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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吴良华遭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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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吴良华,现年四十二岁,家住沙堆镇沙堆村十九组。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他遭受了种种迫害,八次被非法抄家,四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吴良华小时有各种疾病,经常病痛不能上学,家里比较贫穷,无钱治疗。痛苦中使他产生了怨恨,恨世道的不公。随着岁月的增长,各种不平衡的心也在放大,甚至气恨自己的爸妈给他这样的苦命。一九九六年他幸遇了法轮功,通过学炼后,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意义。身体也逐渐健康了,心态也变好了,深感法轮功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也与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一样被卷入了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之中。下面是他遭受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零年七月,沙堆派出所所长李大成带着吴隽等人闯入了吴良华的家中,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了他的家。在绑架他时,吴良华问李大成,“为什么绑架我?”李大成说:“你扰乱了社会秩序。”吴良华说:“我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有什么法律依据?”李大成无理地说:“我想抓你坐牢就抓你坐牢。”就这样,吴良华被强行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在拘留所,吴良华炼功时还被拘留所副所长张四平把他按在墙上在他背上踢了数脚。

2001腊月二十五日,通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易一鹏、国保大队杨雄、张定二、李文祥及沙堆派出所李大成、吴隽等十多人闯入吴良华家中,看见他妻子黎雄艳正在编从鞭炮厂买来的散鞭(准备过年用的)。他们不由分说五、六人把吴良华按在二楼顶上,戴上反铐,把他从楼上绑架走了,诬陷他家私做鞭炮。当时两人还夹着他妻子黎雄艳从楼顶上拖下来了。吴良华被绑架走后,他们从楼上到楼下,翻箱倒柜非法抄了他的家。后将吴良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次杨雄在非法审讯他时,说他家私自加工了鞭炮,并强行要他签字。吴良华说:“你这是诬陷我,在违法。”当时杨雄打了他一巴掌,霸道地说:“你们农村人读书少又不懂法律,我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

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日吴良华正在崇阳县张家岳父家做工,沙堆政法委邱进带着沙堆派出所吴隽到他岳父家,绑架了吴良华。将他押到公安局大楼时,国保大队长李英灿说,“吴良华,你为什么出外做工?”(注:在中共统治下,“外出做工”也是罪名?)并抓住吴良华的头发用拳头猛打。后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次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吴良华与一法轮功学员在通城县城租房住,被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

从法轮功学员吴良华被迫害的经历来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是执法者在知法犯法迫害善良。望所有善良的人都来了解这场迫害真相,共同早日结束这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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