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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县法院诬判好人 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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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近日,四川省古蔺县法院在沉默半年后,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以“上级审批”的名义,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宣判非法刑期。其中舒安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罗正贵、张自琴夫妇各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名法轮功学员不认同法院的诬判,为维护信仰,维护合法权利,决定上诉。

一、蓄意制造冤狱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古蔺政法委、国保“六一零”、警察以诱骗的卑鄙手段将流离失所、漂泊在外的罗正贵、张自琴夫妇绑架,同时还绑架了舒安清。在将他们非法关押八个月后,古蔺法院惧怕民众知道迫害真相,将他们弄到泸州纳溪法院开庭;异地开庭又怕正义律师的辩护当庭揭穿他们的迫害伎俩,临时又将开庭地点改在纳溪看守所;那日正逢是纳溪看守所的接见日,进入看守所的旁听者众多,于是古蔺法院又以来人太多为由终止了开庭。

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古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叙述了各自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大法是给予人身心健康的伟大佛法,并揭露了中共对他们的残酷迫害;三人均指出,所谓证人的证词是假的。

两位律师则从法律、人权等全方位为当事人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明确指出“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无罪”,同时揭露出古蔺县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欺骗、造假行径,罗正贵的律师就责问:警察在指控罗正贵的材料中,一会儿是罗正国,一会儿是罗正贵,连究竟是何人都没搞清楚怎么审案?

辩护律师同时告诫法庭要依法行事,还为法庭提供了参照案例,列举了一些地方法庭是如何比较好的对待了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表明法庭是可以在法律、事实与法外高压面前作出明智、正确的选择。律师告诫:不能“以权代法”,审判长乱判是要负责任的。

庭审五小时中,法轮功学员和律师都比较完整的进行了辩护。在场的旁听者说,法轮功学员的自辩与律师的辩护都太好了,太透彻了,再不明真相的都应该明白了。在法律与事实都充分证明三位法轮功学员无罪下,法庭理应当庭无罪释放他们。

面对律师有理有力的辩护,审判长、公诉人等法庭人员无言以对,最后不敢宣布预先拟定好的审判结果,推说择日宣判。几天后,法庭又称:终止审理,交上级部门审批。

时隔半年以后,古蔺县法院在背后黑势力的压力下,不顾法律与事实,于五月二十八日突然宣判“上级审批”的结果,强行将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蓄意制造了这起冤狱。

五月二十八日,无罪的好人被判了刑!这样的事实对于任何一个具有正常理智的人来说,都会觉得荒谬透顶,简直无可理喻。可这样的荒唐事,这样大的冤案就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二、法轮功学员舒安清、罗正贵、张自琴屡遭迫害

罗正贵现年七十七岁,是古蔺县石宝镇政府干部,这是他与妻子张自琴第二次被中共非法判刑。

十五年前,罗正贵夫妇都是常年多种疾病缠身的病号,几十年针、药不断,最后罗正贵还患上胃癌绝症。贫困与疾病把他们的家庭几乎压垮。一九九八年到一九九九年,夫妻俩先后修炼了法轮大法,在很短时间内,他们全身的疾病就奇迹般消失了,生命绝处逢生。

中共发起诬蔑、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罗正贵夫妇毅然开始了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由此,他们遭到残酷迫害,曾无数次被非法关押、抄家。二零零一年,张自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罗正贵被非法判三年半,夫妻俩双双在狱中遭受残酷折磨。特别是张自琴,她遭到恶警吊、铐、捆、打、注射毒针等几十种酷刑的折磨,九死一生。


夫妻俩第一次被非法判刑期间,张自琴的老父亲因遭此打击,病重不起,含恨离世;张自琴的老母亲被迫流落异乡;两个孩子也被迫辍学,四处打工谋生。而大儿子在流离失所中因病重无钱医治,孤独身亡;刚出世的小孙子也因无钱送医抢救而不幸夭折。

罗正贵夫妇出狱后,仍然被警察跟踪、监视,骚扰不断,退休金被剥夺,住房被抢占,他们被迫离家。如今俩人再次被关入黑牢。

舒安清,四十岁左右,原泸州电业局优秀技术人员,他在工作中处处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从不与人争抢名利。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舒安清遭到非法抄家、骚扰、劳教、流离失所等迫害,他被剥夺工作、单位的住房;他的父亲在恐惧与担忧中含恨离世。舒安清开个小店维修电器,养家糊口,但也不得安宁,经常被警察监视、跟踪,他被迫离家另谋生路。舒安清被绑架后,他的母亲、儿子顿失生活来源。

当时听到舒安清在法庭的自述时,旁听者有的流下了眼泪。舒安清在庭审结束时向法庭递交了一份辩护词《我的故事》,慈悲平和的向司法人员讲清真相。

信仰“真善忍”无罪,传播信仰、维护信仰无罪。古蔺县法院法庭人员明知三位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但是他们还是选择继续追随中共的迫害政策,再次以判刑的恶毒手段将三位法轮功学员推入冤狱。

三、古蔺县“610”、公检法司机构罪恶昭彰

古蔺县邪党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机构人员卖力追随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将不少法轮功学员诬判、重判,其中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精神失常,一幕幕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间惨剧在现实中上演,令民风古朴的古蔺成为迫害的重灾区。

李正灵,男,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迫害三年,又被古蔺县法院非法诬判五年,二零零八年在德阳监狱被酷刑折磨致死。李正灵英年离世,死得好惨,双目失明,面部浮肿已脱相。李正灵去了,他的老母亲的心在悲愤中颤栗,妻儿的泪只能在暗中流淌。

熊秀友,男,年龄近六十岁,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先后被诬判八年,在德阳监狱,他被恶人恶警二十四小时监控,强制洗脑,体罚,不给饭吃,随意打骂,他被打的一身都是伤,内伤、外伤,大小便失禁,身体瘦弱。二零零七年冬天,刑事犯们在恶警指使下,往熊秀友身上一盆一盆的泼冷水,逼他脱光衣服洗冷水澡,然后不准他穿衣服、光着身子走回四十多米外的监室……熊秀友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

熊永桥,男,熊秀友的儿子,遭恶警洗脑迫害致神志不清,后被太平镇警察强行送泸州精神病院迫害九年,现在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刘代群,女,古蔺县太平镇走马村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十高龄的人在监狱遭受到捆绳、吊铐的酷刑,和沉重的苦役折磨。王代先,女,七十岁,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在浙江被绑架回古蔺,后被古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现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左胜文,男,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杨敏,女,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六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宋光才,男,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狱中遭暴力“转化”迫害,在烈日下被恶人夹持着长时间跑步,高温酷暑中不给水喝,被折磨的连一口饭都吞不下去了,后来连路也走不动了。

以上案例,只是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冰山一角。

四、迫害法轮功者 恶报连连

法轮功是佛家的上乘高德大法,教导人们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现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里正告古蔺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自古以来,迫害修炼人都将惹祸上身,近年来海外媒体收录了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就有上万起,有病死的、遭雷劈、车祸、暴毙的等等,甚至祸及家人。恶报,不是法轮功学员愿意看到的,所以一再劝善。但对一意孤行的迫害者,遭恶报的天理是谁也挡不住的。

十几年来,古蔺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欠下的血债、命债的人,遭恶报的也不在少数,仅举几例:

夏传贵,古蔺县公安局长,其经常亲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现场,在洗脑班坐镇指挥等。夏传贵突发疾病全身瘫痪,意识模糊,现过着生不如死的残生。

石泽,古蔺县石宝镇小学校长,因胁迫全校师生签名反对法轮功,上街游行大造声势,结果当晚暴毙家中。

王某,医生,家住古蔺县金星乡河嘴上,二零零八年一天,他将两个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告到派出所,事后还领了一千元赏金。 半年后,他回菜板坝老家,到小河里洗澡时被淹死了。当地人议论说,是因为他诬告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恶报。

徐玉祥,古蔺看守所原所长,在任古蔺太平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毒打、关押、罚款;强行拉走法轮功学员家的耕牛、生猪、羊子;强抢粮食、商店商品等,就连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要毒打、关押。由于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古蔺县公安局上调到古蔺看守所任所长。 徐玉祥不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善,对自己的恶行不悔不悟,二零一一年,他的妻子吴双患脑瘤,仅半年就死亡,人们都议论是徐玉祥对神犯罪遭恶报天谴,祸及家人。

对法轮功的这场大迫害,已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二战后最大的人权灾难”。全世界正义力量在积极关注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大迫害,非法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必将一一清算。现在很多人都认清了中共邪恶的本质,人们纷纷用退党、退团、退出少先队来告别中共,就是人们相传的“三退保平安”。

如今天象异常百年不见,各种天灾人祸都来了,天灭中共近在眼前。古蔺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人员,你们应该觉醒了,迫害法轮功难逃法网。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严重迫害的时候,从来没有停止过给你们讲真相、劝善,希望你们能听听真相,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一下自己的目前与未来,抓紧最后的机会,摆脱中共的操控,停止迫害,撤销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无条件的将法轮功学员礼送回家,将功补过,重返光明人生。

古蔺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
聂海波,原兼管政法委的副县长兼古蔺县公安局局长
周全,接替聂还波之职,现古蔺县公安局局长
欧鹏,古蔺县政法委书记
付旭,古蔺县公安局 “六一零”头目
张显文,古蔺县国保大队长、“六一零”人员
张聪,古蔺县检察院检察长
何刚,古蔺县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
文耀全,古蔺县法院人员,一直经办迫害法轮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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