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宁乡县六一零陈再强迫害善良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省报道)陈再强,男,五十岁左右,宁乡县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兼任宁乡县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副主任。

多年来,他跟随中共邪党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旦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陈再强是一马当先,带头诽谤法轮大法,咒骂、侮辱法轮功学员,语言粗暴恶毒。法轮功学员对他苦苦劝善、讲真相,然而深受邪党欺骗和毒害的陈再强总是不听劝告。一场大病后,他不思悔改,仍是执迷不悟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宁乡县教师村法轮功学员姜瑞华在汽车南站讲真相、劝善,遭诬告,被白马桥派出所、正农社区警察喻正秋等人绑架,又被宁乡县六一零、国安、白马桥派出所关押到望城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为陷害姜瑞华,陈再强与白马桥派出所警察到姜瑞华的女儿学校——宁乡县白马桥中学,当着老师和校长对她进行非法审问,令姜瑞华十四岁的女儿经受警察恐吓,欺骗。陈再强还故意说:十四岁就可以劳教了。他并审问姜瑞华的情况,逼问家里有没有安装新唐人电视。

随后,陈再强及办案人员罗列罪名,以姜瑞华发放真相资料为迫害依据,非法劳教姜瑞华十五个月。送入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

姜瑞华在劳教所遭毒打,被逼长期做奴工,目前,姜瑞华已被迫害出严重的高血压病症。

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省吃俭用的钱来印发资料讲述自己被迫害的真相,并向世人介绍法轮功好处,都是合法的行为,并且是善行。对法轮功学员劳教、判刑,实质是中共当局以法律名义迫害善良,都是非法的!

希望陈再强为自己生命未来想一想,停止迫害,弃恶从善,为自己赎回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