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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一处科长张春元恶行与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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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二年前后,尤其在邪党十六大期间,安徽省合肥市公安一处科长张春元疯狂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经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说:知道吗?某某就是我抓的,某某就是我送去劳教的,某某就是我“转化”的……

当时,张春元三十五岁,正是“年轻有为”之时,也正是象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一样,踩着法轮功学员,一路窜至公安一处科长的位置。张春元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残酷手段迫害“转化”,伪造材料构陷,洗脑,欺骗,威逼,恐吓,用刑具折磨。

尽管张春元非常得意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他从不与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见面;当家属向他要人时,他总是让办事员去见面。尤其对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他又是极力地掩盖自己的身份,所以,法轮功学员的揭露文章中,几乎没有他的姓名与职务。

后来,张春元被派到合肥市看守所,因为看女犯人洗澡被开除。在看守所,对犯人来说无任何隐私而言,卫生间一面墙整个就是一面玻璃。

后来,张春元在家中无事可干,参与网上国际赌博,据悉被老挝缅甸那里的警察抓走了。可见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大都是满腹男盗女娼之徒。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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