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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隋景贤多次遭迫害 被勒索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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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 吉林省白城市市民隋景贤,女,七十岁,因为修炼法轮功,多年来遭白城市国保大队、洮北区国保大队、队长田小平等人迫害,被绑架二次,其中被拘留二十天,被强加罪名,非法劳教两年(所外执行两年),抄家一次,抢走大法书四十四本,折合人民币三百四十三元,造成隋景贤被勒索现金一万元,间接造成经济损失九百零五元,总计:造成经济损失一万零九百零五元。详情如下: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隋景贤与一名同修发大法救人真相资料,被白城市洮北区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绑架,劫持到白城市洮北区国保大队,队长田小平等三人将隋景贤与同修强行非法劫持到白城市拘留所,口头说拘留隋景贤五天,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到第五天释放日,隋景贤家人找警察交涉放人,该警察向隋景贤的家人勒索三千元现金,说给你妈摆摆平,打点打点警察,没有任何凭证。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隋景贤在白城市拘留所,被迫交所谓生活费三百元钱,衣兜里有一百六十二元钱,交给拘留所黄志浩给保管,可是账本上体现是一百三十二元钱,其余三十元钱不知去向。

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隋景贤回到家中,拘留所直接勒索现金三千一百六十二元,间接造成经济损失一百六十二元,合计:造成隋景贤经济损失三千四百六十二元。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隋景贤与同修在一起学法,白城市长庆派出所李宝林和白城市公安局肖摩军等十多名警察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四十四本,折合人民币四百四十三元,同时非法将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直接劫持到白城市长庆派出所,没经任何司法程序,晚上八点多钟劫持到白城市拘留所,口头说拘留十五天。第十四天通知隋景贤家属说,判隋景贤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上午,便将隋景贤与两名同修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只好将隋景贤送回家,在此期间,相关部门警察向隋景贤的女儿,又勒索七千元现金,没给隋景贤任何凭证,勒索钱的人正在调查中。合计:造成经济损失七千元现金。

隋景贤一个年近七十岁的老人,为救众生,为了让更多的众生躲过大劫难,不顾个人安危,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是善良之举。真心希望那些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的警察赶快退回财物,赶快上明慧网声明你们所犯的罪行,消减你们的罪业,求得法轮佛法的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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