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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邪党迫害法轮功罪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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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前言

在中国西部的河西走廊,有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镍都金昌,人口约四十四万,它拥有国内镍产量第一的美誉,矿产资源丰富,引起了国内外许多企业、投资者的关注。可是,在繁荣、兴盛的面纱之后,却隐藏着一系列迫害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罪恶事件。这些,都会给关注它发展成长的人们带去难以消逝的刻痕。

近百年来西方共产、无神谬论肆虐中华,受此毒害的人们不再敬天知命,珍视天理祖训“善恶有报”,转而跟随中共在“暴动、革命、运动”的邪说下摇旗呐喊,强取豪夺,好勇斗狠,涂炭生灵。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所谓党性,变异着一代又一代本质善良、本应走向文明前程的生命。人们记得,四十多年前那场长达十年的“文革”浩劫,令父子成仇,夫妻反目,人人为近敌。当年不堪回首的千疮百孔,逐步在千辛万苦的劳作中又显生机。

然而,文革已去党毒未肃。在当今物欲横流面前,中共邪毒更易于烈性发作,始于一九九九年酷夏迄今不止的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即是明证。十三年来,中共邪党无视宪法,肆意践踏人权。金昌参与迫害的邪党官员在江氏“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密令下有恃无恐。他们利用自上而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六一零”,残酷迫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干出了很多伤天害理之事,对金昌人民犯下了弥天大罪。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二年五月,金昌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 8人,被枉法判刑45人,被劫持劳教77人次,被非法拘禁260人次,被野蛮绑架30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41人次,被野蛮抄家122人次,因迫害造成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或家庭破裂19人次,失去工作或学业24人次,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计1000万元,鉴于目前大陆的实际情况,以上数据还不能全面反映金昌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真实情况。

百年红朝,血雨腥风;十三年阴邪,人神共愤。在中国大陆广传《九评共产党》渐明真相,即将对中共邪党进行世纪大审判到来之际,作为亲历这场惨烈迫害运动的众多金昌法轮功学员,我们有必要见证历史,告诉未来。

助纣为虐的党政官员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已逾十三年,金昌地区参与其中的部份党政官员,不顾社会道德,肆意践踏国家宪法、法律,给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灾难。这些人无论是被所谓的党性推到了政治运动的风口浪尖,还是为一己之私主动助纣为虐,其面临的后果或结局都将是极其可怕的。下面我们列举数例,看看这些邪党官员人性扭曲后的可悲面目,以及操纵他们行恶的中共邪党的流氓本性。

1.王多民,男,原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原金昌市人大主任。

王多民

王多民、金昌市委副书记康坚、副市长李成龙、市政法委书记李生伟等,作为金昌市政法系统的主要负责人,也是邪恶”六一零”主要负责人。多年来打压、诬蔑法轮大法,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法轮功修炼者,已是邪恶”六一零”成员们的家常便饭。在他们的操控驱使下,在金昌地区随便抓人、打人、绑架、勒索钱财;采用各种酷刑和邪恶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学员放弃信仰;操控报刊、电视、电台编造谎言诬蔑法轮大法、通过公安机关胁迫法轮大法修炼者上电视表态放弃信仰,迫使企事业单位停发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工资、开除工作,无理罚款;操控相关单位和街道社区不法人员日夜监控法轮功学员,并对法轮功进行各种形式的妖魔化宣传,通过不同规模的群众集会,胁迫不明真相的未成人和成年人在妖魔化宣传洗脑后签字表态,胁迫企、事业、行政单位人员“自律、自检”不准接触法轮功真相。在金昌市执行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政策中,包括王多民在内的中共金昌市政邪党官员起了决定性的强制推动作用。

例如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政保处王有祥、王明芳策划,金昌市公安联合行动,绑架了十几名大法弟子(大部份是女性)。把这十几个大法弟子非法集中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扬言都要劳教。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这种绑架、非法关押行为。

当时的金昌市政法委书记王多民下令:“ 只要不死人,怎么灌都行。”

三天后,王多民的这个命令付诸行动。

在一个大房间,金昌市看守所、金川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十几个恶人把一名法轮功学员按倒在地,摆成“大”字形,两条腿分别被两个恶人用腿紧紧顶住法轮功学员的膝盖,两条胳膊被另外两个恶人死死压住,肚子上还坐着一个恶人,头被按住,鼻孔被捏住,整个人动弹不得,呼吸困难。这时有个恶徒在大法学员嘴里插上扩张器,另一个拿着面粉、奶粉混合的糊状物,主事的恶徒在旁边一边指挥,一边骂着脏话,就这样开始对每一位女学员野蛮灌食。十几个恶人折磨大法学员二、三十分钟后,她们几乎窒息,脸上、脖子里、头发上、衣服上到处是白糊糊。当时天气很冷,白糊糊都结冰了。

2.方银天,男 ,金昌市“六一零” 头目,原金昌市副市长。现金昌市人大主任。

方银天

方银天历任永昌县县长(二零零一年前)、金昌市副市长 (负责信访、公安、司法,负责调遣资金、警力)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国家安全局、市档案局、市综治办、市保密局、国家统计局金昌调查队、武警金昌市支队、金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零零九年六月初,方银天曾以金昌市综合治理办、精神文明办的名义主持召开了“六一零”专门会议,包括公检法司等在内,具体布置下达迫害命令。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具体指挥抓捕。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七点左右,在金昌市“ 六一零”头目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绑架了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石汝珍。

六月二十三日,石汝珍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取保候审”,王玉梅、李霞被关在金昌市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金川区检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王玉梅、石汝珍、李霞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庭未宣判,三月十六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诬判王玉梅(四年六个月)、李霞(四年)、石汝珍(三年,缓刑四年),并非法没收多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3.李生伟,男 ,甘肃永昌人 ,邪党金昌市委政法委书记(2001~2011年)连任,金昌市“六一零”头子。现金昌市政协主席。

李生伟
李生伟

二零零六年七月以来,金昌市政法委无理强行下令,使许多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而且要就高不就低。金昌市政法委定调迫害的人是政法委书记李生伟,一个李姓的副书记具体执行督办的。以永昌县公安局恶警彭维平、李国玉为首的不法之徒大面积非法抓捕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已知的有(人名均为音同)张义连、沈如民、马德贵、李秀玲、李有、韩正天、陈旭忠、石冬柱、李玉文、赵桂香、李元基、李晋基、闫秀英、还有窑街煤矿不知姓名的两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大法弟子毛伟在金昌市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拍摄时,被恶警绑架,恶警对毛伟非法抄家,当天夜里十点甘肃省公安厅派人来到金昌督办,并将毛伟的计算机送兰州检查。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昌市公安局恶警李新华、罗文虎将大法弟子毛伟从看守所秘密带到金昌市戒毒所,由 “专案小组”对毛伟非法六天六夜轮流审讯。“专案小组”由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头子李生伟和金昌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六一零”骨干尚克武在背后指挥,周俊国负责,成员有: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骨干李新华、刘成业,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张树伟、代宝吉、邢富强,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闫正武、罗文虎,金昌市安全局,金川路派出所所长,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烟所等十六名恶徒。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金昌市六一零召开大会,总结了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迫害法轮功所取得的犯罪经验,安排部署迫害步骤,还奖励一批在六一零指使下积极参与迫害的集体和个人。甘肃省六一零负责人,金昌市马森、李生伟、赵殿玺、赵永瑞,公安局局长陈涛,金川集团公司领导邓少军,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领导陈云虎到场。

李生伟任金昌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都受到酷刑迫害,有的被酷刑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至少有金昌市永昌县张延荣(已被迫害致死)、胡尚学、王泽兴、秦德兴、岳佩福、秦吉昌、王泽芳、王永芳、樊永成、褚大义、李昌芬等被诬判七~十二年,严生杰被诬判三年。

二零零二年: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职工郭红被诬判十一年;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安占峰,被诬判十年。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张永龙被诬判九年。

二零零三年:金川公司二冶炼厂职工马志刚、培训中心教师单思源、崇金霞,金昌市民李桂英被诬判十一~十三年,金昌市地税分局干部郝俊九月四日被诬判四年半。

二零零四年:金昌市民朱兰秀被诬判四年,金昌市民李德香非法秘密判刑五年;金昌市民赵凤莲被诬判四年,金昌保险公司职工伏桂琴被诬判五年。

二零零五年:金昌市民高吉银被诬判五年,王玉红被诬判三年。

二零零六年:金昌市民雷占香被诬判八年,永昌县中学教师李晋基被诬判三年。

二零零七年:金川公司镍钴研究设计院毛伟被诬判六年徒刑;金昌市民符玲文被诬判四年徒刑;金川公司退休职工刘桂菊被诬判四年徒刑;金川公司龙首分局职工姚芙蓉被诬判四年徒刑;地质六队家属曹芳被诬判四年徒刑;金川公司二冶炼厂职工蔡勇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徒刑。永昌县八十三岁市民赵桂香被诬判三年徒刑(监外执行)。
二零零八年:地质六队家属韦凤玲后被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金昌市民王玉梅、李霞被诬判四年徒刑,地质六队退休职工石汝珍被诬判缓刑。

对以上大法学员的非法诬判刑为,李生伟负有直接组织、决策的责任。

4.蔺有武,男,金昌市邪党宣传部部长、金昌日报社社长。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金昌市全市范围内,积极配合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政策,积极鼓动各种社会媒体用系统精致的谎言来掩盖超越法律、超越基本社会道德迫害善良的罪行,对法轮功进行各种形式的妖魔化宣传,通过不同级别、形式的会议,迫使基层组织贯彻执行邪党非法镇压政策,通过各种规模的群众集会,胁迫不明真相的未成人和成年人在妖魔化宣传洗脑后签字表态,胁迫企、事业、行政单位人员“自律、自检”不准接触法轮功真相。在金昌市执行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政策宣传中,包括蔺有武在内的中共金昌市邪党宣传口官员起了决定性强制推动的贯彻作用。

在金昌体育馆举办大型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全市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厂矿(包括金川集团公司)、社区组织人参观,配合金昌市“六一零”在公共场合、社区街道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在金昌电视台和金昌日报纸长时间大范围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众生的罪行中,金昌邪党市委宣传部负有领导组织责任,蔺有武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蔺有武参与并组织了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夕,金昌市邪恶之徒蓄谋绑架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办邪恶洗脑班的罪恶活动。

5.蔡学孝,男,原金昌市金川区邪党政法委书记,金川区“六一零”头子。

蔡学孝在任金川区邪党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推行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政策。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邪党集团疯狂非法镇压法轮功的当天,金昌市金川区邪恶政法委书记蔡学孝指挥金川区公安分局及辖区各派出所根据事前拟定的抓捕对象,对市区及近郊所有法轮功炼功点辅导员按图索骥,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抓捕到位。当时非法镇压刚开始,有些警察头脑中尚有法律意识,执行邪恶的非法命令还有点边界约束意识而拿不定主意时,他们直接给蔡学孝挂电话,蔡学孝毫不犹豫以毋庸置疑的口气、以断然的命令代替法律,肆意指挥非法抓捕、查抄过程。这些都是给当时被绑架学员留下的记忆场景。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早上开始,根据金昌市邪党政法委、“六一零”蓄谋部署,金川区邪党政法委书记蔡学孝组织实施绑架金昌市区和金川区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

一月二十四日从早晨到晚上,蔡学孝始终在金昌市戒烟所督阵,金川区公安分局和金川区各派出所会同社区部份成员以各种欺骗手段,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地点在金昌市强制戒毒所)。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首先由蔡学孝过目,再由戒烟所长刘立国等人送入后院关起来。当时认识蔡学孝的大法学员问蔡学孝:“警察说是开个会就让我回去,为什么要把我关起来?”蔡学孝眼睛一瞪:“没那话,进去。”等在旁边的军人出身的刘立国大手一出把绑架来的大法学员狠力推向戒烟所后院的黑铁门,嘴里骂骂咧咧:“到这来,还能让你张嘴说话?”言外之意:不管是没有手续绑架来的还是使用手续抓来的,只要进了这个门就没有说话的权利。

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初二,每天都会在比较安静的时间段看到,蔡学孝戴个墨镜倒背着手,独自一人在非法关押大法学员的门前时不时的转悠着:俨然一个五大三粗的恶徒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大法学员雷占香曾有一部老式油印机放在家中没有用,准备送给乡下学校修理一下印卷纸用,被兰州路派出所不明真相的谢某跟踪雷占香,半路拦截后,发现雷占香手提一个油印机,立即打电话给兰州路派出所长徐福友,当即抄了雷占香家,当晚节炎被关到金昌市戒烟所。听到这个消息,金昌市安全局、金川公安分局、金川区邪党政法委书记蔡学孝等大喜过望,以为发现了一个资料点,正好可以邀功请赏,传令电视台不停的现场拍摄。

二零零一年元月七日,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孟家贤,对被欺骗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说:“现在把你们释放了”。恶警将大法弟子集中到戒毒所门前,这里恶徒们已事先安排好开会的会场,出场的有蔡学孝,金川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所长。会后被非法关押的十四名大法学员全部被劫持到平安台劳教所劳教。当时在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毒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刘桂花、郭群英、孙爱玲、白素芳、杨成玫、李桂英、王淑坤、郝俊、王淑华、王爱玲、雷占香、何斌英、赵凤莲、侯有香等。后来据居住在六号小区曾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回忆说,当时滨河路派出所警察抓他们时说:你们的劳教表已经填好了,上面才让抓人的。这个“劳教表”的主谋就是蔡学孝。

蔡学孝于二零零一年年底遭恶报身亡。

6.吴广贤,男,甘肃永昌人,原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六一零”骨干成员。

吴广贤
吴广贤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以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夕,参与组织了金昌市“六一零”对四十多名大法学员办邪恶洗脑班的罪恶活动。

二零零二年以后,在其担任劳教委员会主任期间,金昌的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劳教。对此,吴广贤负有直接的组织、决策责任。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共诬判十三人,非法劳教十八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金昌市大法学员一次被非法劳教十二名大学员;

二零零二年八月,金昌市大法学员侯有芳被非法劳教两年,并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终被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致死。

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汪玉康、韦凤玲老俩口被邪恶之徒非法劳教。韦凤玲一年九个月,汪玉康一年九个月(均因危重病症且年龄偏大随时有生命危险,被劳教所拒收而非法拘留四十多天放回)。

二零零六年六月,永昌大法学员闫秀英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八月,永昌大法学员陈旭中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法轮功学员祁满俊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金昌市大法学员侯有虎被非法劳教两年。

吴广贤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三日遭报身亡。

7.多文功(音),男,原金昌市金川区邪党宣传部部长,“六一零”骨干成员。现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多文功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金昌市金川区全区范围内,积极配合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政策,积极鼓动各种社会媒体用系统精致的谎言来掩盖超越法律、超越基本社会道德迫害善良的罪行,对法轮功进行各种形式的妖魔化宣传,通过金川区所属行政、乡镇、企、事业部门的不同形式的会议,迫使街道、社区、农村村民委员会、学校等基层单位贯彻执行邪党非法镇压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群众集会,胁迫不明真相的未成人和成年人在妖魔化宣传洗脑后签字表态,胁迫企、事业、行政单位人员“自律、自检”不准接触法轮功真相。在金川区执行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政策宣传中,包括多文功在内的中共金川区邪党宣传口官员起了强制性的推动作用。

多文功参与并积极督导实施了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夕,金昌市“六一零”邪恶之徒蓄谋绑架对四十多名大法学员办洗脑班的罪恶活动。由金昌市司法局、律师、公务员、电视台记者等组成的帮凶小组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街道办事处派专人监视,不许法轮功学员说话、不许炼功,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每天有专人“授课”强行灌输邪恶的谎言。

8.李发祯,男,原邪党金川区委副书记,“六一零”骨干成员。2006年12月后任金昌市金川区人大主任。

李发祯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金昌市金川区全区范围内,积极配合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政策中,李发祯起了积极的组织、胁迫督导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黄历腊月二十三日)早上,金川区委副书记李发祯拿着早已列好的准备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发狠的下令:“十一点之前,抓不全人,各派出所负责!”一时间,金川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开足马力,出动大量警力,疯狂搜捕、绑架,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理由,有的法轮功学员连鞋、衣服都来不及穿,穿着拖鞋就被恶警野蛮塞进警车。

李发祯及其他金区川“六一零”成员,多次率街道社区、金昌报记者和电视台的不明真相人员到金昌市戒烟所,诱导、谩骂、侮辱、威逼大法学员放弃修炼。

9.王有祥,男 ,五十多岁,金昌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六一零”骨干。

王有祥曾在金昌所谓的“佛教协会”挂副理事一职,负责暗地监视调查各种宗教和气功。

一九九九年以来,王有祥一直从事迫害大法弟子的专门活动,藏在幕后出谋策划迫害事件。

九九年以前的政保处在市公安局是个不起眼的部门,王有祥也是一个满口下流脏话的市侩之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由于邪党集团的非法镇压需要,政保处的王有祥、王明芳等人渐渐得到了重用,在非法的邪恶迫害土壤中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一步步断送着自己的未来。很快在金昌市公安局王有祥变成了一个积极参与、组织、策划迫害法轮功的恶警骨干。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政保处组织人员到法轮功各炼功点渗透观察,到七月二十日当天,将他们内定的法轮功辅导站主要人员的家被非法抄了,人被绑架拘押起来。当天被绑架拘押的还有各炼功点勤于场地整理的法轮功学员(被认为是法轮功骨干)。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王有祥、王明芳策划,金昌市公安联合行动,绑架了十几名大法弟子(大部份是女性)。把这十几个大法弟子非法集中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扬言都要劳教。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这种绑架、非法关押行为。在金昌市政法委书记王多民的责令下,这部份大法弟子遭到强制的野蛮灌食迫害。

政保处每年还给金昌市下辖的永昌县、金川区、金川集团公司下达迫害、洗脑、劳教指标。在二零零二年因卖力迫害法轮功,王有祥还得到了升迁。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政法委开会讨论如何迫害永昌县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王有祥恶狠狠的叫嚣“给所有法轮功人员都非法劳教三年!”。

10.孟家贤,男 ,原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六一零”骨干,已退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大法学员李德香被金川公安分局孟家贤骗去非法关押三十个小时。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侯有香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金昌市国安特务发现,在当夜十二点后从家中被绑架。在国安局地下室被非法审讯三十六个小时,期间双手一直铐着手铐。十一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中途曾被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强行带到公安分局,整整一下午,被三、四个恶警轮番审讯、谩骂,晚上才放回家。以“取保候审”为借口,骗去她的家人两千元(后力争要回)。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侯有香被非法劳教两年,当时是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等人把侯有香非法押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夕,甘肃省金昌市邪恶之徒蓄谋绑架法轮功学员,办邪恶洗脑班。金川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孟家贤参与组织和执行了此次绑架活动。

法轮功学员雷占香曾经有一部旧油印机放在家没有用,准备送给乡下学校修理一下印卷纸用。在雷占香送往乡下时被不法警察谢某跟踪后半路拦截,发现雷占香手提一个油印机,立即打电话给兰州路派出所所长徐福友,经非法抄家后把雷占香关在金昌市戒烟所。听见这个消息后,孟家贤等恶人以为发现了一个资料点,正好可以邀功请赏,孟家贤问雷占香为啥炼功?雷占香说:“大法好我就要炼。” 孟家贤说:“就凭你这句话,也得把你送进去(金昌市戒烟所)。” 雷占香被非法拘押后绝食一个星期,才被放出。

二零零一年元月七日,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孟家贤,欺骗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十四名大法弟子说:“把你们释放了”,恶警将大法弟子集中到戒毒所门前。这是事先安排好开会的会场,蔡学孝和金川区各派出所所长都在场。当时被非法拘押的十四名大法弟子刘桂花、郭群英、孙爱玲、白素芳、杨成玫、李桂英、王淑坤、郝俊、王淑华、王爱玲、雷占香、何斌英、赵凤莲、侯有香全部被劫持到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元月,大法弟子赵凤莲在家被滨河路派出所片警哄骗抓捕,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天后,被金昌市公安局的恶人李兴华、孟加贤、李见清等非法送入平安台劳教所劳教。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几日,从晚上三点就有人敲门,汪玉康、韦凤玲没给开门,一直到早上八、九点钟,绑架了老俩口,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长达一百天。参与迫害的有孟家贤、戴宝吉、刘成业、李新华等八、九名恶警。

11.李永军,男,六十三岁,四川大邑人。原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邪党委书记,现甘肃省政协副主席。

李永军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共恶党党委和“六一零”小组的指挥下,肆意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执行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在金川科技馆举办了至少三次大型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其下属的各个二级厂矿、机关、学校组织人参观,配合金昌市“六一零”在公共场所、金川集团办公楼前沿街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邪恶党委直接领导、指挥的电视台和报纸,长时间、大范围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众生。

近几年,在金川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杨志强主阵,金川集团公司“六一零”小组组长邓少军组织,采用公司职工人人必须签订“承诺书”的方式,阻碍世人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真相。

在江泽民邪党集团迫害法轮功期间,李永军、邓少军是迫害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在他们主管金川集团公司期间,金川集团公司邪恶党委出台了有详细迫害法轮功学员细则的纲领性文件,并下发给各二级厂矿,在这类文件的胁迫下,各二级厂矿与金川集团公司邪恶党委每年都签订所谓“某某年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处理法轮功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建立“六一零”的基层组织机构,要求每个基层单位必须设有“六一零”专职人员,监视、控制、歧视各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邪党委通过连坐、处罚的方式挑动不明真相的各二级厂矿领导持续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经济迫害等。

金川集团邪恶党委和“六一零”小组协同暴力工具─公安处(现在是龙首公安分局),具体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迫害。

根据国家宪法,法轮功学员享有信仰自由,包括传播信仰自由的权利。

李永军在任职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中共党委书记期间,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共恶党党委和“六一零”小组,及其下属层层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犯罪行为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组织责任;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使用谎言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和毒害众生的违法行为,李永军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和组织责任责任;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在的龙首公安分局)、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厂矿保卫科以及相关组织着手处理或由此引起的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款、无理开除、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诬判事件,李永军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12.邓少军,男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邪恶副书记,金川集团公司“六一零”小组组长、综治委主任、兼纪委书记、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恶人邓少军肆意践踏国家宪法、法律,不遗余力追随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镇压政策,邓少军参与了金川集团公司所有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多次在公开的会议上诬蔑大法。 在激励、胁迫下属积极制定迫害本集团公司法轮功学员的详细计划中,组织媒体使用谎言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和毒害众生的违法行为中,邓少军负有直接组织责任;使用胁迫措施阻止本公司职工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的非法活动中,邓少军负有直接组织责任;在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在的龙首公安分局)、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厂矿保卫科以及相关组织着手处理的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款、无理开除行为邓少军负有直接组织责任;在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在的龙首公安分局)、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厂矿保卫科迫害本公司法轮功学员中最终导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诬判事件中,邓少军负有直接督导责任。

13.杨惠国:男,原龙首公安分局(原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处长)局长,“六一零”骨干成员,现金川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杨惠国

金川集团公司邪恶党委和“六一零”小组通过暴力工具─龙首公安分局(原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具体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迫害。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邪党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以来,杨惠国为首的龙首公安分局积极执行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中,突显出了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表现最邪恶的代宝吉(冶炼厂保卫科)、邢富强(动力厂保卫科)还有米宝明、张树伟等恶人。由这些邪恶之徒组成了龙首公安分局“六一零”国保科,实施对大法弟子的监视、抓捕、抄家、酷刑逼供的罪恶活动。

在公安处办公楼上邪恶之徒专门设有刑讯室,里面有它们发明的各种酷刑刑具,用来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杨惠国上报批准金昌市大法弟子单思源被关押在甘肃省兰州女子监狱。

为了他的局长位置,曾授意政保科、治安科人员造谣离间大法弟子,通过栽赃、诱供、恐吓、残酷折磨等卑鄙手段获取供词。

恶人杨惠国在任龙首公安分局局长(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处长)职务期间,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在的龙首公安分局)、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厂矿保卫科以及相关组织着手处理或由此引起的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款、无理开除事件杨惠国负有不可推卸的组织责任;在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在的龙首公安分局)、金川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厂矿保卫科迫害本公司法轮功学员中最终导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诬判事件中,杨惠国负有直接监管的责任。

14.韩钟玉:金川公司龙首分局副局长(原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副处长),“六一零”成员。

韩钟玉一直积极参与迫害,经过国内外大法弟子讲真相仍然不思悔改,下手狠毒。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在后期迫害大法弟子中,韩钟玉都是主谋。

韩钟玉用伪善的面孔欺骗了很多人,金川集团公司大法弟子被劳教的名单就是经他上报批准的。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上午九点,龙首公安分局副局长韩钟玉亲自当着所有金川集团公司法轮功学员的面宣读了对法轮功学员毛伟的非法批捕令,由龙首公安分局预审科戴常军、消防队政委陈国华非法给毛伟戴上手铐,并由镍都电视台的记者对非法逮捕进行了现场录像。毛伟当即被非法关押到金昌市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上午约八点三十分钟左右,金昌市“六一零”以构筑所谓的“和谐社会”为名,在金川集团公司办公楼前举行了诬蔑大法的图片宣传展,参与者有龙首公安分局韩钟玉、张树伟等。

15.张云生,男,一九六二年七月生,原永昌邪党县委书记,后任金昌邪党市委宣传部长,现甘肃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云生

张云生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七月担任永昌邪党县委书记。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永昌县邪党县委和 “六一零”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执行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在永昌县有线电视曾长期、大面积反复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众生。命令其所属的各个厂矿、机关、街道社区、中小学组织人参观,配合金昌市“六一零”在公共场合、沿街道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

张云生任永昌邪党县委书记期间曾经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法轮功学员要严厉镇压,各乡村以每月每人二百元钱雇佣本村无知之人夜间巡逻,监视大法弟子。

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底期间,至少下述四次中共邪党对永昌县境内大法学员群体迫害事件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二零零零年,在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彭维平、国保科李国玉指挥下,当地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永昌县城的所有公、检、法、司的全部车辆都参与了此次行动,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焦家庄乡的河滩村村委会大院开严重侵犯人权的批斗会,紧接着又沿着河滩村、李树庄村、北泉村、双磨街村,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主要原由是这几个村修炼人比较多,百姓支持法轮功。

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凌晨五点左右,永昌县警察非法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当日绑架五十七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在永昌邪党头目张云生、陆志雄,公安局刘福海、彭维平直接策划、指挥下,在永昌县城内体育场非法召开所谓的“公捕公判大会”,公开羞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被挂着带有羞辱性语言的牌子,被武警押入坐满被强行组织而来的百姓的体育场,由会议主持人彭维平宣布所谓的“逮捕令”。 彭维平叫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名字,武警立即把那位法轮功学员当众五花大绑,强制跪下“认罪” 。这样的动作持续演示二十几次,使全县百姓直接或间接受到了“文革”之后的又一次类似“文革”的红色恐怖洗脑。这种严重践踏国家宪法的暴力强制刺激行为,使百姓脆弱的良知防线又一次受到强烈冲击。之后,邪党人员为了展示强权与邪恶,坚守“真、善、忍”信仰的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非法挂上纸牌,在荷枪实弹的武警押解下,用绳子串在一起,由恶警拉着“游街示众”。“游”完大半个县城后,其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即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非法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县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共诬判十三人,非法劳教十八人,其中张延荣(已被迫害致死)、秦德兴、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已被迫害致疯)、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褚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

16.陆志雄,男, 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甘肃武威人。曾先后是永昌县县长、永昌邪党县委书记。

陆志雄

陆志雄现任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在永昌县县委书记张云生、县长陆志雄的直接指挥下,永昌县公安在永昌县城大肆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当天就有两位大法学员遭绑架;中午,乡下开始绑架大法学员。

从三月七日到三月二十一日警察共非法抓捕三十多人,其中包括焦家庄乡约二十人。大法弟子在永昌县看守所被毒打,大法弟子小秦以绝食表示抗议,看守所恶警毫无人性地将滚烫的米粥通过开口器强行灌入嘴里;有人亲眼看见小秦的母亲因遭毒打行走困难(腿被打瘸);六十岁的大法弟子老胡被恶警打昏,泼凉水,上脚镣。

陆志雄践踏国家宪法、法律非法组织了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城内公开羞辱、迫害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公捕公判大会” 、挂牌游街示众、强行对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的犯罪活动。

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七月,陆志雄任职永昌县县长期间,作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在永昌县境内对法轮功 “妖魔化”的造谣、污蔑宣传,以及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拘禁、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经济迫害等强制迫害信仰自由的违法活动, 陆志雄负有领导决策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无理开除、非法拘留、非法劳教、诬判事件,陆志雄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陆志雄在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邪党县委书记以来,多次在工作报告中提及要坚决打击法轮功,二零零六年七月,陆志雄要求永昌县公安局必须在二零零七年元旦前百分之百“转化”法轮功学员。这是利用职权践踏宪法迫害善良的直接犯罪行为。

17.孟有柱,原永昌县县长,现金昌市副市长兼永昌邪党县委书记。

孟有柱

孟有柱,一九九九年至年七月任永昌县副县长,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接任永昌县县长。

在二零零六年七月,永昌县委开会明令永昌县公安局迫害大法学员,否则全体从上到下撤职。永昌县社区、派出所根据邪党政法委、命令统一对县城所有登记过的大法学员抄家。邪党人员敲开门法轮功学员家门,不出示任何证件,不说明任何原因强行查抄。

二零零七年初,在孟有柱参与主持下,永昌县邪党政法委、“六一零”人员再次召开迫害法轮功的专门会议,要求其管辖内的企业成立邪党书记牵头的迫害法轮功工作组,在城镇、乡村(尤其是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和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书写污蔑法轮功的标语,胁迫每个村出钱、出人负责夜间巡逻,伺机抓捕传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强化对法轮功的“妖魔化”非法造谣宣传。县长孟有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要严厉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直接给永昌城关镇政府下令,年底不解决所谓法轮功的问题,全体不许升职。

孟有柱任职永昌县县长、县委书记以来,在永昌县境内,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勒索时有发生,只是手段更加奸诈、隐蔽,针对对象大多是老年法轮功学员。对此孟有柱负有组织决策责任和监管责任。

直到现在,由于孟有柱的胁迫,针对法轮功的“妖魔化”的污蔑宣传仍在进行。这是孟有柱利用职权践踏法律迫害善良的直接犯罪行为。

18.刘福海,男,二零零零年春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退休。

二零零零年春,刘福海任职公安局局长后,大法弟子张延荣进京为大法上访被非法抓回,刘福海恶狠狠地叫嚣:“我要叫你张延荣家破人亡!”结果张延荣被非法劳教两年,几万元的鱼池因无人经营而毁掉,一辆农用车被其抢走,家里东西被洗劫一空。张延荣妻子王泽芳多次被刘富海指示非法抓捕关押, 后被诬判;儿子无法正常上学,虽不修炼也被刘福海通过相关部门给个警告处分。

二零零零年,恶警局长刘富海参与组织当地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永昌法轮功学员(包括大法学员王泽芳)。永昌县城的所有公、检、法、司的全部车辆都参与了此次行动,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焦家庄乡的河滩村村委会大院开非法的批斗会,会后又沿河滩村、李树庄村、北泉村、双磨街村,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之后全部被非法拘留在永昌拘留所。

刘富海参与策划、实施了此次迫害活动。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期间,恶警刘富海、彭卫平、李国玉等,每天早晨到看守所折磨法轮功学员。邪恶手段极其卑劣,在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故意将水泼在地上,让他们爬在冰上做俯卧撑,每人两百个,然后再跑步。每天早晨两个小时,前后折磨了好几天。一天早晨,刘富海因六十多岁的大法学员胡尚学做的少,毫无人性的用脚踩老人的头,并恶言相加侮辱他。

大法学员孙彩英于二零零一年十月被永昌县公安局绑架后,刘福海向其家属勒索一万元钱遭拒绝。刘富海指使国保大队的恶警李国玉给她戴上铐子,由李国玉伙同三个警察到金昌抄孙彩英家。然后上报要劳教孙彩英三年,连金昌市劳教委也觉得太过份没批。恶人刘福海上下活动,于二零零二年二月终于得逞,非法劳教孙彩英一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刘福海等恶人组织非法大抓捕,城关派出所恶警绑架六名大法女学员,晚上非法关押在永昌拘留所后铐在暖气管道上。蹲又蹲不下,站又站不起来。就是这样,一位女学员仍被刘福海打了几耳光。

当天在恶警局长刘福海等恶人的策动下全县绑架三十多名大法学员。在刘富海的纵容下,邪党恶警们对这些大法弟子进行了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反复用刑。

仅看一例足见当时刘福海等恶人非法使用酷刑迫害大法学员的残酷程度。在刘富海、彭维平的策动下,大法学员褚大义先后遭到两拨恶人的迫害:永昌县公安局和城关镇派出所各一拨。在恶警局长刘富海的指挥下,诸大义曾被恶警用绳子吊起来两脚尖勉强着地,脖子上挂个装了水的水桶,满身的汗水不大一会儿就湿透了棉衣。就这样,折磨到昏死状态时用凉水泼醒,再用橡胶棒继续暴打。警察强迫褚大义踩踏师父的法像时, 大法学员褚大义坚决不踩。刘富海吼叫着其余恶警:狠狠的打、死里打!恶警用木棍猛打褚大义的脚踝骨,当时腿被打到紫青、肿胀。数月后都不能走路。十年后的现在我们看到褚大义的左踝骨已经畸形变大。

恶警局长刘富海不仅极力追随邪党使用酷刑迫害大法学员,就是日常社会行为中也是品行极差的。社会上人们这样传:有一年中秋节,刘打发两个手下给他弄只羊,这两个手下在晚间偷来一只羊给了他,第二天刘富海的战友跑来请他帮忙给找一下丢失的羊。他怎么也想不致偷羊贼就在自己对面。

19.朱生念,男 ,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推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政策中,朱生念接替前任刘富海作为永昌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的局长职务以来,一直处在江泽民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疯狂非法镇压时期。

在这期间,永昌县境内警察非法跟踪、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绑架面涉及全县多个乡镇,涉及的学员多达数十人之多;被绑架学员有的被非法拘押,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移交司法部门诬判,甚至非法判重刑。对此,朱生念负有直接的领导组织责任。

在这期间,永昌县境内警察不使用查抄手续非法肆意对法轮功学员抄家、骚扰,任意罚款且不出示罚款手续;部份警察象土匪一样,借机敲诈、勒索、偷窃。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原则修身养性,纯属利国利民的信仰问题,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朱生念身为永昌县公安局第一责任人,任其下属肆意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肆意妄为迫害善良,已经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

朱生念曾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大法弟子张延荣、王泽芳夫妇二人曾被永昌县政保大队恶人李国玉、彭维平、朱生念等绑架。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恶人大抓捕,城关派出所绑架了永昌县六名女大法学员。白天,城关派出所所长段富强迫其坐在水泥地上,期间非打即骂。晚上,被非法关到永昌拘留所。恶警陈桂山、刘富海(当时永昌公安局局长),还有一个打手,把大法学员铐在暖气片上,蹲又蹲不下,站又站不起来。那个晚上是彭维平、朱生念、陈桂山非法提审的。

20.彭维平,一九五七年八月出生,甘肃兰州人,永昌县公安局政委。

彭维平

彭维平是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人,家住永昌县公安局家属楼。

对每一起发生在永昌境内的恶警绑架、迫害大法学员的过程中,人们都能看到彭维平的影子但他不一定在现场亲自动手,尤其是他和恶警李国玉,前者斯文后者狂妄,前者在暗后者在明,但是迫害法轮功的本质一样,绝不手软。在永昌县发生的历次大范围绑架大法学员的恶性迫害事件的出场情况中,就可看到这些罪恶活动中彭维平扮演角色的轻重。

二零零零年,在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彭维平、国保科李国玉指挥下,当地警察绑架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永昌看守所。事隔几天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焦家庄乡的河滩村村委会先开“批斗会”,然后强迫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

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被非法拘押期间,恶警刘富海、彭维平、李国玉,每天早晨都到看守所折磨法轮功学员。恶警们强迫大法学员在寒冬腊月、滴水成冰的日子爬在冰上做俯卧撑,每人两百个,然后再跑步。每天早晨两个小时,就这样折磨数日。

彭维平在现场组织实施了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城内公开侮辱、迫害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公捕公判大会” 、挂牌游街示众、强行对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的犯罪活动。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永昌大面积出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资料,有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导致约五十多名学员被绑架。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到大法学员陈旭中单位,未出示任何搜查证件,非法搜家、搜办公室,最终一无所获。未找到强行绑架借口,骗陈旭中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

到县公安局,恶徒们才给陈旭中补开“传唤通知书”,然后做笔录,采用的手段是连哄带骗、软硬兼施。随后关进县拘留所(此次非法拘押共五十二天)。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所谓的“公捕公判大会”上,才华横溢的电力院校高材生陈旭中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被肆意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警官”彭维平“宣布”劳教三年。会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就这样,心地善良的大法弟子陈旭中被强制羞辱后立即非法关入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国保大队李国玉、片警赵吉祥又找到陈旭中单位,没有任何搜查证件,非法强行搜家,没找到他们要找的东西,却扣押了单位放在陈旭中家的笔记本电脑。八月三日晚十点多,陈旭中在闲逛中,被片警赵吉祥等人跟踪后,从同事家中叫出来非常粗暴的给大法学员陈旭中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劫持到县公安局。后得知系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副局长段富祥指使所为。

大雪过后的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早晨,永昌县城、周边农村的百姓纷纷相告,惊奇地说发现:“天灭中共”、“快看九评”“退党一千九百万”的标语以及揭露永昌县恶徒迫害大法学员的传单。真相的曝光,使永昌县的恶人、恶警十分惊慌,立即将此事上报甘肃省公安厅,由金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永昌公安局彭维平、李国玉、闫正武等成立所谓的“三零三”专案组,各国保大队开始秘密调查,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绑架活动。

在恶警非法审问中,法轮功学员偶尔看到永昌公安局的一份文件中,注明要对大法学员陈旭忠非法“判刑”。恶警采用各种逼供手段,强迫陈旭忠承认曾上网下载炼功音乐,给两个老年想学功的人,陈旭忠一概否认。恶警彭维平没有得到对大法学员陈旭忠“判刑”的“证据”,转而又报劳教两年。后来永昌公安局内部人无意中说:彭维平给陈旭忠、李元基、还有窑街矿的法轮功学员都报了劳教两年,结果金昌市劳教委批复为:陈旭忠劳教一年(所外执行),李元基、还有窑街矿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各劳教一年。

由于永昌县、金昌市区出现大量曝光彭维平、李国玉犯罪事实的不干胶、传单,法轮功学员以此劝其不要在迫害佛法修炼者的路上走的太远,不要在无知中断送自己的未来。这使得彭维平失去理智,拒绝执行金昌市劳教委命令,立即给金昌市政法委、金昌市公安局谎报“灾情”,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政法委非法强行下令(事后查清:此令是市政法委书记李生伟下的,一个李姓的副书记具体执行督办的),把上述法轮功学员全部劳教,而且就高不就低。

当时彭维平、李国玉看阴谋得逞,非常高兴。

有资料显示,彭维平曾多次参与组织金昌全市范围内的迫害法轮功罪恶过程。

后记

一个个大小官员,一副副变态嘴脸。从金昌地区这冰山一角的罪恶,我们不难看到甘肃省,乃至中国大陆正发生着什么,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将面临着什么。再看看今天这些中共邪党的官员们,一边饱享着百姓的税赋,一边横行城乡,反其道而行之。

这些邪党官员,助纣为虐,心无道义,拿着老百姓的钱,残害着生活在同一方热土上的父老兄弟姐妹,请扪心自问,良心何安?你能把自己的这些赫赫“政绩”在媒体上公布于世吗?你能把堂而皇之的“公干”言行告诉自己的妻儿老小和亲朋好友吗?当这段历史匆匆过去,你们将如何面对后人以及自己的未来?

邪恶党魁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说“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如今已过去十三年,法轮功却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著作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全球公开发行,“真、善、忍”已成为普世公认的高尚理念。而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则被三十多个国家起诉,声名狼藉。目前,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正以非凡的智慧和勇气,全面突破中共邪党一言堂的新闻封锁,将所有对法轮功的诬陷、造谣、诽谤,以及欺骗、坑害几代中国人的事实真相曝光于天下。

世人很快就会看清:中共邪党这一西方幽灵,是中国的灾难之源、动乱之根,是炎黄子孙的大不幸,它才是真正的邪教。邪党可以逞凶一时,但最终必然在可耻的失败中走向灭亡。中华民族也将在这场巨难中崛起,迎来一个崇尚宪法、尊重人权的新纪元。

镍都路边添秽言,学童乡民多罹难。
亘古“活摘”人世显,孰正孰邪何需辩!
蜃景高楼舞眼前,馅饼美味尽收盘。
祸福未知在一念,是去是留任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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