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龙口陈桂芝贴神韵光盘海报遭无理绑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今年三月二十二日的上午,山东龙口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七甲派出所不法警察王常龙、李基延滥用职权、滥用法律,在七甲镇常伦庄村,对正在张贴介绍美国神韵艺术团“神韵演出光盘”海报的陈桂芝女士实施了粗暴的绑架。

作为七甲派出所的上级单位——龙口市公安局,非但没有制止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反而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桂芝女士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非法决定,并将陈桂芝女士劫持到龙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禁。

陈桂芝女士张贴“神韵演出”海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行为,是行使中华同胞回归传统文化的善行义举。从法律角度讲,陈桂芝女士张贴“神韵演出”海报,是法制社会公民合法的民事权利的行使,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使。

龙口市公安局的姑息纵容和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造成其下属单位七甲派出所的违法犯罪没有得到纠正,更造成了龙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禁公民的犯罪事实。所以在这起事件中,龙口市公安局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神韵艺术团是在美国合法注册的艺术团体,神韵艺术团的演员大多是生活在海外的华人艺术家。神韵艺术团的演出,以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以中国古典舞的艺术形式再现中华五千年文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从二零零六年起,神韵艺术团开始在世界巡演,每年在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演出数百场,其纯善纯美的演出,好评如潮。赢得了无数世界观众的好评。神韵的演出,使世界认识了古老的中华神州,使我们华夏儿女为之骄傲和自豪使每一个中国人看到:从上个世纪开始被西方共产幽灵附体的邪教组织破坏殆尽的中华五千年文化,终于有了复兴的希望!

作为公民的陈桂芝女士,享有对社会一切问题发表自己观点看法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她张贴神韵光盘海报的行为,说明她认同神韵弘扬中国传统正善文化的艺术内涵,是她对神韵艺术团演出的宣传和推介,表达了陈桂芝女士对神韵演出内容和艺术形式的认可。作为一名炎黄子孙,陈桂芝女士为有这样的演出而骄傲,她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能知道在当今世界神韵演出的盛况,为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共襄盛举。

作为龙口市公安局,在我中华大地,竟然对如陈桂芝女士弘扬正善艺术的善行,施以所谓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和处罚行为,这不是荒唐透顶了吗?这不是对中华文明的践踏、对中华民族的真正犯罪吗?作为执法部门这不是公然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吗?作为执法部门。这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吗?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何罪有哉?所以在此提请龙口市检察机关和法院,对龙口市公安局、七甲派出所侵犯公民自由权利、滥用执法权力、滥用法律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并依法对陈桂芝女士及其家人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予以纠正,并对由此给陈桂芝女士及其家人所带来的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予以国家赔偿。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