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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登市李建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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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市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建珍,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在文登营镇政府院内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

李建珍被非法关押八十多天,迫害她的所谓“案件”九月三日在文登法院开庭,当时辩护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但十一月十四日文登法院将李建珍非法判刑三年。

李建珍的女儿得知母亲被非法判刑后流下悲愤的眼泪。自从母亲被绑架,她辞掉工作,辗转奔波营救母亲,她多次找到参与迫害的各方人员,告诉他们法轮功真相,告诉他们自己的母亲修炼“真善忍”没有错。她在法院门前拉条幅,面对不法人员的凶蛮毫不畏惧。

李建珍的丈夫刘忠平,在妻子被无辜关押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曾打电话怒斥文登市国保大队警察李本海,竟被李本海绑架、非法拘留七天。

文登市公安局:
国保警察李本海15588338159

文登市法院:
审判长张文健1526311597宅8985898办8476937张文健妻子13863096576
陪审员:王树松、于占坤

文登市检察院:
公诉人孙小东0631-3012655

恶告者:
赵东15065506562文登营派出所联防队员
孙英搁18669356129文登营财务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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