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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察伙同社区人员入室抢劫、强制抽血

更新: 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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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武汉硚口区公安分局警察、社区居委会人员骗开法轮功学员张坤兰的家,抢走她修炼法轮大法的资料,在她的食指上,强行抽了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多,社区曹姓户籍骗开张坤兰的门,闯进去六个人,其中一人对张坤兰说:“你自己把书和资料交出来,以免我们搜。”张坤兰说你们上次(二零一二年五月)都抄走了。”这时,这些恶人自己就动手抄,把《明慧周刊》等都拿走了,大概有一大塑料袋。临走时,这群人强行把张坤兰劫持街道派出所,告诉张坤兰的丈夫半个小时之后,把张坤兰送回来。

到派出所后,恶警问张坤兰资料是哪里来的?张坤兰说:我没犯法,什么也不会说的。于是,一人从电脑上下载了三页东西。张坤兰不肯签名,也没按手印,也没照相,最后有三人强行掰开张坤兰的右手,在食指上抽了血。

九月二十五日,居委会专管迫害法轮功学的三个人到张坤兰家,这时,张坤兰才知道二零一二年五月参与非法抄家的是硚口区六一零的人,他们冒称是公安局的,九月二十四日的非法抄家是硚口区公安分局干的。

早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张坤兰被第一次非法抄家,当时,有八人闯进张坤兰家,当时只有张坤兰的丈夫在家。这些中共不法人员进门后,自称是公安局的,而张坤兰的丈夫只认识居委会的书记及休干所的一个工作人员随同。他们把张坤兰的法轮功经文、光盘、MP3电子书等一扫而光。走时留下一句话:拿走的东西明天再来办手续,可以后,谁也没来办过手续。

中共对外称是法制国家,这些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的人,根本没依法办事,完全是以权代法,以权势压人,他们才是违法犯罪人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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