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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法院以荒唐罪名构陷尚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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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对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尚莉萍进行非法庭审。法庭人员因无法回应律师的无罪辩护,绞尽脑汁用“犯罪预备”的罪名构陷尚莉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目前尚莉萍已上诉。

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真相,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可是惧怕真相的中共邪党却以荒唐的罪名陷害这些无辜的公民。

尚莉萍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去一位法轮功学员家,敲门时被正在非法抄家的警察绑架。警察从她身上翻出几张法轮功真相资料。中共公检法就以此对她进行非法判刑。

据尚莉萍的律师透露,警察因为对她的构陷没有任何的证人、证据,为了制造所谓的证据,恶警把她绑到老虎凳上,并拿她还在上大学的女儿的学业来威胁她,逼她在所谓的认罪书上签字,然后就拿着这一张纸来构陷她,判她有罪。所谓的唯一证据就是这么在老虎凳上、并拿她女儿的未来做要挟制造出来的。用律师总结的话说:他们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莫须有”。首先把人绑架起来,然后再去构陷材料,非法制造证据,然后再来罗织罪名非法陷害法轮功学员。

在庭上,律师指出警察刑讯逼供的违法性,并从法律上说明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性,并当庭质问:是谁看见了我的当事人把传单发到了哪个小区、哪个门洞?有证人吗?或者说是谁能认定我当事人身上的传单就是从她的打印机打出来的?对此,法官、公诉人的检察官都无言以对,只得草草结束了非法庭审。但判决书下来后,令律师惊愕,法院竟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犯罪预备”的罪名迫害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真善忍”更是普世真理。修炼法轮功无罪,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针对望花区法院的违法、荒唐的判决,尚莉萍已经提出上诉。

尚莉萍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期间,拒绝穿号衣,拒绝被奴役,曾三次绝食抵制迫害。原本健康、一百四十多斤体重的她如今只有七八十斤了。而她还在用羸弱的身躯继续抗争、抵制着迫害。现在她每顿饭只能吃一个窝头的四分之一,已经吃不下去,只吃一点点就感觉发胀,想吃也吃不进去。

尚莉萍以打工来养家糊口,用微薄的收入负担女儿高昂的学费,家里还有七十多岁的婆母无人照顾,中共的公检法恶徒对尚莉萍构陷,只能更加暴露中共的无耻与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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