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编造证据更改罪名 保定公检法陷害好人(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保定市南市区公检法机构为了达到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王满红、宋国彬非法判刑的目的,国保支队三次编造罪名、证据,两次被检察院退卷。而案件到达法院时,发现仍然无法定罪,法院遂授意检察院再次更改罪名、编造证据。

王金凤
王金凤
王满红
王满红

王金凤、王满红、宋国彬曾在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同一天被警察绑架,几天后从看守所出狱。三人回家还不到半年,保定警察又以邪党开十八大为由,再次绑架他们,非法关押在保定看守所至今已十三个月。

经营布匹生意的宋国彬是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早出门卖布时,被当地国保警察和片警劫持。王满红在同一日被保定市北三环潭庄村韩庄派出所警察绑架。王金凤是五月七日下午在工作单位被韩北派出所副所长马文奎、曹某绑架。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 保定市国保支队编造证据,妄图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诬告、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南市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但保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再次编造罪名后,把案卷送回南市区检察院。十一月一日,南市区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保定国保支队第三次编造所谓证据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

南市区法院教唆改“罪”名

检察院第三次接案后,将案卷送到法院。南市区法院发现构陷的罪名无法成立,遂以“证据不足”为由,叫南市区检察院取回,将案卷分开,更改所谓“罪名”,单独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目前南市区检察院已将案卷取回。

这是中共公检法合谋作案、协同迫害法轮功的铁的证据。

律师:立即撤销该案、释放当事人

这期间,王金凤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在保定国保支队警察蒋春增的阻挠下,律师一直见不到当事人。

律师去南市区法院阅卷,也遭到百般刁难。法院人员要律师到当地开不修炼法轮功证明。律师说这个是法律规定吗?如果不是法律规定,我到当地派出所开证明,当地派出所会莫名其妙。法院人员哑口无言,一计不行又施一计,说保定市不让北京律师接法轮功的案件。律师说:你们这是在违法,如果你们这样做,会起诉你们的。

鉴于保定市南市区公检法的非法行径,王金凤的律师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向保定检察院递交了“立即督促保定市南市区司法机关撤销王金凤一案释放当事人之法律要求书”。

律师严正指出,南市区公检法人员明知王金凤无罪却仍知错犯错、执法犯法,导致王金凤一案早已超过审限同时已严重超期关押。律师要求:“立即撤销该案、释放当事人,维护法治人权,避免更多无辜的司法人员为这一制造的冤案所绑架,给当事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律师还指出,对此违法恶行,当事人及辩护人已忍无可忍,只有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良善才不会死亡!这个社会才有希望!

亲人无辜遭陷害

王金凤、王满红、宋国彬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家庭的支柱,他们在一年内两次被非法抓捕关押,给三个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王金凤的女儿还未成年,王满红、宋国彬的孩子也刚刚步入社会。他们高龄的父母急需儿女的照顾。家人四处打探情况,更是想见到亲人,但都遭到警察无理阻拦。

家属质问保定国保支队警察:我们的家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说真话 ,何罪之有?为什么中共一开会,老百姓就不能正常生活?更甚者要抓捕迫害?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究竟破坏了哪些法律实施 ?你们根据哪条法律说他们有罪?警察哑口无言。

王满红从小得的慢性气管炎,每年冬天她不停的咳嗽吐痰非常痛苦。自修炼法轮功后,从小得的慢性气管炎好了,身体健康。而且人变的诚实善良,对谁都好使得家庭和睦。王满红的亲戚,一提起满红,含着眼泪说:满红对我们可好了,我们都想她。她的老母亲也非常思念她,都盼望她早日回来。王金凤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突然罹患癌症,在保定市第七医院非常想念女儿,现在非常想见到女儿,家庭所有成员都希望金凤能尽早赶到医院。

善劝保定公检法人员不要再犯罪

目前,中共劳教所里的酷刑不断在国际上曝光,来自全世界的谴责和正义的声音,使劳教制度难以为继。为了继续维持这场已是难以为继的迫害,中共换汤不换药的利用法律诬告、判刑法轮功学员,已成了现在的主要迫害手段。各级公、检、法的人更成了被中共绑架实施迫害的人。可是真相的曝光,使你们处于尴尬的地位,因为你们也清楚的知道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给法轮功学员定罪。你们绞尽脑汁,为了能够掩人耳目,竭力阻止正义律师介入,妄想从新捏造案卷,重改“罪名”。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这是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诬告与陷害!你们才是真正的在犯罪!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谁犯罪也必将谁承担责任!

希望你们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正义良知,立即释放王金凤、王满红、宋国彬三位法轮功学员!否则在不久的将来,迫害必将结束,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也必遭清算。迫害佛法修炼的人是千古罪人必遭天惩。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吧!

以下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国保支队
保定市国保支队
保定南山区法院
保定南山区法院

保定南山区检察院
保定南山区检察院
保定市看守所
保定市看守所
韩北派出所
韩北派出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