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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满城县张文花老人被中共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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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今年74岁的老太太张文花,于1997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十几年的修炼中,她受益匪浅。因为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受到当地610、公安局、派出所等人员的非法骚扰、监视、入室抢劫、绑架等迫害

张文花老人曾得过阑尾炎,小肚子疼,经常不舒服,做手术后过了两个月,感觉小肚子有东西一拱一拱的难受,好象有股气在往外鼓,实在难受时就躺在床上休息,给孩子们添了不少麻烦。学炼法轮大法后,她懂得了身体不好的根本原因是生生世世业力所致,也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她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处处多为别人着想,遇事先考虑他人,心胸开阔了,家庭和睦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法炼功,她身上的病痛减轻了,走路一身轻。60多岁的人和年轻人一样料理家务,照顾孩子,还骑车到处去洪法,从不觉得累。她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代,精神充实,生活得有滋有味。

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头目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挟持整部国家机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非法打压。面对全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栽赃、污蔑、仇恨宣传,张文花不听不信,因为她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知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中共的谎言宣传与大法师父对学员的要求完全对不上号,纯属构陷之词。她仍坚持学法炼功,也因此受到多次无理迫害。

1999年7、8月份,张文花单位(满城县劳保公司)经理李更田受上面的指使,带领蒋经理等三、四个人找到她家里,劝她放弃修炼法轮功。李更田说:“别炼了!国家不让炼。”张文花说:“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学大法身心受益了,孩子们也放心。”他们又说些不要和上面顶着干,胳膊拧不过大腿之类的话。

2000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八、九点钟,城管派出所人员来到张文花住处“咚咚”敲门,并大喊大叫让她开门,张文花问:“你们晚上来干什么?这么晚了,不给开门,我犯了什么法?”说完,她忙给儿子打电话。派出所的人在外面用拳头使劲砸门,催促他快点开。她说:“大晚上的,我儿子不来,不给你开门。”她儿子怕母亲被迫害,赶快过来了,她才开房门。

“呼啦”一下进来三、四个警察,不出示任何证件,就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他们在家里东翻西找,张文花说:“你们乱翻什么,我一个老婆子家里能有什么?”他们不理睬,继续乱翻,大衣柜里、阳台上、炉筒子里、桌子上、床上、几角旮旯儿都翻个遍,连电扇罩都打开搜查,最后非法抢走了她炼功用的小录音机和几篇用于救人的大法真相资料。

2001年5月的一天下午六点多,张文花老人正在家里躺着,城关派出所的几个人来到她家,边敲门边喊:“开门,快开门!”她赶快给儿子打电话。这些人进屋就诡辩的说:“到你家看看,有没有(大法的)东西。”说完,他们到几个房间里东张西望,到处乱找,抢走了大法宝书《转法轮》和大法师父法像还有大法真相资料。派出所一个人说:“走,跟我们走一趟,到派出所一下。”她说:“我感冒了!”他们说:“没事,到那儿问点事,就让你回来。”说完,就哄骗着张文花下楼,上了他们的车,将她绑架到城关派出所。

张文花被关进一间屋里,由两名警察看着,她的两个儿子也赶到了。警察对她非法审问:“你还看书(指大法书)吗?”她说:“你们抢了我的书,把书还给我。”警察还让张文花在非法抄走物品的“清单”上签字,她说:“不签。”警察威胁她说:“从你家里拿来的资料,你必须得签!”她被迫签了字。过了一会儿,张文花要上厕所,儿子要跟着,派出所的人不让。一个警察跟在张文花身后,在外边等着监视着她。张文花的大儿子急忙去找派出所的进行交涉,向他们说明妈妈的情况,并一再说好话。

突如其来的绑架、非法审问、监视、恐吓,折腾得张文花头晕脑胀,心里难受。她用双手抱住头,坐在椅子上。一个人说:“她怎么老是抱着脑袋?”儿子一看60多岁的老母亲头疼、恶心,一脸痛苦,怕她出危险,赶紧把她送到县医院急诊科。还有一个便衣警察始终跟着。医生给她量血压,200-120mmHg,怕出意外,赶紧给她输液。她的两个儿子守护着母亲。输完液,孩子们不放心,把母亲接到二儿子家。

一连四、五天,张文花白天由孩子们陪着去医院输液,晚上回二儿子家。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的警察还不死心,一个姓崔的老警察一直跟随着,非法监视了她两天,并到她二儿子家里伪善地问寒问暖。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一到“敏感日”,城关派出所的人就打电话骚扰她或到她家里非法监视她,并伪善地说:“身体怎么样啊?别出门,好好在家里呆着。”有时推卸责任说:“这是上边的意思,我们也没有办法,为了吃碗饭。”满城县610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的人还给儿子们打骚扰电话,让他们好好看住母亲,别出去,别惹事。没有修炼的儿子都被吓怕了,忙过来劝说母亲,一接到电话就打哆嗦,怕母亲受迫害。

张文花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全家都沐浴在大法的佛光普照中。妯娌、哥儿们之间互相关爱,和睦相处。这是法轮大法的威德,给她全家带来的福份。这样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非法迫害,这是对公民人权的践踏。

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是精神信仰,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迫害法轮大法的人才是真正的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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