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诬判牛桂芳 律师上诉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所谓的“人民”法院,对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做出非法判决:牛桂芳被冤判三年;曲丽红被冤判三年,缓刑五年。

沈北新区法院在判决之前没有通知牛桂芳的律师、家属及她本人,于三月一日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对牛桂芳偷偷下判决,没给判决书也没告知牛桂芳上诉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变相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

三月六日牛桂芳的两位律师将牛桂芳的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

未通知律师、家属及本人,直接下判

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律师给沈北新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旭打电话询问牛桂芳的案情。得到的消息是,法院已经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判决”,牛桂芳被冤判三年;曲丽红被冤判三年,缓刑五年。

律师感到很震惊,随即给家属打电话问牛桂芳被下“判决”之前是否接到法院的通知?并询问接到判决书没有?家属回答:“没有啊!”

律师要判决书,法官推三阻四

3月5日上午牛桂芳的两位律师及家属风尘仆仆赶到沈北新区法院,直接找到主审“法官”王旭。

王旭看到律师及家属一脸的不悦,当律师问她在判决之前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家属及牛桂芳本人?律师又问判决下了为什么不给家属判决书?王旭支支吾吾。

当律师向她要判决书时,王旭推诿说:判决书不在她那儿,在楼上。律师说:“你要不让他们送下来,我可以自己去取。”

律师后来直接找到法院刑庭庭长邹东辉交涉,才拿到所谓的“判决书”。

牛桂芳未被告知有上诉权,中共预谋直接收监

3月5日下午,律师及家属又匆匆赶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才知道牛桂芳已经被换了房间,准备收监。当问及是否被告知有权上诉时,牛桂芳说:他们(沈北新区法院的人)读完判决书,我就被换了房间(准备把人送到监狱的房间),什么都没有告诉我。

沈北新区法院渎职枉法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在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对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非法庭审。

按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做贼心虚,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没接到通知,所以家属在开庭前根本没有机会为她们请律师。

半年没见到牛桂芳的亲属们见牛桂芳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非法庭审后,家人为牛桂芳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决定为牛桂芳申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律师赶到沈北新区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并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之后递交了《再次开庭审理牛桂芳一案之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意见书”中明确指出警察在绑架、抄家、审问等过程中诸多违法过程。并从《宪法》、《刑法》及各项法规中充分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持有及散发涉及法轮功内容的相关物品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可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作为执法机关,却在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一而再,再而三的渎职枉法充当迫害信仰、迫害善良的工具。

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牛桂芳的两位律师写好“上诉状”将牛桂芳的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

沈北新区冤案的责任人
沈北新区检察院
公诉人 郝连封 024—89863526  13644058098

沈北新区法院(区号024)
审判长 邹东辉  89749792  13591656568  89611578
审判员 王旭 89749755      13998873629
陪审员 张颖 89749757      13236637430
书记员 朱静 89749756      1384027182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