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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关押劳教 黑龙江女青年有家难回

更新: 2018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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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出了劳教所不长时间,我满口的牙齿都掉光了,露出了光光的牙床,看上去就象个没牙的老太太,吃饭很费力,无奈只得镶上一口假牙,我才30几岁呀。

我叫张海燕,女,1975年出生,未婚,同父母一起住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非法拘禁,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劳教所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伙食极差,根本谈不上营养,精神上压力很大,我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差,经常是动一动就冒虚汗。我的头发白了许多,并且牙齿松动,开始脱落,牙龈萎缩。

我从小体弱多病,有个流行感冒,什么流行病的我都摊上,而且我对生活总是抱着悲观的态度,遇事想不开,心眼特别小。父母就我一个女儿,凡事都顺着我,养成了自以为是的性格,从不知替别人着想。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身体越来越好。我读了《转法轮》等法轮功著作后,明白了人应该怎样活着,做什么事都首先为别人考虑,善待周围的一切人。我的心态变好了,每天都觉的活的那么充实,感觉早上的太阳都格外美,我真的很幸福,每天都那么有活力。

我母亲赵淑阁,60岁,南岔粮食分局退休职工,曾多次被非法拘禁,2009年11月2日被绑架,并非法判刑2年,劫持到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母亲出狱时是背出监狱大门的,走路十分困难,只能在地上一步一步挪,扶墙走路,生活上需要人照料。就是这样,南岔区610、政法委书记姚凤军、南岔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乔艳彬,等在监狱大门口,还要把我母亲送到伊春市洗脑班迫害,我父亲据理力争,说:人都这样了,应该立即回家住院治疗,才没把我母亲送洗脑班。

一、迫害开始被非法拘禁

1999年7月20日后的一天,烈日炎炎,南岔东升派出所警察戴卫东来到我家,骗我说派出所领导要找我谈谈,把我带到东升派出所。从中午一直关到第二天上午,因为我们(大约有10名同修)拒绝写保证书,不放弃信仰,又被绑架到南岔公安局。在那里,我们被监禁在一个大会议室里,晚上睡在会议室的地板上。禁止随便进出会议室,上厕所有看管的警察带着,每天由家属给我们送饭。非法拘禁一周以后才放我们回家。

1999年9月10日早上5点多,东升派出所戴卫东诬陷我们非法聚会,把我和母亲劫持到派出所,并给我们分别做笔录。然后,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治安”罪,把我母女绑架到南岔看守所非法关押。小房间不大住了12~13个人。非法关押我们15天。

15天后,公安局又把我们关押到南岔消防队,9月末已近深秋,让我们住在二楼地板上。每天家属给送饭,又非法拘禁到大概10月4日左右,才放我们回家。被迫写保证书,不许聚会,不许上访。

二、被劫持到洗脑班及流离失所

2002年3月份,南岔办洗脑班,地点就在南岔联合街道办事处活动室,不大的房间里放满了诬蔑法轮功的图片。有5名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片,象上班一样,中午、晚上回家。两天后,我以生病为名托辞不去,东升派出所三名警察就开着警车去我打工的单位预谋绑架我扑空。我不能去上班了,又不能呆在家里。等我再去上班时,老板说造成影响不好把我辞退了,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就这样没了。洗脑班结束时,南岔610还上我家逼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不签 ,我父亲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被迫在保证书上签了字。

2003年2月23日下午,南岔公安局政保科韩振中(忠),东升派出所戴卫东,还有几个警察闯入我家中非法抄家,企图劫持我母亲去公安局,我母亲与他们僵持了半个多小时,那些警察无奈只好离开。

为了躲避骚扰和迫害,我和母亲只好离家出走,在外面流离失所。那段时间警察经常上门骚扰,向父亲询问我母女二人的下落。父亲一人在家每天担惊受怕,看见警车或警察就心惊肉跳的,总怕警察找上门,就怕我母女二人再被迫害,他深知中共的流氓与残暴,日夜寢食难安,度日如年,身心备受煎熬。

三、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在外漂泊了三年,2006年我和母亲才回到家里。2007年1月17日晚七点多,我和另一同修在南岔火车站站台上发真相资料,被蹲坑的南岔铁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关在派出所一夜,我二人被分开关押,我被铐在一个椅子上,又照相又审问做笔录,我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折腾的一宿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5点多,4名警察连推带搡的把我和那位同修劫持到火车上,我不上车有一个警察把我的羽绒服扯了一个大口子,连拽带拉把我们弄上火车,直接送到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公安处一科王国志审问我,他问我资料哪来的,我不回答,他就把我铐在卷柜的铁把手上。那位同修在我对面房间里被审问,我能听见一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对他喊叫。晚上4点多,我俩一天没吃饭,饿着肚子被劫持到佳木斯铁路看守所,让我们每人买一套行李200元,说是拘留7天,可我俩在这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月。

2007年3月还不让我们回家,又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在看守所买的行李不让用,非让花180元再买一套新行李。所警张艳、孙慧、刘亚东对我俩非法搜身,卫生纸被打开扔了一地,身上衣服搜了个遍。然后,她们拿出事先写好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我不签字几个警察一拥而上,按住我的胳膊,我用力挣扎 ,孙慧照我胸前一拳,把我手沾上红印泥,强行在三书上按手印、签字,真是无耻、流氓至极。

到劳教所前三个月是严管期,逼迫每个人背“二十三号部令”(不知是哪个部的命令,有近30条),背不下来的就挨训、挨骂。三个月后,强迫我们去车间干活,每个人都有定额,挑冰棍杆,做棉被,秋天缝毛衣的小零件,天天做奴工却没有一分钱报酬。一日三餐是盐水煮白菜,煮大萝卜条,一大盆汤菜少的可怜,汤里没有一滴油,吃的是铁锈色的馒头,夏天野菜长出来了,有的普犯就去采野蒿子,吃野菜,脸都吃肿了。

2008年1月17日,一年后我回到家中。

四、再次劳教二年

2009年11月2日晚5点多,南岔公安局610,东升派出所一共四名警察,其中有廉生,其他不知姓名到我家敲门,不给开,他们强行撬开大门锁,拽开房门闯进室内,不出示证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然后他们以调查核实为名,强行把我母女二人带上车,骗我们说上公安局,却直接把我们劫持到南岔看守所。一个姓张的警察问了我一宿,第二天还接着问,我不答就罚我站着,一会骂我一会哄骗我,软硬兼施。

晚6点多,我和母亲还有一位姓张的女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进监舍里,告知被非法拘留15天。我身上穿的羽绒服是新买的,衣服上的铁拉链被用钳子拧掉,塑料的牛角形扣子被剪掉,帽子上的尼龙绳被拽掉,一件新衣服就这样给毀了。

15天后,他们出尔反尔,南岔公安局610主任王宇辉通知我被劳教二年。我当时对王宇辉说:“你们也太狠了,劳教我两年。”王宇辉说:“你想出去,就让你爸拿钱来赎你。”后来得知母亲被非法关押大半年后,非法判刑二年,投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女子监狱。

2009年11月20日,我和张玉兰(劳教二年,南岔一中教师)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戒毒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前楼医院里体检,我被诊断为高血压,需留所察看5天,要交 300元检查费,280元行李费。

五、在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单独关押、强制洗脑

我和张玉兰被分开。我由王宝英、黄桂玲两个“转化”人员包夹,关在图书室里。她们两人反复哄骗企图让我写保证书,“转化”,被我拒绝。每天从早到晚,除了晚上睡觉,都在那个房间里,包夹寸步不离,我当时头晕脑胀,戒毒所大夫开了降压药,警察强迫我吃药。

5天以后,我被带到四楼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劳教所首先要给新来的洗脑、“转化”。几个包夹仇淑凤、宋伟茹、宋露、张淑清、高云、张翠清、李向娥。她们轮番轰炸围攻我一个,想尽一切办法哄骗、吓唬,让我写保证书。天天如此,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后来宋露单独和我在一起,她软磨硬泡,吓唬我说:劳教所有铁椅子,不“转化”就坐铁椅子,受那份罪干啥,不为家人想想么 ?你父母看你遭罪,能受得了么 ?你要是坐在铁椅子上再“转化”写保证,也别想轻易就下来。我胆怯了,觉得真是难以承受这份折磨。宋露又找了一个卖淫女邵玉环来劝我:胳膊拧不过大腿,好汉不吃眼前亏,跟她们犟啥呀?先写个保证,出了劳教所照样炼,真想不开,应付过去不就完事了。我看过许多报道,法轮功学员不“转化”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有的被打残,甚至被迫害致死,恐惧笼罩在我的心头,我真怕承受不了,无奈之下,只好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一共5份,(监狱称为“五书”)写完后,我泪如雨下,失声痛哭,当时已是半夜12点了。

又过了几天,警官姜周让我写一份思想汇报,交给梁雪梅(教导员)。每天不到5点就起床,别人5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以后,别人都休息了,才让我回监舍。这样除了包夹,我没有机会可以接触其他人,他们怕我反弹,思想有波动。为了达到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目的,每天大量的播放佛教光碟,闭眼不看不行,包夹总在旁边看着,让人满脑子灌上这些东西。

卖淫女邵玉环是警察的眼线,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然后去汇报。我每天都很痛苦,做了法轮功学员不该做的事,觉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决定写严正声明,声明“五书”和“思想汇报”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就在过大年前,我交了“严正声明”,心中好轻松。

王海英是2班包班警察,两次找我谈话,威逼我撤回声明。她说:如果不在劳教所“转化”好就别想回去,而且回家后,当地610还会找我的麻烦,劳教所会跟当地610沟通我的“转化”情况。我经过认真思考,鼓起很大的勇气,战胜恐惧说:我不撤回,我是不会反悔的,这辈子我离不开大法。王海英气的脸色铁青走了。因为交声明我被加期3天。

(二)酷刑迫害、无故加期

2010年7月1日,劳教所出动男警把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带到五楼、六楼上刑,有任淑贤、佟雅琴、刘惠、门秋银、王凤霞、于小华、马淑芬等。警察怕他们的恶行曝光,命令我们关严门,不许看,空气仿佛凝固了,我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从那一天开始“严管”,每天在房间里坐小凳,坐成一条直线,还得面朝门的方向,凳上不许放椅垫,不许随便说话,伸腿也不行。警察从监控室能看到每个房间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不许踏出房间半步。一日三餐由食堂人员送上楼,挨个房间打饭。卫生间不许去,每个房间放一个塑料桶,拉尿都在屋里。警察来回在走廊溜达,小凳从早坐到晚,一站起来警察就吼叫。时间长了屁股又疼又麻,腰酸腿痛。

七天后,被带走上刑的法轮功学员回来了,她们有的上大挂,有的坐铁椅子。鸡西的王凤霞站在地上二天,腿脚都站肿了,两只手分开铐在两边床栏上,手铐勒进肉里,手腕上落了疤,大拇指始终麻木。并且每个回来的人必须写保证书,保证遵守所规队纪,不能炼功等等,才能从楼上放回来。被带走的法轮功学员上刑的同时,大队也要求我们每个人写一份保证书。王丹(小)警察找我谈话,我说不写,当时心里很慌,我知道这样做,可能也要被带走去上刑,结果却没有。这次事件之后,听说一中队刘淑玲不见了。到7~8月份,才知道刘淑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可是劳教所还在掩盖。

一次从我们监舍刘惠那里翻出手抄大法书,警察张春景宣布大队决定给刘惠加期(多少天记不清了),我们几个人都被加期一天。两个普犯偷着哭,按劳教所的说法是联保,有互相监督的责任,实际是用这种株连的手法挑动群众斗群众,让犯人仇恨法轮功。

2011年,走廊公示板上贴出一张告示,刘少华、陈敏、高淑华、张淑英、张林文等又被加期30天,以此加重迫害。刘少华开始绝食反迫害,大队长、教导员(刘茗)警察(邢宇)轮流找她谈话。刘少华绝食绝水五天以后,警察说:再绝食就灌食。刘少华停止了绝食。

2011年12月,省610来几个人,单独找每个法轮功学员谈话。前一天,吕培红就告诉我们说:如果610找你谈话,你就说不练了,已经“转化”了,就能顺利回家,否则到期走不了。暗示我们不妥协有被加期的可能,我没照她说的做,说了真话,我被加期2天。

在劳教所里除了每天高负荷加班劳动还得定期写作业,劳教人员纪实(每周一次),各科作业有几项,其中有一项分类作业(诽谤法轮功),因为不写这些东西,我一直被扣分加期,累计起来,一共加期30多天。

(三)强迫做奴工牟利

劳教所把这些人当作奴隶,只重经济利益,根本不顾这些人死活。每天这里就以干活为主,活永远干不完,而且每个人都有定量,完不成就罚,罚扣分加期,用这种方法强制人拼命干活。每天早上吃完饭大概一直到晚上7~8点多,有时活多,忙了就提前上工,早上六点多就干活,要干到晚上10~11点多钟。

戒毒所常年干的活就是包装牙签,每逢大汽车运来未包装的牙签,所有人都被赶下楼搬运,从一楼搬到四楼。小箱的有20多斤重,每个人搬一箱。有的一大捆包装纸壳很沉,有50~60斤重,两个人往楼上抬很吃力。一抬货警察就直催,快点,慢了就直吆喝。我每次抬一箱牙签上一层楼就得歇一歇,抬不动呀,心跳加速,大口大口的喘气,汗水把内衣都浸湿了。包装完后,再从四楼搬到一楼装车运走。

牙签装到瓶子里,再装进盒子里,要包上一层塑料袋封上口,必须的一道工序就是高温加热塑封,塑料经过机器高温加热后会产生一种难闻的气味,每到要塑封时,警察们戴上口罩,逃出车间,躲远远的,他们知道这种气味对身体有害。而我们干活的只好在车间熏着,没有口罩,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那难闻的气味刺鼻 ,有时熏的人直想吐。在车间装几个小时牙签,手就会很脏,因为牙签瓶子上有灰,根本不干净,也不消毒。牙签是木质的,粉尘很大,有时呛的咳嗽,有的人会对这种粉尘过敏。

我是看塑封机器的,每天脸烤的通红,身上汗淋淋的。机器放在地面上,我只能坐在小凳子上,时间长了,腰酸背痛,后来直接拿个纸壳子铺在地上,坐在纸壳子上。那地是冰凉的大理石地砖,劳累加上着凉,落下腰疼的毛病,这种活我干了将近一年。后来因为腰疼实在干不了了,才让我干别的活。

2011年劳教所接了一批活,装喝饮料的吸管。每人都有定额,干了几天,我没完成定额。有一天,生产队长王丹(中)拿着生产记录本问:谁没完成生产定额?问到我时,她说要么补上,要么扣分加期,逼着我问是补上还是扣分?当时就让我表态,我央求说:王队长别扣分了。她说不扣分就得补上。后来还是别人多干了几箱,帮我补上来的。被劳教的人每天只有拼命干活却一分钱报酬都没有。

(四)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的伤害

劳教所的伙食是天天馒头大萝卜汤,几根萝卜条少的可怜,冬天有酸菜汤臭烘烘的。只有上面来参观检查工作,桌子上才会作秀似的放上两盘菜摆样子。逢年过节才会有几个菜,一桌子十个人抢着吃,有的普犯因为吃饭直干仗,吵架。平时根本吃不饱,只能上劳教所商店里买东西吃,劳教所规定日用品、食品只能从这里商店买,外面家属送的不让拿进来,这个商店的商品很贵,超出外面价格很多。

我是家中独女,算不上掌上明珠,可也从未遭过这样的罪。母亲和我都被关押迫害,家中只剩父亲一人无人照顾。这两年父亲多次去哈尔滨看我和母亲。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只能每隔3个月、2个月看我们一次,还得给我们存点钱买生活用品。

2010年9月份,我父亲来接见,给我拿了几件衣服和两代洗衣膏,安检时值班队长孙宝莲,警官谢丽佳、小王丹非让我扔掉洗衣膏,不许拿。看见年迈的父亲孤身一人又黑又瘦,大老远的来看我和母亲,控制不住内心的痛苦,我与他近在咫尺,却只能中间隔着大玻璃窗,互相用电话交谈,旁边还得有警察监听。

2011年,我父亲来接见,告诉我爷爷去世的消息,我心中一阵酸楚,就在接见室哭了起来。警官谢丽佳上前一把扯住我的衣服,态度蛮横的把我拽出了接见室,顾不得在家属面前扮演警察的形象了,在这人间地狱连哭的权力都没有。

2011年11月2日我应该到期的, 12月10日我才走出哈市戒毒劳教所的大门,共加期38天。以后东升街道办事处乔艳彬,政法委姚凤军多次来我家骚扰,威胁我母女二人再写“三书”, 否则还得去洗脑班。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离开家,去异地他乡至今,在中共强权的迫害下,我有家难回。

奉劝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和不明真相的世人,赶快悬崖勒马,弃暗投明,法轮功学员不记恨你们,但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在这场正与邪的大战中没有看客,天灭中共在即,赶快将功赎罪,为自己留条生路。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部份迫害人员名单(2010~2011):
所长:张洪彦\管理科科长:郭彤旭\法制科科长:梁雪梅
三大队:大队长 :牛晓云 \副队长:王丹(中)孙宝莲
教导员:刘茗 \ 警官:谢丽佳 、 王丹(小)
四大队(“转化”组):教导员 : 吕培红 \大队长 :丁杰
副队长 :师帅 \警官: 王海英  陆博雅
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局610主任:王宇辉、公安局政保科韩振中(忠)
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政法委书记:姚凤军
南岔区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乔艳彬、东升派出所戴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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