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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诬判山东法轮功学员庞光文、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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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长宁区法院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两点,对法轮功学员庞光文、赵斌非法庭审,所谓法庭人员罔顾律师及当事人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强行非法判决两人五年及四年徒刑。

七月十一日下午两点,上海长宁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庞光文、赵斌非法庭审。庞光文因为绝食被三个法警抬到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庞光文的辩护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频频点头,认可律师的观点;赵斌没有请律师,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连旁听的常人也感觉非常好。尽管如此,法庭还是当庭非法宣判庞光文五年,赵斌四年。其实整个开庭过程只是走过场,刑期早就内定好了。在邪党的统治下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可言。

庞光文和赵斌都是山东人,在上海南汇区三灶镇做生意。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半左右,两人在公司被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长宁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庞光文在看守所遭到残酷折磨:五月十四日,他被戴上手脚相连的镣铐,五月二十二日他绝食抗议,五月二十七日被转到监狱总医院灌食,手脚一直被绑在床上不能自由活动,他每天被灌六碗流食,并被强行注射四、五瓶掺了不明药物的盐水。后经多方营救,庞光文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长宁区法院通知庞光文家属,要庞光文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二点半到法院接受所谓的“审判”。

七月八日十一点半,庞光文去给长宁区“610”人员讲真相,他们不听,于五点多钟把庞光文劫持隔壁的江苏路派出所,然后又把庞光文非法关押到长宁区看守所,直到七月十一日的非法庭审。

这样不到一年的时间,庞光文又被邪党之徒绑架并诬判五年徒刑。他的老父亲前一阶段刚从山东老家来沪看病,现在正在医院进行化疗;他的女儿不到五岁,不知道为什么看不到爸爸每天接送自己上幼儿园了,天天哭喊着找爸爸;他的妻子由于惊吓和过度悲伤,精神状态一度不是很好,还要强打精神打理养家糊口的生意。在此呼吁国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帮这个不幸的家庭,营救庞光文。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信息:

长宁区“610”新地址:愚园路1173号(和江苏路派出所在一起)
长宁区法院该法庭人员:朱丽群(态度恶劣嚣张)、戴玉清(不确定是法院还是“610”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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