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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李林等恶人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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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长春市司法局是长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表面上它是社会法制体系中的一个机构,其实它是中共恶党对内实施独裁统治的工具。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多年中,长春市司法局及其局长李林,积极参与迫害,犯下了累累罪行。

长春市有几个在国际上都臭名远扬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朝阳沟劳教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即:兴隆山洗脑班)、奋进劳教所、和苇子沟劳教所,就是长春市司法局的直属单位。其中朝阳沟劳教所,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定为省内迫害法轮功(男)学员的洗脑基地;“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更是专门迫害吉林省内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据估计,这四个黑窝,这些年来非法关押、绑架过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有数十人因在关押期间遭到过残酷的酷刑折磨而致死。已知朝阳沟劳教所就这样迫害致死三十八名法轮功修炼者。朝阳沟、奋进、苇子沟三个劳教所,都有法轮功学员在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报道,而人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放回家,回家不久就去世的情况就更多。媒体也多次报道过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致生命垂危事件。最骇人听闻的是二零零二年朝阳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次所谓“攻坚战”。

现任局长、局党委书记李林,至少从二零零二年任职至今。李林这些年来全程参与了恶党对法轮功迫害,他是长春市上述几个黑窝内迫害法轮功的直接的、主要的责任人之一。他在各种会议的讲话、年度总结中经常炫耀他领导下的劳教所和洗脑班在迫害法轮功上的“成绩”,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都将提高迫害法轮功的“转化率”(注,就是逼迫放弃信仰的人数的比率)列为重要的一项,并作为评优评奖的硬指标。在总结二零零二年工作时,李林不无得意的说:司法局下属的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开展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攻坚战,全年关押法轮功学员四百一十二人,转化率达到多少多少;市法制教育培训班关押法轮功学员七十二人,转化率达多少多少。

司法局每年都要表彰那些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及恶警打手,朝阳沟劳教所、奋进劳教所这样的人间地狱是连年受到表彰的集体,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如:沈泉宏、王延伟、王晓明、高志禄、祝家辉之流,不是先进、就是立功。长春市司法局每年的调研工作,往往把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哪样的迫害手段能提高“转化率”,作为课题、作为创新项目,并给这样的所谓论文、所谓的研究成果评奖,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的李建辉、袁黎辉就因炮制过这样的所谓论文而受到过奖励。司法局常常调动其下属中最卖力、最邪恶的几个恶警,集中到一个黑窝对绑架到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的“攻坚”迫害,有时这种调动超出了市司法局的范围,甚至超出了长春市或吉林省的范围。比如常见那样的报道,奋进劳教所的沈泉宏,或朝阳沟劳教所的高志禄、祝家辉等经常出现在兴隆山洗脑班,或出现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参与迫害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修炼者。

由此可见,长春市司法局,在十多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起到了一种指挥、策划、人员和金钱的调配的作用。它是中共恶党血债链条中的一环。

为制止迫害,伸张正义,让世人认清中共的邪恶,有必要更详细准确地曝光长春市司法局及其内部人员的罪恶。希望知情人士提供更详实的情况。

长春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
长春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 李林

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何凤举 分管监狱劳教

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郎林

长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长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于桂兰


长春市司法局 地址:长春市青年路6399号 传真:0431-85805811 邮编:130062
长春市司法局
局长 李林 办5805858
副局长 郎林 办5805865
副局长 何凤举(分管监狱劳教)
于桂兰 办5805859
郑司宽 办5805855
刘汉兴 办5805869
戈保权 办5805825
刘希明 办5805818
综合处处长 杨广杰
教改处处长 张建华 办580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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