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内蒙古通辽市教师王颖等遭非法庭审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通辽市科区法院于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在通辽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王颖、周金鹏、丁力砚非法庭审。王颖的家人请了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周金鹏、丁力砚出现在看守所三楼会议室开庭现场时,显得很憔悴、消瘦。王颖则是被两个法警架着拖进来的,她的身体很虚弱,不能站立行走,额头缠着白药布,绕几圈盘在头发上,一侧脸上粘着一块胶布,看不全她的整个面目,还被铐着手铐。在开庭期间,王颖的手出现麻木,多次要求打开手铐,法官都置之不理。

在法庭上,王颖的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属于个人信仰,受宪法保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王颖。

据悉,周金鹏的家人也为他请了律师。丁力砚由法院指派法律人员。详细情况待查。

王颖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王颖在拜访法轮功学员周金鹏时,被当地警察绑架,后一直绝食反迫害,到十一月三日,她已经绝食一百天,每天灌食的痛苦。河西看守所狱警在王颖绝食、身体非常虚弱的同时,还给她上刑,强制“背板”——把双手绕到后背固定在木板上,双脚被戴上很重的脚镣子,不能躺下睡觉,只能坐在那里。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四十岁的王颖,原是通辽实验小学教师。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中,王颖被迫失去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七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通辽市洗脑班迫害,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过种种的酷刑折磨,如戴“猪镣子”、绑死人床、吊铐、用棒子打、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多人轮番殴打等精神和肉体摧残。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周金鹏曾被非法判刑七年

周金鹏,不到五十岁,原通辽发电总厂职工。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周金鹏、丁力砚,还有去他家串门的王颖,在周金鹏新租的房屋中遭绑架,家中电脑、手机、大法书籍都被抄走,周金鹏新买不久的价值四千多元的电动车也被抢走。周金鹏被绑架后,绝食反迫害。

周金鹏曾被非法判刑七年,流离失所三年。他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累计时间达十一个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后,周金鹏被通辽科区法院判重刑七年,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劫持到赤峰监狱,直到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才回到家中。在明慧网有相关报道《内蒙古通辽市周金鹏历经十年迫害》

丁力砚被迫害致残

丁力砚,又名丁丽艳,原内蒙古通辽发电总厂职工。她曾多次被中共绑架,差点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二年,她被劫持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期间,遭到“猪镣子”、“背板”等酷刑折磨,并被残忍灌食,差点被迫害致死,至今没有恢复正常走路。

内蒙古通辽市科区法院:
法官李海亮8237734
书记员刘丽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