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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高小尾不断遭骚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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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宝鸡市法轮功学员高小尾,近期不断遭中共所谓“政府人员”的骚扰威胁。高小尾2013年5月被不法警察绑架勒索罚款。

2014年7月份,高小尾户口所在地(宝鸡市凤翔县)一伙恶人由汉封乡西沟村支书刘喜贵领着,以慰问为名逼迫高小尾写不炼功保证,领头的是凤翔县610的吴欣(女),政法委副书记党维华,还有汉封乡保卫科科长,还有个年轻男的,自称是“汉中人”,极力污蔑大法,高小尾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道理,吴欣说:这么多年了,我们不都好好的吗?这次来了五个人。

半个月后,这伙人又来骚扰。十天后又来了两个人,那个“汉中人”口出狂言,污蔑大法师父,高小尾阻止恶人:“不许侮辱我师父。”半小时后他们气急败坏地走了。汉中人走时恶狠狠地说:“凭你说的这些话,我就能把你关进监狱”。

大概8月中旬,又来了几个人骚扰,因高小尾没在家,他们对高小尾的儿子说了一些威胁的话就走了。

2013年5月22日下午三点多,高小尾和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敏舫在陈仓区桥镇乡散发资料时,被桥镇村二组组长张福田举报,贾村派出所四名警察把高小尾和李敏舫强行拉到贾村派出所非法审讯数小时,并很快上报陈仓区公安分局及宝鸡市公安局。

四恶警(杨小刚、殷卓、容禄、闫文刚)把高小尾铐在铁椅子上一晚上,给其戴上头盔,四人同时殴打高小尾。当晚对李敏舫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数本,MP5、收音机、电话本等私人物品。次日非法抄了高小尾家。在没搜到任何大法书籍与资料的情况下,非法抢走私人物品收音机一台,优盘一个,于23日下午把高小尾送至宝鸡第二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13天。

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刘明海、贾村派出所所长杨峰等勒索高小尾家人3000元保证金,勒索李敏舫家人2000元保证金。宝鸡第二看守所骗取高小尾家人400元生活费。

2014年6月份,两名法轮功学员多次向杨峰要钱,最后杨峰拿出陈仓分局决定,说每人要先交1000元罚款,再退保证金,就这样从退款中抽走每人一千元。

警察与政府工作人员,本应为百姓安居乐业而思而优,服务百姓。然而中共的警察与官员,为了一己私利,听信江泽民团伙一言堂谎言,竭力迫害信仰法轮功的善良百姓,给亿万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带来无尽的痛苦与魔难。这只是一群以“真、善、忍”为指导,想做好人、想做更好的人的修炼人!他们何罪之有?奉劝还有良知的警察与官员,静下心来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好好分辨一下孰对孰错。

附部分参与迫害人员及相关人员信息(区号:0917)

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刘明海(610人员)
陈仓区贾村镇派出所(6556482)
副所长杨峰(13892445855)
警员:杨小刚 殷卓
协警:容禄 闫文刚 高苗(女)

凤翔县政法委书记:王海刚(18009170295)
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党维华(13892703920)
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610人员:吴欣(13209171599)
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张莉(15291722009)
610人员:邰少华(15809172188)
凤翔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堆焕(13609278018)
凤翔县610人员:邰少华(15809170295)、张志明
凤翔县610办公室电话:0917-7212209
凤翔县公安局局长:谢军 、警察:朱虎林(职位未知)
公安局副局长:李乖省(13309175686)、杨小刚(13991719587)
政法委人员:张利峰(13891748992)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娄建科(13992767318)
凤翔县汉封社区主任:赵新强(13571717892)
汉封乡司法所所长:张(13772637415)
汉封乡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刘喜贵(13571781483)
凤翔县政法委员会地址: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东大街(邮政编码:721400)
汉封社区办公地址:凤翔县柳林镇汉封村(电话:7471007 )

金台区看守所所长 张明辉 电话:13891715105
金台区看守所副所长 陈云法 赵文涛
金台区看守所教导员 郭勤录
金台区看守所恶警 仝卫萍 李宝霞 闫瑾 路军县 杨宝林 刘志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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