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请帮助我要回妈妈许启兰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黑龙江双鸭山市尖山区法轮功学员许启兰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被立新派出所抄家、绑架,被非法关押入双鸭山市看守所。以下是许启兰的小女儿荣雪的呼吁信。

叔叔、阿姨,你好:

我叫荣雪,今年19岁,是许启兰的小女儿,现在哈尔滨上大学,开学读大二。我有二个姐姐。我5岁那年,爸爸在煤矿因工伤去世,从此妈妈和我们姐仨相依为命。爸爸去世时,妈妈才32岁,我的大姐10岁,二姐9岁,妈妈失去了顶梁柱,又没有正式工作,天真的塌下来了, 超负荷的生活压力几乎使她精神崩溃。

在我的记忆里,没有爸爸的印象,也不知道父爱是什么,只是见到小伙伴与爸爸玩耍时很是羡慕他们。我们住在矿区的小土房里,冬冷夏热还漏雨,在冬天里,妈妈烧很少的煤,水缸里的水时常结冰,在屋里有时得披着小棉袄,每日我只见妈妈操劳的身影。多年来,很少见妈妈为自己添一件新衣服,妈妈穿的都是亲朋送的旧衣服。冬天里,我们吃的都是北方的冬储菜:土豆和白菜,几乎没买过青菜。我们上学后,她一个人在家只吃二顿饭,经常是白水面条加咸菜;放假回家时,我进门,看不到家里有青菜,妈妈见我们回来了,才去买些,我们家也只有过年时才买点肉。可是由于炼功,没见妈妈生过什么病。记得一次搬家,为了省几十元的搬家费,妈妈带着二个姐姐搬运煤和柴禾,不知搬了多少次……

正是妈妈十几年如一日的省吃俭用,才使得我们能继续大学的学业。在这种家境下,我们也养成了节俭的习惯。在大学里,我们姐仨,二个姐姐每月吃饭,每人只花300百元,学医的二姐,经常拿助学金。由于物价的上涨,我们学院的食堂贵一些,我每月吃饭得500-600元,这同妈妈相比,已经是很“浪费了”,邻居问妈妈妈每月100元钱就够用了吧,妈妈只是笑了笑。

生活中的苦可以通过节俭度过,失去丈夫的那颗痛苦的心是最难抚平的,那时妈妈整日愁眉苦脸,时常半夜里自己一个人偷偷地流眼泪。

在我们生活最为困苦的时候,妈妈得遇法轮大法,从此,我们姐妹能时常看到妈妈的笑脸了,妈妈也变得坚强起来了。如今,妈妈把我们姐仨都供上了大学,我和大姐学的是师范类的,二姐学的是医学,我们能考上大学,这也是妈妈感到最欣慰的事。可是这十五年来,妈妈真的是含辛茹苦。

去年高考,我考了500多分,数学125分,毕业后还想读研究生,我想将来自己学有所成,一是可以服务于社会,二来也有能力让妈妈过上富裕一些的生活,不再为节省一元钱而徒步走到火车站;不再每天只是以吃咸菜为生。如果没有妈妈,我们是无法完成我们的学业的。

如今,妈妈身陷囹圄已经二个多月了,作为女儿,我们是多么的担心呀?妈妈修炼法轮功强健了身体,心情也平和了。就我们家的生活状况,生了病哪有钱买药吃呢?妈妈经常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变得更有爱心和乐于助人。街坊邻居都说妈妈有正事,她用自己单薄的双肩,担着抚养三个女儿大学生的重担,她真的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5月10日,妈妈因向世人赠送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被人恶告遭立新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5月14早,我和大姐还有她的男友,得知母亲被关押后,立刻放下学业和工作赶回双鸭山想见妈妈。立新派出所警察不但不同情我们这孤儿寡母,还说我们姐俩闹事,警察戴志远用胳膊从身后紧勒住我姐姐的脖子,几乎使她窒息。姐姐的男友看到警察如此凌辱女友,立即上前阻拦。结果六、七个警察上来对男友拳打脚踢,把他的脸部和手腕都打伤,后将姐姐和其男友都关进铁笼子里,又抓到看守要拘留十天。家人被迫托人花了一万元,警察戴志远声称我抓伤了他的手,勒索了三千元“补偿费”,才将男孩于五月十五日放回家。而事实是戴志远从后面用胳膊紧勒我姐姐的脖子,我见姐姐被勒得喘不过来气,就用手去扒戴志远的手,误抓伤了他的手,就这样,他都没有松开手。同去的我的姑姑已六十多岁,被警察两次推倒在地。不知这些身为警察的公安人员是怎样为人民的?简直是一群黑社会暴徒。

叔叔,阿姨,你们在公检法部门工作,应该比我更懂法律吧。我曾经跟妈妈探讨过她的信仰问题,妈妈说:“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为×教。是江泽民在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说的‘法轮功是×教’。他的话只能代表他个人,而没有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中明文规定信仰自由,妈妈还说:有很多正义律师他们在全国各地已经代理了上百起有关法轮功的案件,他们有充份的法律依据证明:信仰法轮功无罪,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传播法轮功资料,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我相信法轮功的真相总有一天定会大白于天下的。”

妈妈还跟我讲过一个著名的案例:“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叔叔,阿姨,你们也都有过孩童时代,你们可能也都为人父母,应该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们家里也有父母,也有老人,如果你的父母仅仅因为练练气功、发发资料就被判刑,你又会是什么感受?请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救救我的好妈妈吧,像我这样的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我们从小就失去了父爱,我们不能再失去妈妈!更不能没有与妈妈相依为命的家!妈妈不回来,开学后,我们怎样继续我们的学业呀?请帮助我的妈妈早日回到我们的身边,让我妈妈,还有和我妈妈一样无辜的阿姨们早日回到他们亲人的身边。

有一些善良的叔叔和阿姨在知道了我的经历后,已经给了我同情和安慰。在此,我谢谢你们,我会记住在磨难中你们所给予的帮助。我也坚信,你们的善举都会被记载在史册上,为此你们的未来也将充满光明与希望;等到法轮功的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你们一定会自己这时的善举而骄傲。妈妈虽然还没有回家,但是你们的正义已给了我力量,激励着我要用我微弱的声音,不停的脚步去唤醒更多的正义和良知,要回我的好妈妈。

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此致

许启兰的女儿:荣雪
2012年7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