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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血难(七)

——第八篇 酷刑惨烈惊鬼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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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接上文

在持续十四年的邪恶迫害中,哈尔滨市公安局、安全局及各区、县(市)的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和省属的监狱、劳教所,全都成了中共邪党集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在中共邪党的纵容和高额奖金的诱惑下,恶警们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或从事超负荷的劳役,动用种种骇人听闻的酷刑,残忍至极。据估计,恶警们所施酷刑不下百余种之多,这里仅介绍其中最常见的一少部份。

21、性虐

受害人:孙培臣,男,四十七岁,依兰县迎兰中学教师。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孙培臣被达连河镇公安分局贾林、乔力军等恶警绑架,后被送入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并被单位开除公职。

二零零五年复活节那天早晨,孙培臣等法轮功学员在食堂内高喊“法轮大法好”。赵爽等恶警把孙培臣叫去,强令其脱光衣服。赵爽给手套上塑料袋,抓住孙培臣的生殖器使劲拽、捏,然后骑在孙培臣身上“推”“掰”,另一恶警拿电棍电击孙培臣。二人累了休息一会后,又用电棍电击孙培臣生殖器等敏感部位。之后赵爽继续对孙培臣“推”“掰”,直到赵爽累得不行了为止。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绑床并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绑床并电击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恶警赵爽等人又对孙培臣进行单独迫害:用电棍连续电击他,并扒光其衣服,把他按在地上用臂肘狠砸其胸、背,用脚后跟狠刨其胸、背,并对其推、掰、撅、掐(掐麻筋)、攥(攥睾丸)。恶警赵爽还用包装袋套住孙培臣的生殖器,用手将整个人使劲往上提。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推、掰、撅)

22、强奸

受害人:谭广惠,女、五十多岁,宾县松江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六月,谭广惠因进京上访,被劫持到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六、七月间,恶警强行给谭广惠打毒针并抬进男队,遭恶犯强暴。谭广慧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却被恶警诬蔑为精神不正常,送进万家医院每天打针。期间,狱医给她打了不明药物,让她昏睡,失去知觉,遭恶警强暴。在巨大的精神打击和药物毒害下,谭广惠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23、戴手捧子

受害人:于连和,男,年龄不详,家住方正县沙河子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于连和因不放弃信仰被恶警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期间,看守所所长汪某和另外两个恶警强迫于连和坐铁椅子,戴手捧子。手捧子比手铐还残酷,中间没有铁链,只有一根铁棍,戴上后两手之间没有距离,手不能动,长期戴会导致手腕子溃烂。汪某和狱医丁波还带领四、五个恶警毒打于连和。折磨了半个月后,于连和又被送到沙河子小学强制转化。晚上,镇长王树铁带五六个人轮番对于连和进行毒打。而且当着于连和年近七十岁老母亲的面,把于连和母亲送来的香瓜、西瓜往于连和身上、脸上摔打。更可恶的是恶警们把学生用的课桌翻过来,强制于连和站在桌腿上,恶警突然踹走桌子,致使于连和摔倒在地,脸被摔坏。于连和母亲那撕心裂肺的痛哭声也没有使恶人停止毒打。

24、铐地环

酷刑演示:铐地环
酷刑演示:铐地环

受害人:王大源,男,三十六岁,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二零零三年夏季,王大源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哈尔滨第一监狱迫害。

从到哈尔滨监狱集训队的第一天开始,恶警每天强迫王大源等法轮功学员坐在立着的折叠凳上面,不准动,否则就拳打脚踢,一直坐到晚上十二点。一连几天罚坐小凳,而且不断延长时间,臀部都坐坏了。恶警逼他们写转化书,遭到拒绝。恶警就指使十几个犯人把王大源和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围起来毒打。之后王大源等法轮功学员被关进小号。恶警不仅给他们戴上手铐、脚镣,还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扣在地环上,使他们站不起来又躺不下。这还不算,恶警还命令两个犯人轮流打他们,不让他们睡觉、吃饭,逼迫他们写转化书。集训结束后,迫害仍在继续。

25、坐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受害人:孙绍民,男,五十四岁,家住五常市五常镇内,一九九六年八月得法。

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孙绍民去哈市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串门,被恶警绑架到哈市一秘密黑窝,惨遭刑讯逼供,后被转押在五常第一看守所两个多月,被五常市法院诬判十年,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在呼兰监狱五监区,孙绍民遭到残酷折磨,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恶警李明君、王滨指使犯人张力、吕跃臣、王雨、毛文俊、宋兆龙对孙绍民实施多种酷刑:推、掰、蹶;往头上套塑料袋(一共套坏了七个袋);坐老虎凳;往鼻孔里塞辣椒面、灌咸盐面。孙绍民的胸骨被打碎,腰部被打的不能挺直,腿不能走路。就是这样,孙绍民还被恶警逼迫做奴工。孙绍民绝食反迫害达半年之久,期间因身体虚弱不能走路,被拖拽在地上到医院强行灌食。原来孙绍民体重一百六十多斤,被折磨的只剩几十斤。

26、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受害人:兰红英,女,三十多岁,五常市背荫河财政所公务员。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兰红英又被劫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押了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期间,恶警大队长吕晶华、王晓丽、郑洁及恶警张春华,还有犯人宋阳、宋丽波、崔湘、郭海鹰、吕影等都对兰红英做过以下迫害:猛扇嘴巴子、抓住头撞墙、用高跟鞋踢胳膊和腿、用竹尺打脸和腿、罚蹲一宿、不让睡觉、上绳、用手铐把三个人连在一起、不让上厕所、逼坐冰凉的水泥地上、野蛮灌食、大背铐、扒掉棉裤并打开窗户掸上消毒液冻……兰红英的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

27、塑料袋套头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受害人:刘文伟,男,五十一岁,哈尔滨铁路检察院干部,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晚,刘文伟因讲真相遭恶警绑架,在和兴派出所被恶警王晓东、赵广才、还有所长、指导员等人殴打,头被戴上塑料袋,胸部被踢,肋骨被踢坏,双臂被打的瘀血、青紫,疼痛难忍。折磨一夜后,刘文伟被送到南岗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十九天。期间衣服、毛裤被犯人抢走,每天都遭谩骂、殴打。

28、浇冷水

酷刑演示:泼冷水
酷刑演示:泼冷水

受害人:宫凤强,男,四十二岁,家住依兰县达连河镇,原依兰煤矿第二采区职工。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晚十点,方正林业局六一零李健和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必武及谭延舒、石志平、徐建忠等二十多恶警,伙同达连河公安局恶警在资料点蹲坑,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将资料点的所有物品和生活用品洗劫一空。

达连河公安分局片警赵连成领着方正林业局恶警闯到宫凤强家非法抓人、抄家。一进宫凤强家,恶警就强行给宫凤强上背铐,逼宫凤强下蹲。恶警抢走七千六百多元现金后,将只穿绒衣的宫凤强强行塞进车里,绑架到方正林业公安局迫害。

当时气温在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在方正林业公安局,惨无人道的恶警不断的往宫凤强的脖子处浇凉水,使水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宫凤强双眼被打的睁不开,眼部肿的老高,双腿不能正常行走,胸腔内疼痛难忍,呼吸困难,休克两次。每次休克,恶警都用凉水把他浇醒。恶警不让其大小便,不给饭吃,后又对其野蛮灌食。

29、暴晒

受害人:高香波,女,四十岁,双城市韩甸镇新立村人,一九九七年得法。

二零零零年六月,高香波再次进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口,被早已等在那里的省驻京办的恶徒绑架,把她交给双城驻京办一个姓夏的恶徒。姓夏的恶徒一进屋就让她把兜里的东西掏出来(意思就是要钱)。她仅有的十五元钱被抢走。第二天高香波被韩甸派出所的于占军劫持到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高香波绝食抗议。第六天正午,天格外热,高香波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看守所所长崔国文叫出去,在太阳底下暴晒一个多小时。高香波被晒的头昏脑胀,差点晕过去。

30、冷冻

中共酷刑示意图:冰冻与人格侮辱
中共酷刑示意图:冰冻与人格侮辱

受害人:董亚珍,女,年龄不详,哈市呼兰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董亚珍遭当地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年,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投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同年十一月,董亚珍被分到五监区四大队,每天从早六点起被逼迫干活,一直干到半夜十二点,被奴役十八个小时。

一天早上,董亚珍和同修们集体抵制奴役,被拉到外面挨冻。当时正是零下三十度的天气,严寒刺骨。恶警把董亚珍等法轮功学员拉到一个五层楼的阴面罚站。寒风刺骨,法轮功学员被冻的站不住脚。每天给两顿饭,每顿半个馒头,没有菜汤。从早上六点一直站到到下午四点,不让戴手套、头巾,不让垫鞋垫。晚上回去还要在大厅的水泥地上罚坐,没有坐垫。恶警故意把房门打开,寒风呼呼的刮进来,大家冻的瑟瑟发抖。有时恶警还让大家蹲着,如果不蹲就得挨打。

一天早六点,恶警就逼迫董亚珍等法轮功学员到外面挨冻。因为外面太冷了,大家拒绝出去。一个叫秋艳的恶警指使犯人把董亚珍等法轮功学员硬拉出去。外面的风很大,大家的身体冻的发抖。而旁边的恶警都戴着口罩,穿着两件棉大衣,两个小时一换班。大家都站不住了。大队长陶丽萍指使犯人李梅领大家跑步。谁不跑,就打嘴巴子。大队长陶丽萍亲自打。到了晚上,恶警强迫大家在大厅坐着或蹲着,直到半夜十二点。

31、牙刷转指缝

酷刑演示:牙刷钻指缝
酷刑演示:牙刷钻指缝

受害人:赵广喜,男,四十二岁,双城市团结乡富国村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赵广喜与妻子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双城市第二看守所,后转到双城市第一看守所。几天后,赵广喜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又被秘密转移到哈尔滨市平房看守所关押。

在哈市平房看守所,赵广喜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在恶警的怂恿下,犯人强行把牙刷把夹在赵广喜的食指和中指之间,然后攥紧他的五指,使劲转动牙刷把。很快,赵广喜的手指被转破,鲜血淋漓,疼痛钻心。

32、灌辣液、浓盐水

受害人:董连太,男,四十五岁,双城市单城镇政久村农民。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七点左右,董连太路过邻村,被镇干部指使的赵炮屯村霸何伟拦截、举报。单城镇派出所恶警和镇干部开车疾驶赶到,不分青红皂白将董连太绑架。董连太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于同年七月十日被双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劫持到万家劳教所迫害,“集训”十天后转到长林子劳教所迫害。

在长林子劳教所,恶警使用暴力逼迫董连太放弃修炼大法,曾强迫他上老虎凳,给他插管灌芥末油、灌浓盐水。在一次灌盐水时,董连太请求狱医少放点盐,他的胃和食管已经被盐水刺激的无法承受了。狱医听了不但没少放,反而又抓一把盐放入给董连太准备的盐水中,致使董连太加剧咳嗽、直呛血水。董连太被恶警灌盐水折磨的昼夜难眠,腹部、胸腔内高烧受不了,时常昏迷。人这样了恶警还不断迫害他,不许董连太睡觉。

33、灌酒

受害人:张生范,男,三十八岁,家住双城市双城镇和平街,因患小儿麻痹造成右腿残疾。

二零零一年六月九日七点左右,张生范被王胜利、赵连军、李胖子等几名恶警强行绑架到双城公安局刑警大队,被打的奄奄一息后关进第一看守所。十二日早,恶警把张生范弄到走廊,由看守所狱医那彦国亲自指挥灌酒折磨。七、八个彪形大汉将张生范按住,把四瓶玉泉方瓶酒加盐掺在一起放入盆中,把胶管的一头插入张生范的鼻孔里,用漏斗在管的另一头往里灌酒,呛的张生范嗷嗷的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使当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所有在押人员都为之震惊。一分钟没到,张生范被折磨致死。

34、铐铁椅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受害人:姜丽华,女,五十岁,家住哈市动力区汽轮机宿舍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姜丽华在家再次遭恶警绑架,预审员周春杰说事可大可小,拿两万元给他,否则就劳教。姜丽华拒绝了他的勒索。就这样,在没满足恶警敲诈的情况下,姜丽华被非法劳

教二年,劫持到万家劳教所迫害。期间姜丽华遭受到非人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她的小腿烂了,还被锁在铁椅上迫害,双臂反背从铁椅背上拽过,将手铐在椅背上。撕心裂肺的疼痛分秒不停,姜丽华痛的不敢喘气,憋一口气得缓慢喘出。恶警不让她下铁椅,不让大小便,不能吃不能喝。就这样,恶警孙庆还过来狠命照姜丽华鼻梁重击一拳,接着在太阳穴上左右手同时重击了两拳,双眼各打一拳,下巴从上往下狠狠的打了一拳,又向心口窝掏了一拳。姜丽华痛的一阵晕厥,好半天才缓上一口气,两眼被打的直淌眼泪。

寒风从窗外吹来,在棉衣裤被扒的情况下,姜丽华冻的瑟瑟发抖。白天恶警将铁椅放在窗下,让所有人观看。夜晚由四个刑事犯把铁椅抬到楼梯转弯处,由值班警察看着,不让姜丽华睡觉。有时姜丽华刚闭上眼,就听一声吼叫,一个男恶警站在一旁用脚踹着铁椅。就这样,在一分一秒的痛苦煎熬中,姜丽华被铐了五天五夜。

35、香烟熏呛

酷刑演示:将两根烟同时点着插入法轮功学员的鼻孔,把嘴捂住。熏呛、窒息,极为痛苦
酷刑演示:将两根烟同时点着插入法轮功学员的鼻孔,把嘴捂住。熏呛、窒息,极为痛苦

受害人:初庆芬,女,年龄不详,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初庆芬被哈市南岗公安分局大案要案刑警队非法拘捕。刑警队队长赵光、副队长周立国指使陈俊杰等恶警,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初庆芬实施法西斯暴行。因怕老百姓看见,他们将初庆芬塞入编织袋弄上车拉走。

初庆芬被绑架后半个月内,恶警几乎天天折磨她,采用上老虎凳、塑料袋闷、冷水浇、打火机烧脸、香烟熏鼻孔等卑鄙手段对她进行刑讯逼供。赵光告诉恶警别往脸上打,打手们就用棍棒抽打其头部和双腿。初庆芬的额头被打伤,腿被打成紫黑色。棍棒打断了,恶警就用断茬戳她脚心,还把老虎凳倒立控她的头,致使其头昏脑胀。。

36、用板凳打

受害人:张祥富,男,三十三岁,方正县煤矿职工,一九九八年得法。

酷刑演示:用板凳砸
酷刑演示:用板凳砸

二零零二年六月,张祥富被方正县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及天门派出所恶警绑架,在方正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被劳教三年,于九月十二日投入万家劳教所集训队,五天后劫持到长林子劳教所迫害。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五大队,有两名凶狠的犯人把张祥富拉到一个房间,按在地上进行“推、掰、撅”折磨,致使其肩部、腿部等关节都被“推”伤,内脏受到挤压受伤。当时张祥富被折磨的非常痛苦,然后被拉到另一房间,强迫蹲下把手背在身后,双脚蹲在一块地砖的范围内,如稍有晃动或把脚伸到地砖外,凶狠的犯人就用长条板凳猛击他的背部,并随时进行拳打脚踢。

37、戴铁支棍

受害人:吴宝旺,男,三十六岁,双城市青岭乡群利村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吴宝旺进京上访被抓,在北京丰台被驻京办事处隋忠诚勒索二百四十元。 次日,吴宝旺被押回双城。双城公安局以张国富、刘春阳、张士跃为首的一伙恶警,让第一看守所指导员吴忠宪指使叫“成子”的犯人在吴宝旺未进监室前就给他戴上钢筋手捧子和铁支棍,一直戴了四十多天。吴宝旺身体遭到严重伤害,自己不能更换衣裤,生活艰难。

38、烟头烧烫

酷刑演示:烟头烫
酷刑演示:烟头烫

受害人:薛庆华,男,年龄不详,双城市万龙乡广宁屯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薛庆华到北京天安门请愿,被北京恶警绑架,遭毒打后于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劫持到双城驻京办事处。刚到屋,就被当地派出所接他的恶警夏仲伟和办事处的一个恶警用皮带狠狠的打了一顿。次日下午,夏仲伟用手铐子将他铐在火车的座位上,一直铐到双城。

刚下火车,薛庆华就被万龙乡派出所所长邵晓林打了一顿,然后被押上警车,送到双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一个月后,薛庆华被乡政府接回送到洗脑班。为了让他放弃修炼,乡政法委书记张君国和乡干部张奎丰打了他好几次。派出所所长邵晓林和司机又打了他一次。邵晓林还用烟头烧烫薛庆华的手背,足足有两分钟,把手背烧起好几个大泡。乡政府关了他一个月,最后让家人拿房照做抵押,并勒索三百元保释金,才放他回家。

39、浸水

受害人:刘丽梅,女,四十三岁,原东北农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刘丽梅被哈尔滨市国保大队绑架,劫持到一个黑窝点(二零零三年在道里区红霞街一号,后搬到江北)迫害。该窝点一楼有个大厅,大厅里安个大铁架,铁架上有个定滑轮,绳子的一头从滑轮上穿过去,另一头绑上人。恶警把刘丽梅吊在空中后,还来回悠。他们看刘丽梅不屈服,就把她放下来,把她身体两头扣一头来回窝,后又抓住她的头发往水盆里浸,憋的她喘不上来气,险些窒息。

40、水管哧

酷刑演示:高压水哧
酷刑演示:高压水哧

受害人:柳全国,男,五十岁,双城市韩甸镇前三家子村村民。

二零零四年正月二十八下午,韩甸镇政法委书记孙继华、韩甸派出所恶警于占军和双城六一零恶徒等十多个人开车闯入柳全国的家,绑架柳全国,对其进行酷刑折磨,把柳全国衣服扒光,用凉水浇。十五天后,柳全国被劫持到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长林子劳教所,四队队长纪纲逼迫柳全国写“三书”,指使恶警在水房里放上一排排装满水的大缸,把柳全国扔进水缸里,按在水中,用镐把儿、塑料管打他的头,还用水管哧他。不写“三书”就一直哧,一直打,一直泡着。

41、五马分尸

受害人:张可明,男 ,五十六岁,原依兰县锅炉厂工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张可明和妻子史淑芝在家遭恶警绑架。张可明在第二看守所绝食抗议四十多天,恶警怂恿犯人不断殴打他。张可明身体被折磨的骨瘦如柴,九十度大弯腰,走路艰难。在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被非法劳教二年,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劫持到哈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他的妻子史淑芝也被非法劳教,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被释放。张可明在劳教期间受尽了折磨,恶警用电棍电他的敏感部位,长时间不让他睡觉,对他进行五马分尸、拳击脸部等各种酷刑折磨。在恶劣的环境里张可明身上长满疥疮、皮肤溃烂流脓,被注射不明药物。

42、砸刑

受害人:谭成强,男,四十三岁,家住双城市韩甸镇红城村。

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谭成强再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尚志一面坡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盛早饭时,借站队的机会,谭成强和几名法轮功学员跑到操场集体炼功证实法。一下子整个劳教所全乱了,所有恶警对他们大打出手,把他们几个分别拖到队里进行毒打。第二天到采石场干活,恶警逼迫他们往山上背石头,指使犯人装筐,让两个犯人抬起足有一百多斤重的石头筐,往他们的肩上砸。为了防止人被砸倒,让两个犯人架着他们的胳膊,砸一筐问一句“还炼不炼”,谭成强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说“炼”。恶警就指使犯人把石头筐压在他们的后背上,让他们全身趴在乱石堆上,然后让犯人往山顶上拉他们,致使他们趴在石头堆上的身体不但负重,还被磨伤。到了山顶,恶犯再问“还炼不炼”,谭成强说“炼”,两个犯人就一脚把他踢下去,让他摔滚在石头山上。每趟如此,不准休息,不准喝水,直到说“不炼”为止。谭成强前身后身都有伤,背部都磨烂了,每天回去还被逼迫擦地,一遍一遍的擦,不准停,直到深夜十一二点才让睡觉。

43、刮肋骨

受害人:张久慧,女,三十四岁,依兰县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刮肋骨
酷刑演示:刮肋骨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张久慧和父亲因在户外炼功,被依兰县政保科龙德青、韩云杰等恶警绑架,关进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又转到第一看守所。期间三个年轻的刑侦恶警对张久慧实施酷刑。恶警李百和用皮带先打手,又用不锈钢小勺打手,用手铐硌手,掰手指头。另两名恶警把她手臂一字形按在墙上,用电棍电她全身敏感部位(头顶、太阳穴、颈部、嘴唇、下巴、小手指头等)。他们撩起张久慧的外衣,用小勺刮肋条。最后两只电棍都电没电了。张久慧下巴被电出水泡,头顶冒烟,有焦味,颈部、腿上有红点,手部红肿,脸部严重变形。最后全身抽动,睁不开眼睛。她心里难受到极点,差点晕了过去。恶警害怕出人命才停下来。

44、火烧

受害人:洪宝加,男,年龄不详,家住双城市新兴乡,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三年五月,洪宝加被乡派出所恶警王广忠、政法委书记张云龙带人绑架到新兴乡派出所,遭酷刑折磨后被送进双城市看守所。三十二天后,洪宝加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十一天,后转送到长林子劳教所五队迫害。

刚进长林子劳教所,两个恶警就压着洪宝加的头,把他的双手往后拽,用电棍电击洪宝加。又强迫洪宝加蹲下,用皮鞋跟刨洪宝加的脊梁骨,在他头上乱电,用拳头打他的喉咙,一拳下来洪宝加就上不来气了。恶警还用打火机烧洪宝加的手指甲,强迫他签字。洪宝加不签,双手被拉开吊在床上。旁边有人看着,不准闭眼睛,一闭眼睛就会遭到拳打脚踢。

45、蚊虫叮咬

受害人:刘少华,女,年龄不详,方正县高楞地区管理处退休职工,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刘少华进京上访,被恶警抓到黑龙江省驻京办事处,搜走了她近三百元钱,不给任何票据。第二天,她被塞进汽车的后备箱里,拉回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公安局国保科恶警韩东义、石志平把她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不让她睡觉,连续审问了一天一夜,然后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个多月。关押期间,她拒绝写不修炼的“保证书”,不放弃修炼。恶警罚她三伏天在太阳底下暴晒、跑步。夏天的夜晚,强迫她和另几名法轮功学员站在外面的灯光下,不让动,让蚊子咬。还把他们铐在铁窗上,罚干重体力活,如搬砖、铲地等等。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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