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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的延续——“所外执行”和电话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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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今天的中国大陆,虽然许多劳教所已经把人基本放空了,许多也挂上了“戒毒所”的牌子,但是公众切不可以为劳教制度已经彻底解体,实际上,它还在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着,严密的电话监控——就是对已经回家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的另一类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报道的北京法轮功学员张凤英的遭遇不是孤立的个案。北京女子劳教所把被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分成几大类:提前解教的;保外就医的;所外执行的等等。“所外执行”的往往是坚定的大法弟子,劳教所强制她们出所后每周都要给劳教所打一个电话,报告自己的行踪、在干什么;如果离京去外地,还要提前通知劳教所和当地派出所。

在规定打电话的那天,劳教所专门安排警察值班,守在电话机旁接听电话。而且每次总要强调几句,什么“别跟外边人接触”、“就在家老实呆着”云云。如果你没打电话,警察就会当日立即把电话追过来,讯问为什么没打电话,干什么呢?甚至会跑到你的家里来,进行“回访”,实则是恐吓。

北京女所还想出了一种连坐法,就是让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和亲属与劳教所签订所谓的三方《帮教协议书》,逼迫他们在协议书上签字,确保打电话等非法的监控制度得到落实。一旦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劳教所就给其亲属施加压力,用签过字相威胁。

中共劳教制度因不经法律程序就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终于在各界的谴责和唾骂声中走向末日。劳教所、劳教制度不具有任何的合法性,那么,原劳教所警察有什么权力来监控、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自由?显然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中共这不是在胁持那些警察又一次犯下践踏人权、违反法律的新罪行吗?

真诚奉劝那些具体操作监控的公检法司人员,不要再充当中共暴政的工具,不要在这个邪党灭亡之际给它当垫背的,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等一切形式的迫害,退出中共邪党,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出路。

在此也呼吁全世界正义人士,持续关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所受到的各种新迫害,揭露各地劳教所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具体表现,尽早彻底解体这个邪恶的制度。

北京女子劳教所地址:北京大兴区天堂河魏永路12号
邮编:102609
责任人:
所长:朱晓莉;副所长:陈丽、付某某
总机电话:010—60278899;四大队监控电话:总机转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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