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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京女子监狱迫害的二十七位教师、学生》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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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看了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的文章《被北京女子监狱迫害的二十七位教师、学生》,想起还有五位教师需要补充,她们是刘兵、朱家英、郝丽华、郭玉兰和于景芬。

刘兵,北京昌平法轮功学员,双学士学位,英语高级教师,二零零四年四月正在单位上班就被昌平“610”和国保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当时三十岁左右,其孩子才两岁。在北京女子监狱的四区,监区长刘迎春将她隔离在心理咨询室,昼夜逼她反复观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利用邪悟者围攻她,利用亲情胁迫她“转化”。

朱家英,北京昌平法轮功学员,优秀教师,二零零五年被判刑(刑期待查),当时五十一岁。

郝丽华,北京市顺义区法轮功学员,顺义区建北幼儿园教师,自参加工作以来,郝丽华一直从事幼教工作,对人和气亲切,工作兢兢业业,修炼大法以来,对孩子如同亲生子女一样,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二零零四年,郝丽华因将刻有法轮功真相材料的光盘送给了在自家楼下的两个青年人,被判刑三年,当时四十岁。

刘凤莲,北京昌平区法轮功学员,教师,曾获“优秀教师”称号。刘凤莲二零零五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当年她五十五岁。

郭玉兰,六十七岁,北京师范大学退休教师,一九九六年得法后,全身疾病痊愈,证实法讲真相,曾被抓四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判刑三年。

于景芬,北京西城区中学教师,二零零七年被判刑三年,当年五十多岁。

作为教师本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却因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惨遭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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