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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孙艳自述遭中共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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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我叫孙艳,是黑龙江省一个近五十岁的农村妇女。二零零八年我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遭到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才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我从小就体弱多病,读中学时不幸染上了肺结核,婚后不久查出先天畸胎瘤做了切除手术,一九九二年由于感冒引发眼结膜充血,红肿流泪,经医院确诊为病毒性结膜炎,当时正赶上过年出院没几天眼病又犯了,就这样反反复复最后眼科主任采用静脉注射,往眼睛里扎,终不见好转,还去了北京同仁医院挂专家门诊也没得出结果,后来几年常年不离眼药水,那时年纪轻轻的我啥都信,只要听哪有巫医算的灵多少钱都不心疼,然而病魔象影子一样如影随形,旧病没去,新病又来,低血糖,胃肠炎,皮肤病,尤其低血糖经常眩晕呕吐,而且脾气变得暴躁,视力很差,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脑子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想还是死了好,可怎么死才不痛苦呢。

后来听说炼法轮功能祛病,也就跟着炼起来,没多久就感觉眼睛离开药水也不觉的疼了,几个月后还摘掉了常年带着的墨镜,视力也奇迹般的恢复正常了,各种疾病也不翼而飞,那时得法后的我真正感到无病一轻的美妙感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傍晚,片警王士杰一进门便问,你炼不炼了,我说在家炼,他让我把书交出来,我不交,他就恐吓我说,若是翻出来就如何如何,当时我有点紧张就交出一本,他动手就到柜子里翻起来,随即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由于家里老人在前屋住,我被绑架无一人知道,就因为我说一个炼字,第二天又把我绑架到拘留所,那一次被绑架的有三十多人,板铺睡不下,就在地上又不让家人送行李,只能和衣而卧在寒冷的深夜里盼着天明,农场副书记崔伟亲口说,让你们尿血,六一零主任黄淑祥亲自到洗脑班督阵,每天写思想认识,主管人员还有王建军,若发现谁晚上坐着不躺下,就罚站到半夜,或把手举到头顶站着不许动,有几回男学员就被他们推到门外,三九天在雪地里站着,还让法轮功学员骂师父,骂大法。后来六一零主任黄淑祥因儿子问题涉及到他被罢免在家,李建军也在车祸中险些丧命。

由于我被非法拘留四个月,家人也由当初支持到反对,尤其是公公,认为我给家人丢了脸,过去他们都支持我炼功,婆婆当初也炼了几个月,婆婆背着公公去拘留所看我,后被公公知道,整日里的骂,婆婆跑到雪地里去哭,还把一枚金戒指吞到了肚子里,后又被排出来。

在拘留所我曾经绝食六天,滴水未进,派出所怕出事,让家人从拘留所领回,进门就喝了一大碗水,吃了二两肉包子,洗衣服,收拾屋子到半夜,没想到第二天晚上,我过去所在分场的副书记孙胜滨伙同派出所人员诱骗我去开会,又把我绑架到拘留所,出来又被罚了二千元钱。回家后片警,居民委人员经常上门骚扰。二零零二年过年前夕,白景亮又闯到我家,进门就问炼不炼了,让我签字,我拒签。他就要挟我,让我穿上衣服和他去一趟,因害怕再次遭绑架,便违心的签了字。二零零三年本地又有大批学员遭绑架,我因此流离失所。

由于新闻媒体的造谣宣传。特别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栽赃陷害法轮功,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亲戚朋友也远离了我。不管他们对我如何,我都一如既往的善待他们,家中的二老一直由我侍奉,从不要大姑姐和兄嫂一分钱,而兄嫂家的侄子也寄宿在我这供他上学,从无怨言,有一年兄嫂家种植的水稻要拿草,需要我帮忙,我二话没说,每天泡在冰冷的泥水里,回去别人休息,我还要帮忙做饭,洗碗。后来兄嫂家种地赔了十多万,来到三江居无定所,我就把我家的出租房让他们住,生活上处处为他们着想。二零零七年八十二岁婆婆又患上了脑梗,老年痴呆症,不能行走,我就买了轮椅经常带她出去散心,她头脑不清时还经常骂我,我从不动气。

二零零八年三月我去青龙山农场发真相资料遭绑架,当时青龙山公安局长王继松,伙同十几名警察围攻我们五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二名男法轮功的学员就在我的隔壁,那连续不断的木棒与电棍,以及重物撞击身体上的声音听的清清楚楚,其间一名警察在施暴时腰被扭伤,在关押一天一宿后,第二天傍晚,把酷刑折磨昏迷不醒三名男法轮功学员塞到轿车的后背箱里,又把我们绑架到前进农场看守所。当时的建三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彭勇带队,每晚的八-九点,对我们进行审讯逼供,那种超过肉体无数倍的精神折磨更令人难以承受,几天下来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其中石孟伟被酷刑折磨的牙齿几乎全部脱落,两耳失聪,肋骨被打断数根,以及尿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他们执法犯法,已触犯法律。半月后又声称补拍所谓的证据,在青龙山农场大街上示众,后面跟着摄像机,当时我们只穿着拖鞋,身着囚服,双手被铐着,被当众侮辱。

在三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与家人会见的权利,每天吃不饱,只能忍饥挨饿,还要求我们每人交八百元钱,看守所所长曲声称给你们吃就不错了,应当饿死你们。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们其中一位家人请了一名北京律师,期间他们对律师百般刁难,律师查用文件的电脑被停电,不许律师与我们见面,法庭上法官每人面前摆放一瓶矿泉水,而把一瓶喝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放在律师眼前,以示人格侮辱,律师在辩护期间,几次都被无理打断,甚至要挟律师,最后我们被非法枉判。被判为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法律的初衷是为了惩恶扬善驱邪扶正,维护好社会秩序,保护善良的好人,而法轮功真善忍的理念教人依照真善忍做好人,诚实,善良,宽容为他人着想,这本身就是在维护惩恶扬善的国家法律及实施,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毫无关系。

同年十二月我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头三个月被称做严管,每天由二个包夹看着,白天晚上不停放诬陷法轮功电视,不转化就不许睡觉,天天坐小板凳,不许出屋半步,不许家人会见,上厕所必须有包夹跟着,监狱为了牟取暴利和小商贩互相利用,根本不顾百姓的利益,车间生产的棉签,牙签,冰棒板,方便筷子地上到处都是根本不符合卫生标准。车间楼层高,上水困难,经常停水,上厕所经常没水洗手,就在这肮脏的环境里,给从未消毒的牙签装上精美的包装盒,听说还出口到韩国,许多市面也有,二零一零年六月监区车间还进了一批变质的棉签,气味熏人,好多搓棉签的人都严重过敏,因为反应强烈没几天给退了回去,八月十五还给小巧的月饼盒贴标,都极不卫生,而且监区不断给我们任务一加再加,车间干不完,带回监舍干,甚至到半夜,我的手在那里感染,手背严重溃疡,也不让休一天。监狱对外声称法轮功学员半天学习,半天劳动,一旦有外来人员参观,让我们在电视前坐好,参观人员前脚走,这边马上喊下楼出工,经常是在出工路上边走边吃,监狱还搞突然大搜查,搜身,翻监舍,衣服被子翻的底朝天,在炎热的夏季每天收工衣服都被汗水浸湿,然而除了吃饭,只给十五分钟洗漱时间,衣服只能抢着搓二把,而且只能容下十人的水池,却挤进十七-十八人。那么挤不上的年岁大的法轮功学员只好蹲到墙角或门口,经常没等洗完就被撵出去。

参与迫害的有 王士杰 黄淑祥 孙胜滨 白景亮 王继松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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