有我。

到洗脑班的前两三天,法轮功学员都被分别关在各自的房间里,不准炼功、不可以去不“转化”的炼法轮功的人的房间。已经被“转化”(洗脑)的人可以互相走动。

有一个姓薛的主任经常过来问“哪年炼的法轮功”等问题。后来那个党校姓张的,来放污蔑法轮功的光碟,给我们洗脑。

赵树军强迫我们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碟,还有被邪恶利用来洗脑的所谓传统文化的弟子规光碟。我们在法轮功学员崔洪军的房间里看碟,崔洪军用手堵着耳朵,赵树军就叫他拿开,崔洪军说:听这个脑袋疼。薛就咆哮说:你看法轮功怎么就不脑袋疼呢。姓赵的在放洗脑光碟时总是恐吓、威胁我们:“你一天不‘转化’,就一天不放你,在这里待十五天不行、就二十天,不‘转化’,往省里调、判刑。”

大约五、六天后,有一个叫徐长荣的老师,是二道江的,被一个人抓着胳膊拖进洗脑班。这位老师一边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赵树军在放污蔑法轮功光碟的时候就看着她骂。

后来又有梅河的两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有一个姓郑的,后来知道叫郑丽华。

我在八月十四那天回到家。

三、无故拘留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治安员许敬德和没着装的两个警察到我家,骗我到派出所去一趟,问点事。就把正在做家务的我强行带走。

到派出所,我几次要求给外出的老伴留下钥匙均遭拒绝。下午,用车拉着我也不说去哪。我发现是把我送往集安,担心冰天雪地的,老伴没钥匙回不去家,无处可去,就以跳车相逼把我带回。回到派出所后所长大发雷霆,后来看到一个到派出所办事的熟人,把钥匙交给他。警察又把我送到集安拘留所。到拘留所后,我要给家里打电话,让家人存点钱,好买点日用品,却被无理拒绝。拘留所里的女监室只有一个因上访被关在里面的女的,没几天也走了,整个监室就我一个人。

后来通过各种渠道,我女儿来看过我两次,十五天后又把我放了。拘留所的警察还说:一月一日放我,抓我的那天不算,这样我合适了(北方方言,意思是占便宜了)。我无罪,无缘无故被关了半个月还“合适了”,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逻辑!这次抓与放都没有任何手续。

我一个农村老太太,只因信仰“真、善、忍”,只因要身体健康,只因坚持说真话,只因不昧良心,就这样一次次的被无辜迫害,家人也不得安生。所以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受迫害的绝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的人有昧良心的、违法的,还有被动的,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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