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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精英被诬判 被害人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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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非法枉判三位大学教师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判65岁已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五年。被害人依法提出上诉。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在武汉市“六一零”的操控下非法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指控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进行非法庭审。在庭上,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并慷慨陈词道:一群高学历的文化菁英、高素养的善良民众、民族的脊梁,却被你们一帮低文化没素质的、知法违法的人糟蹋。

辩护律师认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洗脑班,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轮功学员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事实,向海外投稿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对法轮功学员的长期关押是非法的,包括这场庭审都是非法的。对他们的所有指控都是不成立的,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这些无辜被关的法轮功学员。

当庭法官当庭没有作出任何判决。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武汉法轮功学员沈学武,四十多岁,曾任职于孝感学院、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地方生院、华中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学院,是一名品德高尚、专业造诣很深的老师,深受学生的爱戴。只因坚持“真、善、忍”的原则修炼法轮功,曾遭到中共的三年冤狱、被关洗脑班遭强制洗脑、非法拘留,关小号、毒打、捆吊、野蛮灌食、不让睡觉等酷刑折磨。

沈学武老师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被武汉市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在湖北省洗脑班(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遭非人迫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从省洗脑班被劫持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三年五月份,又被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劫持到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又遭中共第二次枉判,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非法枉判四年。

赵虎,男,四十岁,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曾任教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社科部;后在广州一所大学教书两年,主编大学教材《商务管理》一书。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四年间,他只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洗脑班、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两年,后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无理开除。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广州住处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广州市“六一零”、越秀区黄花岗派出所警察合伙绑架。后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秘密劫持回武汉,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武昌区杨园洗脑班、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江汉区看守所迫害至今。

赵虎在法庭上说,揭露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为了制止这场迫害;呼吁你们停止迫害,是神佛的慈悲,让你们选择一个好的未来。为了你们,不是为了我,你们应无条件、当庭无罪释放我们。崔海女士在最后陈述中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种庭审就是非法的,是在犯罪。

今年六十五岁的崔海女士,自幼进入湖北省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当兵,转业后进入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任部门经理,因工作能力强,曾派往外地担任总经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四年中,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遭遇三年冤狱,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开除工职。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崔海女士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昆明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当时武汉公安国保大队的蔡恒(队长)等七名警察已在那里等候。崔海女士先后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看守所、安康医院等多个黑窝,期间,被野蛮灌食、遭药物摧残、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毒打、冬天被浇凉水、不让睡觉、香烟熏鼻子等酷刑折磨。

崔海女士诉说:“湖北省洗脑班在七十天对我残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几次险些掉下来,血压高达200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右手小指头下掌骨至今肿大,小指无法并拢,拿东西颤抖不止……”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下午,江汉区法院指派一法官向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安康医院的崔海宣读所谓“判决书”,当时,崔海口头表达要上诉;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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