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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人员叫嚣“不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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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每个国家都有法律,尽管各自都有不同之处,但共性都是为了保障人的基本权益,基本上是符合天道(天理)的。

然而按照中共的一贯所为来看,中共法律中即使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共也从来没有打算对中国人民讲这些法律。因为中共对中国人向来都是想打就打,想杀就杀。维护民众权利的法律在中共眼里只不过是一片儿遮羞布,只是为欺骗国际社会而作秀用的。面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中国人民,中共向来叫喊“讲政治不讲法律”。对于法轮功学员,中共恶徒更是肆无忌惮地不讲法律。下面的镜头会让人一目了然: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派出所和抚琴街办“六一零”谢世农等人,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地骚扰、跟踪、监视、绑架、关押、构陷,并将两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对已被迫害致疯的祝霞都不放过,丧尽天良的迫害。抚琴派出所恶警曾扬言:“我们就是不讲法律,去告嘛!”一语道出中共的流氓本性。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铁岭市国保大队长谢祥军和沈阳市“六一零”一名姓王的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张英东女士膝、肘关节的部位时,张女士说:“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谢祥军说:“共产党对法轮功从来就不讲法律!”张女士说:“你的话如果有录音机我给你录下来,你敢承认吗?”他不敢吱声了。

二零一零年九月,在政法委、六一零强制操控下,四川省西昌法院做出了当地迫害法轮功以来最重的诬判:七十二岁的高德玉老人被重判十二年,何先珍和程冬兰被枉判十年,新学员何正琼被诬判七年。律师在要求会见高德玉老人过程中,遭到执法部门层层阻挠,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在位于西格木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暴力殴打、上刑、辱骂、体罚和无故加期等,对劳教所来说好比家常便饭。正如女队队长于文彬所说:“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保儿(东北地方话,肯定行的意思)。”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冠县清泉街道办孤子头村古庙会,城区吕庄村法轮功学员张凤娥去赶会,被张子山等一伙恶警绑架。这天,法轮功学员张代玲的小女儿马锐也来赶会,恶警也将马锐绑架并到张代玲及其大女儿马慧家非法搜查,抢走马慧的电脑、打印机及其它个人物品,随后将马慧绑架到劳教所非法劳教,因马慧身体的原因劳教所拒收,“六一零”恶徒就以二万元的现金让其家人担保。期间张代玲多次到公安局找陈月芝讲道理,陈月芝说:“我们不讲法律,想把电脑要回去那是不可能的,染坊还能倒白布啊!我听共产党的。”

许多被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听过恶人说“不讲法律”这句话,每一个恶徒在说这话时都是杀气腾腾的,为什么要这样?因为“不讲法律”的潜台词就是“不讲理”、“不守法”,其实就是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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