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迫害陈桂珍致失明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省报道)泸州市叙永县外贸公司六十四岁退休职工陈桂珍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变得无病一身轻,家庭和睦。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陈桂珍曾被非法关入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被非法打针造成失明,父亲受打击而离世。现在陈桂珍一家仍被当地不法之徒监视。

以下是她自述多年来被中共迫害的经历。

我因多种疾病缠身,于1998年开始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炼功后不久,我的多种疾病痊愈,脾气也变好了,家庭更加和睦了,工作也比原来做得更好了,给单位和家庭节约了一大笔医药费。因法轮功功法好,功效显著,简单易学,免费教功等特点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在传出的短短七年间就有上亿人修炼。可是,小肚鸡肠,无德无能的江泽民出于强烈的妒嫉和惧怕,在99年7.20开始了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迫害。

我由于在大法修炼中受益匪浅,知道大法好,于2000年2月下旬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恶人恶警强行抓到警车上拉去关在某处铁栏里。问名字、在哪住?我们为了不给地方找麻烦,不报姓名,他们就用酷刑。脚杆、手杆打抻,两手各提一个很重的包包转圈圈,直至转昏摔倒在地上;还不说,就用飞刑:脚杆、手杆打抻,弯腰70、80度,两手往后向上举;再不说,就把我一只手从腋下反背过去往上,另一只手从肩上往下反背铐在一起,即“苏秦背剑”;再不,就用拳打脚踢,(从而导致我小手指一年多都没有知觉)。

后由叙永县警察吴某某、外贸公司经理李富华和泸州一个头头来把我押回,关在叙永县看守所,身上1000多元钱被没收,然后他们又勒索家人5000元,20天后放回。

2001年1月22日,我在家照顾小外孙(一岁多),叙永县经贸局范某某、警察610黄烦宣来叫我到办公室谈几句话,我把小外孙抱起跟他们走,结果在出我家门口不远,就把我和小外孙绑架到消防大队里面设的洗脑班饿了一天。到了下午6点过,消防队一个李姓小伙子看不下去了,他去买了两个馒头来,拿给小外孙吃,到了晚上,外孙女的舅舅才把外孙女接回,我被关了一个月才放回家。

2004年2月16日早上7点钟,我正在喂孙女牛奶,经贸局范某某、黄烦宣来敲门,我把门打开,叫我到办公室去谈几句话。结果把我骗到公安局,到了公安局,我质问他们,你们要谈啥子,快点谈,谈了我好走,我要照顾小孙女,他们叫我等着。大约等了20分钟,喊我出去上一两警车,我不去,几个警察强行把我拉到警车上,再拉到新区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叫我签字劳教一年,我不签,我就绝食,待第二天一早就把我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非法劳教,到了劳教所已经下午两点了。

来到劳教所七中队,队长张小芳就叫我面壁,安排三个杂犯包夹我,叫我蹲军姿、坐军姿,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晚上双手交叉背铐在床头铁架上,我仍然不“转化”。下午,她们就用小碗装了半杯冷豆奶强行叫我吃,当时我认为她们是好心,我就吃了。可是,吃后到了晚上心速加快,好像心都要奔出来了,全身抽筋,走不动。第二天上午就把我弄到医院里强行给我打针,打的什么针不晓得,过后大脑失去记忆,然后三个包夹强行把笔拿到我手里,就抓住我的手写所谓“三书”。“三书”写了还是不让我上厕所,不准喝水,叫我挑粪,挑了几天,全身都是粪,挑起脚杆打闪闪,走不动,但还是要做。挑粪后不准洗澡、洗脸,只准洗手,白天苍蝇几十、上百的在身上扒着,撵都撵不走,肚脐眼又发炎、流脓、流黄水,真是苦不堪言。

吃豆奶、打针后,没有自己的思想,叫做啥就做啥,没几天左眼发痒,慢慢就看不见了,到现在完全失明了,一点都看不见了。把我抓到劳教所不久,我父亲就活活被气死了,死前还叫着我的名字。因我对他最孝顺。

在劳教所里,洗头、洗澡就一瓶温水兑小半桶冷水,不准讲真话;家属接见时,恶警事先威胁说:你们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说了你们要晓得。比如:同我接见的一法轮功学员,她与她儿子接通电话后,说了几句简单的话,回队后,恶警廖洁如就给张小芳讲,张小芳就拳打脚踢老太婆。当时我儿子也与我接通了电话,我怕承受不了酷刑,我不敢接电话,我就没挨打。

2010年8月13日上午10点多钟,我丈夫买菜回来开门时,社区、街道、派出所、政法委610一行十几个人闯进我家,叫我去学习几天,去乘凉。我不配合他们,不去,我就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强行把我抬起,在楼梯间撞来撞去的,从6楼抬到楼下停警车的地方塞进车里,立即就把我拉到了洗脑班。

洗脑班是全封闭的,40多度的高温,没有电扇,还不准我开窗子。两个包夹轮换出去透风。目的要我“转化”,我不“转化”。拉到洗脑班我就绝食,绝食4天半后,出现严重高血压,人都变形了。他们怕出问题,才叫我儿子把我接回家。胸口和膀子全撞成了瘀血,回来后,十多天都没有散。

2011年10月20日,叙永县警察、政法委610、社区、派出所、女儿药店的药监和一个执法队、一个领导一起到我女儿家5天,做我的“转化”工作,强行给我拍录像。政法委王书记叫我百分之百的必须“转化”,我回答:百分之百的不“转化”。

在家里、楼下、送孙子上学的路上,他们都开着小车给我录像。他们为了个人、小集团的利益,肆无忌惮地干着坏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