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和改变家庭环境的一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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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大法弟子中,离婚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大法弟子在常人社会中生活,面对常人的各种诱惑、干扰,正念不足就很容易将自己混同于常人,或者变得懈怠不能精進,忘记或者淡漠了自己救度众生、证实大法的神圣使命。与常人所思所想完全一样,那就是常人,那就是在追求常人的志趣了,就不是证实大法的修炼人的志向了。

长期以来,许多大陆学员认不清旧势力利用家庭形式对自己证实法、救度众生造成的强大干扰,情愿或无奈的处于维护家庭名利情欲的困境之中不能自拔,把一味的维护家庭形式当成维护大法的表现,把执着家庭生活、享受天伦之乐当成了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形式。在家庭中,面对配偶的干扰甚至迫害,有些学员总是站在个人修炼基点上一味承受、退让、委曲求全,人为滋养邪魔,让常人的追求带动自己偏离了大法正法的主题,无法兑现大法弟子的誓约,有的变得带修不修了,有的放弃了做三件事,整天围着家庭小圈子转。

例一,有一女同修的丈夫品行低下,九九年前就经常骂师父、骂大法、撕大法书,有时还站在房上骂。大法弟子劝他也不听,他威逼该同修不许炼功,不许和其他炼功人联系,还耍诡计下跪发誓对她好,要求她别炼。每天晚上都会长时间和她发生关系,弄的该同修对情欲非常执着,被干扰的意乱情迷,对他的话言听计从,从此放弃修炼,陷入欲望的漩涡中。九九年后,她丈夫用情欲牢牢拴住了她,她甚至在丈夫邪恶思想灌输下殴打自己亲戚(也是大法弟子)阻止其修炼,使自己走向毁灭边缘。后来在大法弟子帮助下她终于看清了她丈夫是旧势力安排的要将她拖入毁灭的人中败类,毅然提出离婚,从新开始了助师正法的路。

例二,还有一女同修,家务活全包,还要上班挣钱,还要照顾孩子,还得学法修炼,其丈夫游手好闲,家里啥活不干,动不动就对她发火,没钱就跟她要,在外面偷情,还往家里带。对丈夫的这种败坏的不伦行为,该同修却一味修“善”,她丈夫一发火,她就马上说:“我错了,我错了……”一味的向内找。对方后来变本加厉,提出卖掉女同修父母留给她的房产,好用钱继续鬼混。她都还在“找自己”,多年来她一直处于这种状态,无法真正做好三件事。有的学员还崇拜她,认为她很“善”。

女同修用曲解了法的观念,实际上却是附和、助长人的邪恶、变异行为,大家想,这是真正的善吗?这是真修吗?他败坏着人伦,还消耗着你本应用于证实法的时间和资金,你是为它存在吗?纵容它不就是在纵容魔性吗?这位女同修要突破这种困境,绝不是她的一味修“善”能解决的;看清这种婚姻的实质,突破自己执着个人修炼的认识境界,何去何从,真得好好想想了。

例三,另一女同修,经营一门市,夜里三点起床干活,干到晚上十点睡觉,挣了很多钱,买了楼房也买了店铺,男人很伪善,嘴上支持她在家炼功,实际他多次对着别人诽谤大法。表面上也支持女同修看书学法,却不允许该女同修出去讲真相,也不允许与其他炼功人联系。他每天都去找妓女,还骗女同修说去休息,门市的活和家务都压在女同修身上。他每天都喝酒吃性药,晚上就和女同修发生关系,该同修经常累得睁不开眼,总是要下决心看书,可她丈夫一和她发生关系就又看不成了,她却看不透这种干扰形式,还在围着丈夫儿女转,三件事基本做不了。

她把做贤妻良母当作人生的目标、志向追求,把“做好人”理解成处处事事维护好家庭,实现这种人生目标成为学法炼功的动力,把实现人生目标置于大法之上。最后结果却是她丈夫抛弃她,又另结新欢,她家产一分钱都没得到。她在痛苦挣扎和同修帮助下,才真正看透她丈夫的伪善、邪恶,而自己却失去太多证实法的时间和机会,应该用于证实大法的资金却被恶人霸占。

例四,还有一对同修夫妻也很突出,迫害前女的也学,但只是感性认识,并不实修。迫害发生后,长期三件事不做,并且听信混事学员的言论,并四处传播,诽谤其他大法弟子。要求男同修和她一起过安逸生活,限制男同修的正常交往,男同修无法做证实法的事。开始男同修想方设法跟她交流,想让她明白后真正实修,但他由于对亲情的执着,反倒被干扰的焦头烂额,最后只是疲于应付家庭,被拖的什么也做不了。后来男同修冷静下来,从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角度,终于认识到这是对他证实法的严重干扰和迫害。

于是男同修就提出离婚。一提出离婚,有的同修就不理解,有许多人反对。有的认为我们修善,不能离婚,并说师父连特务都度,应该给她机会;有的认为女学员若离了婚很可怜;有的认为男同修只看对方,不向内找自己;有的认为只要她看书就属于志同道合,就不能离。男同修就一再跟女同修切磋,希望她能成为真修者,能配合男同修共同精進证实大法。但男同修最终认识到,她只是利用学法切磋的形式,让男同修来认同她、附和她,从而想继续掌控男同修,满足自己的目地。她学法不是为了实修,修炼不是为了救人、证实大法,最后就坚决和她离了婚。

例五,还有一位年轻的女同修,就象师父讲的:“当然了,还有一些年轻的大法弟子啊,和常人结婚,有的真的是被情拖下去了,变成了常人,比常人还常人;还有的人受到的干扰很大,自己觉的心有余力不足,又怕影响俩人的关系,大法的事情又怕做不好,也知道影响自己的修炼,弄的最后心力交瘁、不知如何是好。其实冷静下来想想,这些事情都能解决。既然这部法在人世间这样传了,在常人社会中选定了这样的修炼方式,肯定在常人社会上遇到的一切都能解决,就看你怎么样去对待家人,能不能用正念去对待它,能不能用一个修炼人的正念讲清楚。如果处理的好,那就会好;处理不好,就相反。”[1]

这位女同修经过冷静思考,跟自己的丈夫進行了深入的交流,但男的不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行为,反而变本加厉的干扰,弄得女同修身心疲惫,非常痛苦。最终认识到,家庭的干扰已经成为她证实大法的巨大障碍,下决心通过离婚突破这种干扰。可是当地很多同修(包括她母亲)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离婚是破坏法,是给大法抹黑,形成小圈子,把这种观念灌输给同修,给该同修造成很大压力和思想混乱。这位同修不想背负破坏法和给大法抹黑的罪名,因此委曲求全,逆来顺受,无可奈何困于家庭干扰之中。

这种情况很常见,有的同修把单纯维护家庭形式当成了维护大法,从而甘愿长期处于家庭魔难和干扰之中。

还有的同修认为,家人的干扰是由于自己没做好造成的,只要我们做好了,家庭环境就会改变。可能是,但也有很多情况是,实际上许多世人已救不了了,其中也许就包括修炼人的配偶。这么多年他(她)已经知道真相,也不改变自己,而正法已近尾声,寄托于自己变好就能让对方变好的思想行为,恰恰成为旧势力加重家庭魔难,继续束缚你的理由。站在情的基点单纯维护家庭形式,怎能证实好大法呢?!

例六,有这样一位女同修,大概九七年就得法了,结婚十几年了,男的不修炼,表面也三退了,看起来对她修炼也是支持,允许她在家里学法炼功,允许同修到家里交流,甚至允许她拿一点钱去做资料,晚上有时也陪她出去发真相资料。但实际上男的是认为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媳妇了,为了笼络住同修,把这种有限度的表面支持当作交换条件,防止同修和他离婚(由于某些原因,男的总担心同修和他离婚),而踏踏实实的和他过常人生活,满足他的情欲和维护家庭、名声。这种人心很狡猾隐蔽,同修自己情欲也比较重,因此被这种假相所迷惑,认为自己既圆容了大法又平衡了家庭。男的只允许女同修带极少的资料去散发,以便早早回家过夫妻生活,也不允许女同修当面给人讲真相,怕被坏人告发遭绑架,从而影响自己家庭生活。拿出极少的一点钱给女同修做资料,而不是实心实意的支持。男的一有不顺心的事,就怂恿自己母亲跟女同修干仗,而自己却充当好人,弄得女同修身心疲惫,难以精進实修。

她丈夫的表现迷惑了她,也迷惑了其他同修,有的同修甚至对这对夫妻赞誉甚至敬佩。可实质上呢?由于她丈夫的表面支持,而实际上的限制,她本来一天也许该救二十个人,却只救了一个人,她该给证实大法付出一百块,却只拿出了一块钱,她的这种不精進恰恰是她丈夫的所谓支持造成的。表面的志同(救人)而实际的“道”却不同(懈怠代替了精進,追求家庭的稳定等同于圆容大法),说她是修炼人,在丈夫那儿又情欲满身,说她是常人吧,她也做三件事,却无法精進,如中士闻道,这种家庭中的同修无一不被情欲所累,都失去了修炼如初的状态。

例七,一方是常人,一方是同修,表面上互相谁也不干涉对方。常人在外边乱搞,但回家后也不理睬她。同修认为只要不干扰我修炼,你在外边干什么我不管,我能做证实法的事就行了。当然那个常人丈夫也不怎么管她。有的同修还认为这样也行。这种变异的家庭关系本身就是败坏,只是为了维护在常人和修炼人中的名声而存留下来的关系,是不被大法正法承认的。这种家庭的形式在未来能存在吗?

大法弟子是来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而且是放下常人的名利情的,我们应站在师父正法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迷于情中,不管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同事朋友,无论谁以什么借口、什么方式干扰大法弟子证实法都是破坏。有些修炼人和常人结婚后不修了;有些修炼人和混事的学员结婚后毁掉了;有些修炼人在家庭的温馨中丧失了精進的意志;有些修炼人泡在情欲中放纵魔性,比常人还常人。

大法弟子走正的路是留给未来的。在旧势力的干扰安排下,一手抓住人不放,一手抓住神不放,还以圆容大法、符合常人状态为冠冕堂皇的借口,最终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这样的路能留给未来吗?真得冷静思考,速做决断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曼哈顿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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