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钟鼎邦先生赴江西探亲,十八日返台途经赣州机场时,遭到中共国安以“协助调查法轮功”为由绑架。随后中共国安以钟鼎邦“向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参与“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涉嫌危害所谓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为理由,对他实行所谓的监视居住(实为绑架拘禁)。中共新华网对此予以了报道,但却只字不提钟鼎邦是法轮功学员,也不敢告诉人们所谓的攻击干扰卫星电视信号其实是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卫星电视信号中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是法轮功学员紧急避险维护自身权利和民众知情权的合法、正义的举动。
中共的邪教本质和它政权的非法性注定了它只要生存一天,就会以反人类的丑恶面目出现一天。在中共邪恶流氓政权下,一切罪恶都会被包装成国家机密,一切法制都会堕落成迫害工具,一切宣传都会被豢养为舆论打手,一切教育都会被设计成洗脑机器。在这种举国谎言、暴力血腥的体制下,道德文化不是为用来规范社会的,而是为用来扭曲后混淆是非的;宗教信仰不是被用来归正人心的,而是被用作政治工具的;经济成果不是为用来回报社会的,而是为用来包养邪政的;政治制度不是为用来管理国家的,而是为用来绑架国人的。
即便这样,中共这个十恶不赦的邪灵还不能满足。一旦它发现了葆有人类社会正常道德伦理的人或人群,它就会毫不犹豫的将其划归为“异类”,并倾全国之力予以压制,历次的政治运动不都是这样翻版的吗?不愿同流合污,坚持人类正统文化或正信的人们就一定会被中共树立为严厉打击的对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中共针对信仰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这场迫害,其实就是中共邪恶本性的大暴露与大爆发。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政权首恶江泽民发动了利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为了迫害法轮功,中共编造了从“不让吃药”到“自杀”、“杀人”的一千四百假案例,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铺天盖地批判法轮功,逼迫人们表态与法轮功“划清界限”。中共中央电视台更是一马当先,集几十年积累的各种采访编辑剪接技术之大全,反复播放一系列具足了煽情细节、声泪俱下表演、让人相信真实、听起来铁证如山但却或是自导自演、或是移花接木、或是剪辑造假的攻击诽谤法轮功的节目,为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煽动民众仇恨教人向善的佛法,绑架民众为行将就木的中共陪葬。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农历除夕日)下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震惊世界的自焚事件。事发两个小时后,中共新华社一反层层审批后才发布新闻的常态,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全世界发出英语新闻,称自焚者是五名来自开封市的法轮功学员,后为方便造假,又说成有七人。然而这场由当时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导演的为挑起民愤、嫁祸法轮功的自焚伪案很快被国际上识破。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国际民间组织——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人权机构的会议上发表声明,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对自焚录像的分析可以看出,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为了制止中共的迫害和向民众讲清真相,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成功插播《法轮大法弘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整个播放时间约四、五十分钟,使大量长春市民明白了法轮大法好和法轮功受到中共非法迫害的真相。多家国际媒体如英国广播公司、路透社、法新社等相继对此事进行了报导,路透社称这一事件是“法轮功最为大胆无畏的行动之一”。
插播壮举使中共恼羞成怒,恶首江泽民亲自密令“杀无赦”。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到三月二十四日期间,仅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就有五千多人被抓捕,其中有多人被殴打至死。随后,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四到二十年,其中法轮功学员刘成军、魏修山、雷明和梁振兴已先后被迫害致死。
中共利用各种媒体抹黑法轮功,为迫害寻找借口,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点声音,在中国大陆任何为法轮功发声的行为,哪怕是散发几张传单,都会受到绑架、刑讯、甚至虐杀。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犯罪使法轮功学员的各项最基本人权都受到了空前严重的野蛮践踏和暴力侵犯,致使法轮功学员失去了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保障和生命安全保障。与此同时,无数的中国人被中共的媒体谎言所蒙蔽和欺骗,面临着失去良知跟随中共犯罪的危险。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为了使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民众的各项权利,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中共犯罪侵害的危险,不得已使用插播广播电视节目的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以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从而制止中共犯罪的行为,正是合法的紧急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是举世公认的刑法原则。中共自己的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就说明,中共公检法以所谓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为理由对参与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抓捕、起诉和审判的行为是完全非法的。
中共在针对长春电视插播的非法审判中对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同时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也是根本就不成立的。法轮功是正信,法轮功群体是修心向善、利国利民的合法的群众团体,法轮功学员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实际上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并且时刻都在破坏着法律的实施。而在中共法律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中,“邪教”一词甚至根本就不能作为法律概念,因为“邪教”首先是指人的思想信仰,信仰什么宗教是人的思想自由,人的思想不可能构成犯罪,法律无权约束人的思想,中共宪法中也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中共所有以“邪教”一词为名目的立法,都是违反中共宪法的非法的恶法,中共利用这种非法的恶法对公民强加的所有罪名都是不成立的。
在长春插播之后,全国不同地方陆续发生了不同规模的电视、广播插播事件,都是法轮功学员捍卫自身权利和民众权利的壮举。
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插播电视、广播告诉民众事实真相,是让媒体说了一次真话,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这不仅是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权利和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利。当谎言和罪恶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谎言和罪恶就在被消除,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都在好转。如果中共无法无天的犯罪被刻意掩盖和粉饰,中共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所有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法轮功学员插播电视、广播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中共专政体制下人类精神自由的雷霆拯救行动,是人类传播史上伟大的义举。
台湾新竹高科技公司经理、法轮功学员钟鼎邦在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六年间,制造广播插播器材外壳零组件并邮寄给大陆法轮功学员,用于插播法轮功真相的卫星插播设备,这本身是完全正义和非常勇敢的行为。在任何一个现代人类正常社会,媒体的职责是监督政府,媒体的基本原则是让事实说话,而在中国大陆,媒体是谎言播种机,是中共欺骗和奴役人民的得力工具,插播真相是维护民众知情权的正当行为,插播技术人员是拯救被中共洗脑毒害者的英雄。法轮功学员插播电视、广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讲清真相,救度众生,是为了让人们认清中共的邪恶,退出中共,远离邪恶,走向光明的未来。
中共江西国安欲强行给钟鼎邦扣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是完全非法的。钟鼎邦是台湾公民,他在台湾领土上的行为,自然要由台湾法律管辖,中共法律无权管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在他本国或本地区领土上实施的行为,除非是依据国际法对某事具有管辖权。钟鼎邦向中国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的行为,是在台湾领土上实施的在台湾法律下和在国际法中都完全合法的行为,中共妄图对这样的行为强加罪名,是在违反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侵犯台湾的主权,等同于中共可以随时用自己的恶法指控台湾公民在台湾地域内的任何行为,因而是完全非法的。
在台湾社会和国际社会各界民众、各类团体和组织包括台湾政府的声援和营救之下,中共妄图迫害钟鼎邦的阴谋破产了,钟鼎邦于八月十二日脱离中共的绑架回到台湾,这证明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也证明了公道自在人心,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随着法轮功学员更深入、更持久、更广泛地向中国大陆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讲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中国大陆广大民众必将会更快地觉醒,进而形成全民反迫害的滚滚洪流,最终冲垮中共的暴政,解体中共,结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广大民众的迫害。
让我们感谢插播!感谢真相!感谢解救中国民众的法轮功学员们,他们的义举和善举将为人类留下永恒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